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汉武帝和成吉思汗三大暴君比较——从传统观、影视剧到真实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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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连续剧《成吉思汗》中的成吉思汗是可亲、可敬、可爱的,而《汉武大帝》片头曲的歌词竟这样赞美汉武帝:“你燃烧自己,温暖大地,任自己化为灰烬”。我想象不出如果人们用这样的歌词来赞美秦始皇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一部影片《英雄》仅仅塑造了一个还在当秦王的似真非假的嬴正就被百分之五十的中国人骂了个狗血喷头。其实,严肃的历史早就被浅薄的历史学家和无耻的政客根据他们的想象和需要搞得面目全非。只要我们不囿于传统观念,稍微作一下研究,就会轻易发现事实并非完全如此:秦始皇并没有坏到如此程度,汉武帝根本不值得歌颂,而成吉思汗却纯粹是个恶魔,所谓的“正面人物”可能比“反面人物”更要坏上十倍。本文试图通过对中国历史上这三大暴君所作的比较、分析,还原历史的一些本来面目。

  一、中国暴君总代理秦始皇

  人们一提到暴君,可能首先想到的就是秦始皇,秦始皇由此俨然成了千古第一暴君,暴君的一竿旗帜,暴君的代名词。不错,秦始皇确是个暴君,而且是一个相当残暴的暴君:他焚书坑儒;他推行严刑峻法;他横征暴敛。但是,将他与中国历史上另外一些残暴无度、残暴得骇人听闻的暴君相比,他实在没资格称为中国的首暴,至少本人是这么认为的。他最著名的劣迹焚书坑儒,只不过杀了几百个儒生,烧了几万或几十万卷书;他杀的人实在不算多,自统一中国直至他死亡,没听说秦朝人口有什么减少;他实在不够残忍,当初他若能杀尽六国贵族,就象朱元璋杀尽功臣一样,即使后来靠象赵高、胡亥这种猪狗搭档也是能够保住大秦江山的;他的残暴主要是体现在暴政方面,即严刑峻法和他横征暴敛。前者是他继承和发扬了秦国自商鞅变法以来的传统,虽然它确实相当残暴,但这也可理解为是统治集团为维持统治的一种政策选择,它的始作俑者商鞅、执行这一政策的历代秦王和秦始皇这一政策的鼓吹者和帮凶李斯也并从未为此担当什么恶名;后者有一部分原因,从积极意义上讲,你也可认为是为了抵御匈奴的侵犯,卫国护民,所以也不能一笔抹杀,比如征夫40万修长城。在这里,我丝毫没有任何为秦始皇的残暴开脱的意思,只是想说明他的残暴完全是出于一个铁腕封建帝王的本性、完全是出于维持自己统治的需要、完全是因为他将法家政治推向了极致,而非因为他纯粹将杀人本身作为一种政治、作为一种手段、纯粹将杀人作为乐趣、纯粹嗜血成性。

  秦始皇之所以成为暴君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我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一、秦始皇名气太大,影响很大,而年代又早;二、秦始皇焚书坑儒,得罪了普天下的知识分子,而历史书都是知识分子写的;三、秦始皇搞暴政,成了历代所有搞仁政的甚至当代搞民主政治的人的对立面;四、秦皇朝太短命,秦始皇的暴政正好被历代学者用来当作一面以史为鉴的镜子;五、最后的可能也是最主要的,除了极少数有头脑、思想深刻的人,绝大多数人包括极大多数学者都是人云亦云,谁声势最大或谁被损得最甚谁就会被认为是最好或最坏。偶像就是这样建立的,反面典型也是这样竖立的。所以超女如同超新星爆炸可以一夜之间红遍大江南北、大河上下,光芒盖住所有其他也红得发紫的明星,而秦始皇必须一个人承担所有其他暴君本也该自己承担的责任,作为自已暴政的殉葬品也一起被深深埋葬。

  二、至暴至奸汉武帝

  汉武帝讨伐匈奴一直被很多人认为是他对中华民族的一大历史功绩、为国为民的一大壮举。但依我看,汉武帝讨伐匈奴主要是为了满足自己个人的私欲,就象秦始皇统一中国并非为了中华民族的一统而完全是为了君临天下一样;秦始皇统一中国功垂千秋,汉武帝讨伐匈奴的历史功绩却颇有疑问。汉武帝登基后的最大私欲是什么呢?就是要彻底击败匈奴以充分体现一代雄主的霸气。这也可以从他不甘人下、不甘受人欺凌的个性里看出来的。为什么说汉武帝讨伐匈奴并不存为国为民之心呢?因为作为一个杰出的政治家、大战略家,他心里很清楚:要彻底击败或征服匈奴,整个国家和人民一定将付出极其惨重的代价;而若只将战争主要限制在边境范围,国家将继续昌盛,人民能安居乐业。但汉武帝只要武功,不求文治。只有这样,他才能真正实现他个人的价值,嬴得一世英明、万世盛名。他全力讨伐匈奴不单单是一种政策的选择,而主要是个性使然、野心使然、私欲使然。结果,“海内虚耗,户口减半”。这种情形很象邻居吵架:各退半步,海阔天空;为了所谓的“名气”而大打出手,不仅整个家被打烂,还殃及自己的兄弟姐妹甚至老爹老娘。在这里,我并不想否认汉武帝讨伐匈奴所具有的实际正面意义,只想说明汉武帝作为一个铁腕封建皇帝的残暴性和极端自我。在这一方面,他与秦始皇毫无二致。为了达成个人私欲,他们可以以整个国家和人民作为代价。他与秦始皇不同的是,他的讨伐匈奴完全是在为国为民的幌子下进行的,所以他博得了好名声,尽管事实上他在位54年里因讨伐匈奴给人民带来的苦难远比秦始皇暴政13年里给人民带来的苦难还多。汉武帝的残暴性,可以从他处理民变的方式方面得到具体的证实。由于多次讨伐匈奴,国库被搞空,经济被搞垮,民不聊生,从而民变蜂起。汉武帝的方式简单而血腥:你地方官扑灭不了当地的民变就杀你的头灭你的全家。结果迫使地方官们为解决民变整乡整县地杀光当地的百姓。汉武帝的残暴和穷兵黩武的直接后果是:全国损失百分之五十的人口,给他的继承者留下一个彻底被掏空的国家。这就是他自称的“亡秦之绩”。但照笔者看,他的这个“绩”比亡秦的那个“绩”实有过之而无不及。

