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上下五千年,名公巨卿,车载斗量,不可胜数,然而能载誉青史,众口相传,妇孺皆知者,寥寥无几。当然,并非每一人都会追求身后之名,或许应该说,相比于实实在在的权势和享受,大多数人对于身后虚名,其实是无所谓的。但要说到名相,他们的名望从遥远的古代流传至今在长达数千年的时间里,奋斗于仕途的生命短暂的人们,也有少数幸运人士,成为了标志性人物,让后人难以忘怀。以下列举其中十人,稍作叙述。
一:齐桓公之相——管仲
管仲(公元前723年-约公元前645年)汉族,名夷吾,又名敬仲,字仲,春秋时期齐国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颍上(今安徽颍上)人。被称为“春秋第一相”,执政四十年,因势制宜,分设各级官吏,选拔士子,赏勤罚惰,使齐桓公成为春秋时代的第一个霸主。除此之外,管仲还有“法家先驱”、“华夏文明保护者”、“娼妓业的始祖”、“圣人之师”的称号。管仲的言论见《国语齐语》。另有《管子》一书传世。
管仲家贫,自幼刻苦自学,通“诗”、“书”,懂礼仪,知识丰富,武艺高强。他和挚友鲍叔牙分别做公子纠和公子小白的师傅。齐襄公十二年(前686年),齐国动乱,公孙无知杀死齐襄王,自立为君。一年后,公孙无知又被杀,齐国一时无君。逃亡在外的公子纠和小白,都力争尽快赶回国内夺取君位。管仲为使纠当上国君,埋伏中途欲射杀小白,箭射在小白的铜制衣带钩上。小白装死,在鲍叔牙的协助下抢先回国,登上君位。他就是历史上有名的齐桓公。桓公即位,设法杀死了公子纠,也要杀死射了自己一箭的仇敌管仲。鲍叔牙极力劝阻,指出管仲乃天下奇才,要桓公为齐国强盛著想,忘掉旧怨,重用管仲。桓公接受了建议,接管仲回国,不久即拜为相,主持政事。管仲得以施展全部才华。
二:秦朝名相——李斯
秦朝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和书法家,协助秦始皇统一天下。后为秦朝丞相,参与制定了法律,统一车轨、文字、度量衡制度。秦始皇死后与赵高立少子胡亥为二世皇帝,为赵高所忌,腰斩于市。
李斯的一生,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实践着法家思想的。他重新受到秦王政的重用后,以卓越的政治才能和远见,辅助秦王完成了统一六国的大业,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趋势。秦朝建立以后,李斯升任丞相。他继续辅佐秦始皇,在巩固秦朝政权,维护国家统一,促进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等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建议秦始皇废除分封制, 实行郡县制。又提出了统一文字的建议,之后又在统一法律、货币、度量衡和车轨等方面付出了巨大努力。这些措施,都是以法家的加强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为指导的。李斯在他生平的后期,虽然将法家的思想推向了极端化,但是他仅仅是一个提出者,而不是一个完全的执行者。
三:西汉开国名相——萧何
萧何,江苏丰县人,早年任秦沛县狱吏,秦末辅佐刘邦起义。萧何采摭秦六法,重新制定律令制度,作为《九章律》。在法律思想上,主张无为,喜好黄老之术。
早期追随刘邦的萧何就不予余力的支持和拥护刘邦,楚汉战争期间,刘项在荥阳一线相持二十八个月。这段时间,刘邦将整个关中都交给萧何管理(上以此专属任何关中事),这一举措赋予萧何极大的权力,当然,萧何也干得极有成效。后汉朝建立后刘邦把萧何推举到丞相的职位,也可以说明萧何在刘邦心中的地位。
萧何原是沛县"主吏掾",熟悉秦帝国的法令制度。刘邦入关后曾颁布过法令:"约法三章",废除了无理的秦朝苛法,而维持社会秩序的法令制度都一律保留。这都是在萧何的意见下进行的,而后来根据秦律又制定了汉律,从出土"睡虎地秦简"中可以清晰地了解到,秦法基本完整地被沿用于汉法之中。
四:汉初名相——陈平
陈平(?-前178年),汉族,阳武户牖乡人,西汉王朝的开国功臣之一,《史记》称之为陈丞相。文帝初,陈平让位周勃,徙为左丞相,因明于职守,受到文帝赞赏。不久周勃罢相,陈平专为丞相。孝文二年死。曲逆侯(今河北顺平东),死后谥献侯。
陈平少时,家中十分贫困,可他又偏偏喜欢读书,尤其喜欢黄帝、老子的学说。陈平的哥哥见陈平喜欢交游,便承担了家中的全部劳动,使陈平有时间出外游学。
