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纮,本姓丙,字大纲,唐朝宰相,应国公李粲曾孙,殿中监李道广之子。接下来小编就和各位读者一起来了解,给大家一个参考。
门荫入仕,谨慎笃厚。起家泾州司兵参军,历任雍州司户参军、好畤县令、润州司马、万年县令,迁京兆尹、户部侍郎。开元十四年(726年),拜中书侍郎、同平章事、封清水县男。李元纮任相三年,因与杜暹不和,外放为曹蒲二州刺史,不久后因病致仕。开元二十一年(733年),病逝,追赠太子少傅,谥号文忠。
轶事典故
唐中宗年间,太平公主倚仗权势,强夺佛寺碾硙,被告到雍州府衙。李元纮时任雍州司户,将碾硙判还佛寺。雍州长史窦怀贞畏惧太平公主,命李元纮改判。李元纮道:“终南山或许可以移动,但此案判决绝对不能更改。” 后以“南山铁案”称已经判定、不可改变的案件。
人物评价
宋璟:李侍郎引宋遥之美才,黜刘晃之贪冒,贵为国相,家无储积。虽季文子之德,何以加也!
李湛:周观帝王之道,春秋富则倚附旧老,享历久则简擢后髦。故玄宗开元之始,任宋璟、姚元崇之辈以调阴阳,东封之后,乃用李元纮、张九龄之俦以承法度。
刘昫:李元纮在政事累年,不改第宅,仆马弊劣,未曾改饰,所得封物,皆散之亲族。⑵ 元纮性清俭。既知政事,稍抑奔竞之路,务进者颇惮之。⑶魏知古、卢怀慎、源乾曜、李元纮、杜暹、韩休、裴耀卿,悉蕴器能,咸居宰辅。或心存启沃,或志在荐贤,或出爱子为外官,或止屯田于关辅,或不受蕃人之赂,或坚劾伯献之奸,或广漕渠以充国用:此皆立事立功,有足嘉尚者也。卢、李、杜三君子,又以清白垂美简书,公孙弘之流也。
司马光:上即位以来,所用之相,姚崇尚通,宋璟尚法,张嘉贞尚吏,张说尚文,李元纮、杜暹尚俭,韩休、张九龄尚直,各其所长也。
个人作品
《全唐文》收录其奏疏二篇:《请令张说吴兢就史馆修史奏》、《废职田议》。
《全唐诗》收录其诗作三首:《奉和圣制送张说上集贤学士赐宴》、《绿墀怨》、《相思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