  《三国演义》里有这样的描写:官渡之战时,曹操为了安抚因缺粮而浮动的军心,“借”了粮官一颗人头,伪称粮官扣克军粮。杜撰了将杀人纯粹作为一种手段以达到某种目的这样一个故事,从此曹操被留下了一个千古“奸”名。与秦始皇的“暴”相对应,曹操成了“奸”的代名词。但曹操的“奸” 和汉武帝的“奸”相比,只能说是小奸见大奸,而且曹操的小奸是文艺作品虚构的,而汉武帝的大奸才是货真价实的。在汉武帝诛杀魏其侯窦婴的诸多原因中,除了没有所谓“矫诏”不可恕这一原因外,因当初窦太后专权对窦氏家族的怨恨有之,因遗诏引发的屈辱感有之,对遗诏的顾虑有之,但我认为更为主要的原因却是汉武帝想通过诛杀窦婴、族灭灌夫对其不断干涉朝政的亲娘王太后和国舅田蚡起到震慑作用,以达到从根本上摧毁外戚集团势力的目的。结果,原本也是非法枉为之辈的太后、国舅看到这种血淋淋的结局心理竟也承受不了:太后吓噤、国舅吓疯。汉武帝利用血腥的杀戮来达到某种目的的至奸至暴行为最为典型的事例是主父偃事件。他先采纳主父偃的建议行“推恩令”,利用主父偃削弱诸王的势力,然后又通过诛灭主父偃九族来缓解与诸王的紧张关系。可谓既斗争又妥协,无不运用得得心应手,左右逢源,而在成功的背后却又多了千百怨魂。

  汉武帝的残暴还表现在毫无人性的滥杀、杀人无度。有的滥杀,极无理性,比如在他晚年,大臣无罪被诛灭九族的就有几十家;巫蛊之祸,太子被杀,皇后被逼死,另有十几万人死与非命。有的滥杀,又过于有理性,比如在自己死之前,“违天理拂人情”地处死深受自己宠爱的年仅23岁的钩弋夫人,仅仅因为担心“主少母壮”,存在再次出现太后专权局面的可能性,仅仅因为担心自己死后可能绿帽子加冕。

  三、人类历史上空前绝后大暴君成吉思汗

  “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的政治的主题就是征服和杀戮。蒙古人数次西征,凡有抵抗即屠城,还把人头割下做成“人头塔”。在一次屠城时,因有个老妇人事先吞了一粒珍珠,成吉思汗为寻找珍珠,下令将所有人剖腹。共屠城数百,其中屠花剌子模人约100万,西夏人80万,巴格达人数十万。整个中亚一片废墟。

  忽必律继承其祖父“遗志”,屠杀了至少1800万中国人。中国北方百分之九十的汉族平民惨遭种族灭绝,整个四川经蒙古人屠杀后仅剩下不足80万人,几乎成了无人区。在蒙古人的统治下,中国共损失人口7000万。

  就象我们现在为对付禽流感扑杀家禽那样,成吉思汗成群成群地、成万成万地、整城整城地扑杀人类,至残至暴地实行野蛮对文明的征服,却为何没沾上一点暴君的骂名呢?也许暴君的这顶帽子安不上“世界征服者”的头上,也许成吉思汗这个“中国人”经他手杀的都是外国人,也许民族问题是个过于敏感的问题,也许……只有天知道!

  四、结论

  三大暴君比较结果:无论在残暴程度、杀人业绩和对人民所造成的苦难等方面,成吉思汗“当之无愧”居首,汉武帝“当仁不让”居中,而秦始皇理所当然只得屈居末位。有人一定会反驳:汉武帝的残暴和虐杀多是起因于讨伐匈奴和建立中央集权等一些具有一定历史进步意义的举措。我们姑且不论汉武帝是否出于个人霸业和加强皇权以实行独裁的目的,但任何原因都不能成为残暴和虐杀的理由,否则我们反对暴政还能理直气壮?更何况这一点历史进步意义完全是以当时全国人民的深重苦难和无数人的生命为代价取得的,而汉武帝深知其必然而仍为之,这种残暴与秦始皇式的残暴到底有何本质上的区别。至于成吉思汗那点所谓的历史贡献,即“赔了夫人又折兵”,征服了中国反而最终扩大了中国的版图,则完全得自于征服和屠杀的野蛮目的,所以你若想借机淡化汉武帝的残暴,你就不得不双倍地肯定成吉思汗的残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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