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为什么要向秦始皇建议焚书坑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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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于越惹着他了

  “焚书坑儒”作为一场浩劫,古今已有很多评论,它给社会所带来的灾难,人们已多有认识。现在,我们还应更全面地来看待这一事件。

  第一,秦始皇、李斯的《焚书令》,是商鞅变法中“燔诗书而明法令”政策的继续,是秦王朝继续推行以法治路线的必然结果。

  这种在意识形态领域所采取的极端措施,是秦国在这一问题上的一贯政策的继续和发展,是把韩非在秦统一六国之前所提出的“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的理论变成现实。可见,焚书并非是秦始皇、李斯头脑一时冲动的产物。

  第二,焚书坑儒事件结束了春秋战国以来思想文化界的百家争鸣局面,它标志着封建时代文化专制主义的到来。

  尽管后世的封建统治者在意识形态领域一般不再采用焚书坑儒这种极端手段,但战国时代的百家争鸣局面,在两千多年的封建时代却从未再度出现。

  第三,焚书坑儒事件的发生,表明秦帝国建立后意识形态领域内新旧两种思想的斗争是何等的激烈。秦始皇、李斯何尝不知道“焚书”、“坑儒”是一种极端手段,以至于他们在采取这种手段时,不得不通过歪曲事实、颠倒黑白来为焚书坑儒进行辩护,来缓解人们对此的敌对情绪和反抗。

  然而,秦始皇毕竟是坚决地采取了这种极端手段,这就足以表明,当时意识形态领域里的斗争竞达到何种激烈的程度!

  第四,意识形态领域里新旧两种思想斗争同统治集团内部在制度建设问题上的斗争交织在一起,促使秦始皇、李斯最终下定决心在意识领域采取极端手段,一手炮制了焚书坑儒事件。

  正如李斯一针见血地所指出的那样,儒生们借着谈论《诗》、《书》,用“私学”来“道古以害今”、“祸乱黔首”,其目的在于“非上之所立”。指出了非难秦帝国所建立的崭新制度,是问题的要害所在。靠武力夺取天下的秦始皇,他怎能容忍儒生鼓动口舌来攻击和动摇他为秦帝国所建树的各项制度?焚书也罢,坑儒也罢,秦始皇是为了捍卫他所建立的秦帝国与帝国制度啊!

  第五,秦始皇被他所取得的胜利与成就冲昏了头脑,这也是促成了他最终采用极端手段实行焚书坑儒的主观原因之一。

  秦始皇是用武力统一六国的,他的帝国秩序是靠暴力来维护的。他被自己在政治领域用暴力手段所取得的成功蒙住了眼睛,认为暴力可以解决一切问题,看不到意识形态领域内的斗争具有不同于政治斗争的独特特点。因而,在新旧两种思想斗争中处于劣势时,他企图通过借助于暴力手段来解决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实行焚书坑儒。

  结果,不仅意识形态领域内的问题没有解决,而且在政治上加速了秦帝国的灭亡。焚书坑儒与秦帝国的二世而亡,再一次向人们昭示了“武器的批判不能代替批评的武器”这一伟大的真理。

焚书坑儒是发生在中国古代的秦朝。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此即为“焚书”。第二年,两个术士(修炼功法炼丹的人)侯生和卢生暗地里诽谤秦始皇,并亡命而去。秦始皇得知此事,大怒,派御史调查,审理下来,得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全部“焚书坑”及“坑儒谷”遗址坑杀。此即为“坑儒”。两件事合成“焚书坑儒”。

偶们历史书上的官方答案是:

1.为巩固国家统一,维护中央集权、郡县制

2.儒家思想中有民贵君轻的思想,引起统治者的不满

3.统治者要加强对人们的思想控制,而孔子主张“有教无类”,与统治者的思想不一

4.这是历史上的第一次大一统,统治者认为要防止再次分裂的出现就应尊崇法家思想,以严刑峻法管制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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