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出自,徐珂《清稗类钞·狱讼类》
清代咸丰、同治年间,武昌东湖有个年轻媳妇,丈夫出门在外,她侍奉婆婆非常勤谨,孝顺。每天早晨起床后,她先把院子打扫得干干净净,然后开始做早饭。饭做好了,再到婆婆屋里问安,端一盆洗脸水放到床前,一碗热气腾腾的荷包蛋放在桌上。一年四季,天天如此。婆婆对她也相当不错,从未有什么口角发生。
一天早晨,媳妇照例端水、端蛋进婆婆屋里,忽然发现婆婆的床下有一双男人的鞋子。她一下子吓得心惊肉跳,但很快就镇静下来,放轻手脚动作,放下洗脸水和鸡蛋,轻轻掩门退了出去,但是婆婆已经发觉媳妇进屋,心里明白自己的私情败露了。她千羞万愧,痛悔不已,深感无脸再见媳妇,竟至自缢而死。
婆媳相处,婆婆上吊自杀,这事立刻引起地方轰动。乡约、地保在出事现场没有发现异常现象,便以媳妇逼死婆婆上报官府。而这位平素就以孝顺自任的媳妇,从她看见那双男人鞋子开始,就认定对婆婆隐私的丝毫暴露,都是自己的不孝。于是,她对“逼死婆婆”的罪名,不复置辩,供认不讳。既然“凶手”都认帐了,官府自然就据此定了案。
不久,新来一位姓张的县令,此人善良精敏,对于审案断狱有相当经验。新官上任,照例要择重要案件熟悉一下,东湖媳妇也被押过堂。张知县细看此妇虽然披枷戴锁,但依然神气静雅,不像是逼死婆婆的恶毒媳妇。看她满脸忧伤情态,似乎又有一种难言的委屈在内。张知县再三诘问她,但这媳妇一口咬定原来的供词,丝毫没有变化。
知县对她说:“倘若你有什么难以说出的冤屈,可以大胆如实告诉我,我一定能够为你把事情审理清楚。这时候再不说,等到上面的批文下来,就活不成了!”媳妇哭泣着说:“背上了这个不孝的恶名,我还有什么脸活在人间?不如早日死了干净。”张知县越问越感到可疑,终日思索揭开此中秘密的途径。
县衙里有个差役某甲,他的妻子以凶悍著称,六亲四邻,人人厌恨。一天,张知县把某甲叫去,说有件公事要他到某县去趟,让他立即回家收拾一下,急速前来领票出发。不一会,某甲前来报到。知县却大发雷霆,训斥他说:“你竟敢在家逗留这么长时间,误了我的公事,是不是被你那混帐老婆缠住不让走?"某甲见今天县大老爷火气这么大,丈二金刚摸不住头脑,只好顺着他说,是妻子收拾东西太慢的缘故。知县把桌子一拍,大怒道:“我早就想收拾这个无法无天的泼妇了,去给我抓来!"衙役不敢违抗,立刻前去将某甲的老婆押来。县令不问青红皂白,就命痛打一百鞭子,打得血流浃背,收进监中,正好与东湖犯妇关在一起。
这个平日女霸王般的人,无端受辱,泼性大发,在监中不住口的大骂,说昏官横不讲理,屈死好人。媳妇被她吵得头昏脑胀,一再劝她平心静气,并说:“天下哪里少了不冤的事,即如我吧,被判了死罪,尚且隐忍不言;你不过挨了一百鞭子,这算得什么,我劝你还是忍耐些好。”她哪里想得到,张知县一直派人在门外监听,她的这一番话,证实了张知县的猜测,知县非常高兴。
次日,他将媳妇与某甲妻子一同提出,对证她们昨天说的那些话。媳妇再也无法隐瞒,终于原原本本地将婆婆自缢的经过情形讲了出来。张知县也就据此为她平反了冤案。对某甲之妻,知县说这次对她拘押鞭打,既是惩罚她平素行为的横霸,也是想利用她做一点有利于弄清冤案的好事。最后,给了她一些养伤费,放她回去了。
后来胡林翼为湖北巡抚,访知这件事情,但张知县已经在此前病逝,精明干练的胡巡抚,却糊涂行事,将平反此案的功劳错记在后任县令张建基头上。而真正悉心断狱的张知县,连姓名籍贯也湮没无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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