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书法界都认为,秦朝的狱吏程创造了隶书,依据是一些古籍的记载文字,《书断》中有这样的记载:“隶书者,秦下圭ß人程邈所造也,邈字元岑,始为衙县狱吏得罪,始皇幽系云阳狱中,覃思十年,益大、小篆方圆而为隶书三千字。奏之,始皇善之,用惟御史......以为隶人佐书,故名“隶书”......八分则小篆之捷,隶亦八分之捷……钟元常、王逸少各造其极……程即隶书之祖也”。
他们没有理解“隶书”这一词的真正意义。其实,古人把楷书称为“真书”、“正书”或“隶书”,而我们现代人所说的“隶书”,古人叫作“八分”。因此,用我们现代的语言来说,应该是:“程邈创造了楷书”。这在许多古文献中可以得到证实,大家不妨看一下《淳化阁帖》卷四和一些明清书论,就略知大概了。
由此看来,“隶书之捷”的章草注1和“连绵不断”的今草注2(到现代这些字体已经成了“张冠李戴”的可笑局面),它们的定义也该相应地改一改了。
顺便说一下,书法学者们普遍认为,三国时的钟繇是楷书的创始人(历史教科书也是如此),这是明显的错误,因为汉朝时已经出现了很成熟的行书和草书,岂有楷书后于行草之理?
注1:据记载,王羲之常用章草写书信。其中章草的描述与我们今天所说的“今草”一模一样,因此,现在我们看到的王羲之独草书多是章草,而不是今草(可参考唐.张怀瓘《书断》)。
注2:古人所说的“今草”与现代人所描述的不一样,古人认为今草“连绵不断”,现代书法界称之为“狂草”。其实,狂草只不过是今草的一种,风格狂放一点而已,并不是另一种字体(可参考唐.张怀瓘《书断》)
————一笛横 摘自秘书网
梅林调三弄 墨海荡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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