回答这个问题,应翻阅历史,旧中国的文化中有三大畸形特色,一是娼妓,二是太监,三是女子缠足。由于国外娼妓和太监也有,而女子缠脚则是在中国独有的现象。因此在过去西洋人的眼中,男人长辫子和女人的小脚,曾经代表了旧中国的愚味与落后。
旧中国,女子缠足是从四五岁就开始了,讲究的人家一般挑选农历八月二十四日这天吉日给女孩裹小脚,缠时先将脚拇趾以外的四趾屈于足底,用白棉布条裹紧,取其涩而不易松。等脚型固定后,穿上尖头鞋,白天由家人扶着行走,以活动血液循环,到夜晚将裹脚布用针线密缝,防止松脱,一直到七八岁时,再将趾骨弯曲,用裹脚布捆牢密缝,以后日复曰地加紧束缚,使脚变形,最后只靠趾端的大拇趾行走,缠到“小、瘦、尖、弯、香、软、正”,才算大功告成。
据记载,女子缠脚从宋朝未年,社会上兴起一股“以大脚为耻”的风气,到明代,女子缠脚的风气更盛,都认为这是时髦,坊曲中的妓女皆以小脚为媚男之具,可是到了清代,却禁止女子缠脚了,一直延续到民国初年才逐渐禁绝。全国解放后,少数边远地区仍有女子缠脚的现象。女子沦为娼妓,固然十分痛苦,十分悲惨,可是那毕竟是少数人;寡妇守节,埋没青春,也只是一部分女子;而女子缠脚则是普遍性,“小脚一双,眼泪一缸”,这就是旧中国女子缠脚痛苦的真实写照。
旧中国,在男权社会中,女子受压迫和摧残是全世界都有的普遍现象,如非州有些民族的女子以嘴大为美,于是把嘴唇拉长;有的以颈长为美,于是用环把头垫高;殴州中世纪的男女以细腰为美,于是盛行束腰;目前西方女子较流行的穿高跟鞋,走路娉娉婷婷,挺胸扭臀,也与中国古代女子缠足异曲同工。而中国女子缠足可能与中国人崇尚纤巧审美有关,也可能与中国男人特别强调妻子不应出远门,缠足便于控制也有关系。
社会的发展,人类的进步。新中国成立后,广大民众认为老祖宗让女人缠脚并不是什么智慧,而是瘤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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