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言野语】千亿房企董事长涉嫌9岁女童,罪恶别让金钱掩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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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亿房企董事长涉嫌9岁女童,罪恶别让金钱掩盖?

  台湾歌手本家姓的郑智化唱过一首《游戏人间》,其中有一句歌词赤裸裸的反映了当时台湾的现状“有钱的当老大,没钱的难过活”,唱出当时台湾社会的现状。但对一个现实的社会来说,当唯钱是瞻,当视钱如命,当人们捧有钱人为座上宾,那么我告诉你,这个时代的道德基本沦丧,因为对有钱人来讲,多数是商人,商人在商言商,他们讲的利益,如果一本万利,但对社会来说,这样的越多,那么社会的道德就跟着滑坡。

  近几年来,中国大陆似乎正在走上这条道路,社会把商人捧的很高,有人说,但忽视了那么道德的模范,因为在商人的眼里,这些道德模范都是傻瓜一个,他们不懂的赚钱,不懂得经商,不懂得如何一本万利,在这里我们要知道,如果人人都如此,我对你说,这个社会非乱不可,那么社会一乱,和谐又从何谈起!

  在人人捧商人至上的时代,人人都向往着从商,快速赚取财富,于是一些人开始铤而走险,不惜触犯法律获得财富,因为在世人的眼里,谁有钱谁有理,说话也大声;但我们必须要知道,如果一个社会沦落至此,那么必定是走下滑坡路了。

  今日中国社会,笑贫不笑娼,笑穷不笑盗的现象日益严重,一些人“伪君子”常常借着各种头衔来迷惑世人,在我看来,一些热衷搞头衔的人,他们都善于利用头衔为自己掩盖丑陋,因为一个人真正的头衔,并非从某个机构而获取,谁若能获取民众的口碑,比起那些头衔,不知要强多少倍呢?但在现实社会,往往头衔决定着一个人的成就,谁的头衔越高谁的成就越大,谁就获得社会的尊重。对于这种现象,我们应该要及时纠正,切莫被头衔所欺骗,也切莫被头衔所累,那样的人生也是不完美的。

  近闻,7月3日,新民晚报援引知情人士提供的信息称,上市公司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因猥亵9岁女童,于本月1日在沪被采取强制措施。上海公安方面对此回复界面新闻称,上市公司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属实。有律师对此搬用了刑法,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应依‘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从重处罚。”

  其实,近几年来,在中国社会,幼女被强奸不是个案,而是经常出现在媒体上,为何像这样丑陋的事情络绎不绝呢?那是因为刑罚太轻了,不足以震慑这些畜牲。之前,还曾把强奸幼女定为嫖宿罪,这些都是对弱者的一种赤裸裸的侵犯。

  很多的时候,我们都说保护弱者,但保护弱者必须要有严厉的法律,而今幼女频遭这些禽兽强奸,难道我们还麻木不仁的认为只是判几年了事吗?曾在多年前,我提到过,强奸幼女,应该判死刑,因为这是缺乏人性,连做人的基本人格都没有了,还有脸活在这个世上吗?但可惜一直以来,强奸幼女这等丑陋的事件依然还是在我们这个文明社会里发生了。我不知道,王振华这位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他顶着各种头衔是否逃脱法律的制裁,如果彰显法律公正,那么不妨建议死刑吧!因为这是在维护社会的正义,保护幼女的健康成长!

  王振华原本是社会上有头有脸的人物,但在他们的内心早已变得麻木不仁,在他认为强奸几幼女算得什么呢?表面仁义道德,满意肚子女娼男盗;只是不管你有钱有势,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不管你王振华是否长的三头六臂,都必须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不管你王振华的后山有多硬,像这样灭绝人性的事情,如果不得以严惩,试问社会的公平又从何谈起呢?

  现今中央在扫黑除恶,其实像王振华这种禽兽也是属于恶人,他强奸幼女,如果法律不能对他严惩,试问谁来还这两个被侵犯女孩的公正呢?有钱人不等于是好人,罪恶就是罪恶,不管你是有钱还有势,都是无法掩盖,而树立社会正气,那么必须对王振华这样的流氓给予法办,如果按古人的惩罚,强奸幼女都是处以极刑,而今却只是判五年,无法形成震慑作用,因此,当前中国社会要想保护好幼女,那么就要加大对王振华这样的禽兽处以死刑,否则关押几年,无法形成震慑的时候,就会有人铤而走险去满足自己的私欲,而对于事件的皮条客周某,为王振华提供幼女,当以同犯处理,对他她们宽容,便是对幼女惨忍,只有这样才会让类似王振华这类人对法律存有敬畏之心,才会让幼女平安健康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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