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大概是投入产出性价比最低的一件事情了吧?
写作谁不会,小学生都能写,万里碧空飘着朵朵棉絮般的白云。也能装模作样地背几句鲁迅:我家门前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
对于写作,大部分人是不以为然的。写作,不就是把要说的话写出来,说话谁不会啊。谁都会的事情,怎么能赚钱呢?
高中的那会,我和大多数叛逆期的少男少女一样,看什么都不顺眼。食堂太脏,宿舍太小,厕所竟然漏水有时候还要打伞,学校出雨伞费吗?班长就爱装逼,道貌岸然的都是内心阴暗的变态,文艺委员又在假清纯,班主任这种身材还穿紧身衣,肥腻的肉能挤出一桶油。能哪怕是“看一切都不顺眼”的鲁迅也看不顺眼,孔乙己排出四文大钱,“排”字能表达主人公什么样的心情,怕是鲁迅自己都不知道吧。
所谓青春期,现在看来,不过是一堆杠精在杠世界、杠自己和相互杠罢了。
我不会当面和同学老师杠,因为我身子单薄,打不过他们。
在一个异常炎热的夏日午后,卖力的电风扇并没有对灼热的阳光造成影响,空气里充满了铁板烧和昏昏欲睡的味道。我掏出笔,开始和这个世界开杠。
“只见蔡芹嘴中射出一道白影,啪的打在维君眼角,维君眼前漆黑,不知是汗是血,湿润一片,顺手一摸,只见是一枚牙齿。”——蔡姓老师狗嘴吐不出象牙,维字老师是个睁眼瞎。
“佛说众生平等,人却分三六九等,发奋图强不如家里有矿。”——高考真是件让人无奈的事情。
“我吃过最美味的东西,是你对我笑的时候我喝的那口水。”
本子里虽然不乏中二的情绪,更多的是青涩却炽热的初恋。
“小乔就在前面走着,我就在后面跟着,知了在树上叫着。一切都是命中注定。”虽然我不明白这有什么好注定的,可当时就这么写着,像知了一样不知疲倦。
我已没法记清小乔的容貌,只记得食堂吃饭的时候,不住回头,看她是否也在排队;早操的时候,眼光不自觉通向她的方向;上课想着她,下课经过她教室的窗前看一眼,两颊通红,一定是天太热了。
我一边写,一边幻想着自己的文字能被全世界看到。在交口不绝的称赞中,我缓缓走向小乔,说:“我是为你写的。”
事实上,我也没什么粉丝,纯粹是自娱自乐,发泄一下溢出的荷尔蒙罢了。
“你又写新作品了啊,给我看看。”江可抢过我的笔记本。
江可坐我后桌,我同情她,因为她是个女胖子。其实身为胖子,就是一件挺不幸的事情了,和帅、美、有型没法搭边,命中注定只能走搞笑路线。女胖子就更惨,什么都不用做,只要出现在人面前,就是全场最佳的笑点。
“你上次写班主任的那段,真是笑死我了。”江可大大咧咧。 我渴望得到所有人的肯定,唯独江可的认可,让我高兴不起来。女胖子的称赞,是对我文字的亵渎。
江可打小就住我家附近。其实江可小时候还挺可爱的,五官精致,皮肤白皙,和我整天暴晒在太阳底下的皮肤形成鲜明对比。从小一起玩,估计也说过“长大后要娶你”的鬼话,随着她步入青春期,身子胀鼓起来后,一切变得不同。
我和江可疏远的事情,发生在初中二年级。我们照常在食堂吃饭,隔壁班尖嘴猴腮的林二小看到我们,哈哈大笑:“这胖子是你女朋友啊,般配!”
江可脸色铁青,我转头就走。
我至今记得,当时我心里只有屈辱。我后来才知道,我当时的离开,对江可造成了多大的伤害。
从那以后,我刻意疏远江可,可世事不如人意,我们不但一直在一个班,高中的时候,她还正好坐我后桌。她知道我在写作,我写完她第一时间就会问我要本子。
“你怎么知道我在写作,不是在写作业。”我疑惑。
“表情不同,”江可笑着说,“做作业的时候,你表情是慵懒的,写作的时候,你眼睛里有光。”
我面无表情。失落感弥漫着我的胸腔,要是对我说这话的是小乔,那该有多好。
尽管这样想着,我也没有和小乔产生过交集。勇气这种东西,就像冰封在我体内,坚硬无比,也喜欢和所有人硬碰硬,但小乔是太阳,勇气还没掏出来,就已被汽化。
所以只能在本子上,幻想着我们相遇着的各种故事。时代不同,地点不同,唯一相同的是,女主都叫小乔。每写好一个故事,我会习惯性叹口气,江可就会准时戳我后背,接过我的本子,细细品读。
也有其他同学看过我的文章,很社会地夸赞:“会写作啊,真厉害。”却从来不会知道好在哪里。而江可,总能知道我第三段落是在讽刺班主任,第四部小说又是在数落林二小,武侠里的大BOSS是在影射这个社会。
知音难觅,可一想到知音是个女胖子,我就提不起兴致,心想这样的知音不要也罢。
高考在慢慢逼近,我们被淹没在繁重的课业中,我写得越来越少,却越来越悲情,故事里的小乔,要么被人拐走,要么嫁给别人,要么我为她挡住魔王的剑,她却不知道我是谁。
江可看完后扔给我一张纸条:“你最近写得越来越烂了,故事的发展越来越刻意,一定是有结。勇敢点,连表白的勇气都没有,你的写作功力是不会提升的,因为你不知道怎么写结局。”
我恍然大悟,终于在一个傍晚,手写了一封情书,在夕阳隐没之前交给小乔。这也是我唯一没有给江可看过的作品。
没有任何回音,第一次没有保留的喜欢,就这么石沉大海。我知道怎么给故事写结尾,也迎来了高中生涯的结尾。
我不知道小乔去往哪个城市,也不关心了。我高考失常,去了跟文学毫无搭边的计算机专业。那个暑假寥寥无事,只记得江可给我发信息,一直鼓励我不要放弃写作。
后来有了博客,有了微博,有了公众号,我一直没有放弃写作,可阅读也从来不见增长,但无论在哪写作,江可总是第一个给留言,这让我有了继续写下去的动力。
她说,下回见面,她将会瘦成闪电。
我没告诉江可,我还能坚持写作,都是因为她。也许在心底,我是有点喜欢她的,可是自尊心这么强的我,怎么能和一个胖子在一起呢?
“到时候,我就娶你。”我没有把这句话发给她。
现在的我,靠着写作,已经年入上千万。江可再也没有在我的文章下留言。
因为她已经成为我的妻子。
大二那年,她减肥失败,身材爆发式反弹,比之前更胖了。但没关系,我喜欢的是她和我灵魂的契合,而不是庸俗的红粉皮囊。
我事业有成,身边也不缺好看姑娘的仰慕,但我心里始终只有江可一个人。
我很满足现在的人生状态,有一份不忙的工作,也有一个爱我的女人,有好多套自己的房子。每天5点准时下班,江可都会开着迈巴赫来接我。
“谢谢你的鼓励,才使我走到今天。”我对江可说。
“去你妈的瞎几把矫情。”江可哈哈大笑,下巴的肥肉晃来晃去,“你只要坚持写,我给你一字千金,再听话一点,让老娘高兴了,年终奖给你1亿。”
我还是只有江可一个读者,没关系,只要她是全世界最具分量的读者,那便足够。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算我闪到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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