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旭是中国书法史上极其重要的人物,他创造的狂草是书法向自由发展的一个极限,若再发展,将不可辨识,也就成了纯线条的艺术,那也就失去了文字的意义。张旭这一走向极致的尝试为后世写大草起到典范作用,成为后世许多书法家的终极理想。
浪漫派之张旭借酒助兴,在酣醉中把草书写到极致,创造独树一帜的张旭狂草,在唐代他与怀素把草书推向高峰。
张长史像:《吴郡名贤图传赞·卷一》,清代孔继尧绘
张旭(685年?—759年?),字伯高,一字季明,苏州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唐代书法家,擅长草书,喜欢饮酒,世称“张颠”,与怀素并称“颠张醉素”,与贺知章、张若虚、包融并称“吴中四士”,又与贺知章等人并称“饮中八仙”,其草书则与李白的诗歌、裴旻的剑舞并称“三绝”。张旭曾官至金吾长史,人称张长史。张旭勤于观察客观事物,善于将客观的自然物象与个人的主观情感结合起来,既继承传统,又勇于创新,在继承前人书法成就并加以创新而使得自身的狂草艺术在盛唐时期达到了一个高峰。
韩愈的《送高闲上人序》一文中说:
“往时张旭善草书,不治他伎,喜怒、窘穷、忧悲、愉快、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观于物,见山水崖谷,鸟兽虫鱼,草木之花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事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故旭之书变动犹鬼神,不可端倪,以此终其身而名后世。”
从韩愈对张旭的描写得以窥见,张旭典型的浪漫派情感型书法家,他把生活中的一切情感都融化到书法里。从情感与形式看,唐代书法可分为两大派系,一是追求客观规律,以法为上的古典派,代表人物是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等;二是以追求自我情感、表现个人的浪漫派,代表人物张旭、怀素、颜真卿等。
张旭《古诗四帖》
张旭《古诗四帖》局部
以欧、虞、褚为代表的古典派,在唐代法度至上的文化环境下,每一个人都开创了代表自己风格的楷书,为唐楷撑起了半边天,也成为书法史上的不休经典。
酒——是张旭创作精神的源泉酒,在古人的文学艺术创作中,发挥着原动力的作用,不在少数的文人墨客与酒结下了不解之缘。“诗仙”李白、“张癫”张旭、“醉素”怀素,大文豪苏轼等等。酒,是张旭的书法创造精神之一,张旭和酒的关系就像李白和酒的关系。《新唐书》里这样描写张旭:
“嗜酒,每大醉,呼叫狂走,乃下笔,或以头濡墨而书,既醒自视,以为神,不可复得也,世呼“张颠”。”因此书法史上有“颠张醉素”的称谓。
诗人杜甫在《饮中八仙歌》里描写李白的句子“李白斗酒诗百篇”,描写张旭的句子是:“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唐代文宗时期,张旭的字、李白的诗、裴旻的剑合称“世之三绝”。
张旭草书《肚痛帖》
张旭在大醉后作书或“当众挥毫”的故事,在唐代那个时期是稀有的奇迹了。这奇迹源自他的:醉和当众表演。张旭的表演与当今书坛的怪现象不同,当今不外呼为了博得眼球而拉下脸皮去杂耍。张旭的表演,把自己完全与书法创作融为一体,他是音乐的歌者,他舞蹈的舞者,还是喜剧的演者,他是情感的宣泄,是书法艺术的迸发。他所显示的是生命在酣醉时的状态,意识、潜意识、情感、想象纷然交织成不可预测的韵律,所以说是“不能复得之”。
张旭 草书《断千字文》拓本
消极到积极的“酒神派”酒,与张旭的艺术生命不可分离,或把张旭说成“酒神派”,醉是张旭生命的高潮、生命的提升,他把酩酊的状态看作是生命最炽热、最酣欢、最具创造力的状态。这时候,理性的控制和拘谨丧失了,潜意识中所压抑的、积藏的、生命之原始的、本能的,得了畅然的吐泄,酒不是消极的“消愁”“麻醉”,而是积极地使人的精神获得大解放、大活跃,在清醒时候不愿说的,不敢说的,都唱着、笑着、喊出来,付诸笔端。书法已然成为从情感到形式的记录,正如杜甫在《饮中八仙歌》所赞美张旭“脱帽露顶王公前”,也只有醉态下的张旭敢于“脱帽露顶王公前”。
张旭楷书《郎官石柱记》局部
整个唐代书法艺术,“理性派”欧、虞、褚、薛、颜,奠定了楷书的法则,“狂醉派”颠张醉素、颜(颜真卿行草书表达了其豪放性),开启了个性奔放的狂草,两条线并行延续、发展,影响中国书法千年,还将一直影响下去,这正是唐人生命力、创造力的茁壮盘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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