一年,正逢社祭,人们推举陈平为社庙里的社宰,主持祭社神,为大家分肉。陈平把肉一块块分得十分均匀。为此,地方上的父老乡亲们纷纷赞扬他说;“陈平这孩子分祭肉,分得真好,太称职了!”陈平却感慨地说:“假使我陈平能有机会治理天下,也能像分肉一样恰当、称职。”
五:初唐名相——房玄龄
房玄龄(579年-648年8月18日),名乔,字玄龄。唐朝初年名相。房玄龄跟随秦王十年艰辛征战;终生“效父清白”的饱学之士,辅佐太宗二十载稳任首宰。房玄龄智能高超、功勋卓越、地位显赫。但他善用伟才、敏行慎吉、自甘卑下、常行让贤。
在随李世民征战时,凡王府书檄,驻马即成,言简意尽,不需起草。唐武德四年曾被招为“十八学士”之一。唐太宗李世民即位,封房玄龄为梁国公。官任中书令、尚书左仆射、司空等职,总领百司,掌政务达20年。参与制定典章制度,主持律令、格敕的修订,监修国史,又曾与魏徵同修唐礼;调整政府机构,省并中央官员;善于用人,不求备取人,也不问贵贱,随材授任;恪守职责,不自居功。同时负责国史馆,先后监修成《高祖实录》、《太宗实录》、《晋书》。去世后,谥号“文昭”,后配享太宗庙廷。后世以他和杜如晦为良相的典范,合称“房、杜”。
六:大唐名相——魏征
魏徵(580年-643年2月11日),字玄成,唐朝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和史学家,因直言进谏,辅佐唐太宗共同创建“贞观之治”的大业,被后人称为“一代名相”。魏徵以直言敢谏而闻名,据《贞观政要》记载统计,魏徵向李世民面陈谏议有五十次,呈送给李世民的奏疏十一件,一生的谏诤多达“数十余万言”。其次数之多,言辞之激切,态度之坚定,都是其他大臣所难以伦比的。
轶事典故:唐代笔记《龙城录》里有一则关于魏徵与醋芹的文字,魏徵在朝堂上喜欢提意见,且常让皇帝下不了台。有一天,李世民笑着对大臣们说:“那个山羊鼻子整天板着脸,不知道有没有什么能够让他动心的东西?”李世民身边的侍臣回答说,“魏徵喜欢吃醋芹”。第二天,李世民赐宴,赏赐的食物中有三杯醋芹。魏徵见了,食指大动,饭还没吃完,装菜的餐具就见底了。李世民说,“你看你看,你说自己没什么爱好,我现在终于见识到了。”被揭短的魏徵回答李世民说:“皇帝喜欢无为(而不是奢靡无度),臣子自然不敢有什么偏好。我就好这一口(醋芹)罢了。”李世民因此感叹好久。
七:北宋名相——王安石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汉族,临川人,北宋著名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
王安石变法的根本目的,是要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增强对外防御,对内弹压的能力,以巩固和加强封建统治。从新法次第实施,到新法为守旧派所废罢,其间将近十五年。在这十五年中,每项新法在推行后,虽然都不免产生了或大或小的弊端,但是,基本上都能收到一些效果,“富国强兵”的效果是十分显著的。
从文学角度总观王安石的作品,无论诗、文、词都有杰出的成就。北宋中期开展的诗文革新运动,在他手中得到了有力推动,对扫除宋初风靡一时的浮华余风作出了贡献。但是,王安石的文学主张,却过于强调“实用”,对艺术形式的作用往往估计不足。他的不少诗文,又常常表现得议论说理成分过重,瘦硬而缺少形象性和韵味。还有一些诗篇,论禅说佛理,晦涩干枯,但不失大家风范。
八:北宋名相——寇准
寇准,北宋政治家、诗人,汉族。字平仲。华州下邽(今陕西渭南)人。北宋政治家﹑诗人。任北宋真宗宰相时,主张真宗亲征抗辽,在“澶渊之役”中战功卓越。为人刚正不阿,礼贤下士,不趋炎附势,敢直言进谏,故被排挤陷害,而致两度罢相,后贬为雷州司户参军。
皇佑四年(1053年),宋仁宗诏翰林学士孙抃撰神道碑,谥"忠愍",复爵"莱国公",追赠中书令,仁宗亲篆其首曰"旌忠"。故后人多称"寇忠愍"或"寇莱公"。寇准善诗能文,七绝尤有韵味,有《寇忠愍诗集》三卷传世。与白居易、张仁愿并称渭南"三贤"。
九:元代名相——耶律楚材
耶律楚材(1190—1244)字晋卿,汉化契丹贵族,蒙古成吉思汗、窝阔台汗时重臣。任职近30年,官至中书令,备受重用。有《谌然居士集》。耶律楚材是十三世纪中国的一位大政治家和大学者。
就他的政治活动而言,在窝阔台时期,他主持大蒙古国对中原地区的治理,使蒙古游牧贵族在适应中原封建文明的道路上大大前进了一步。他以自己积极的活动促使大蒙古国居庸关内外的地方很有特色的联系在一起了。他的事业在他的晚年遭到挫折,但后来又在忽必烈时期得到了恢复和发展。耶律楚材的活动是适应着当时的历史趋势的,因而他在历史上是一位值得肯定的人物。
十:王朝名相——张居正
张居正(1525年-1582年7月9日),字叔大,号太岳,幼名张白圭,湖北江陵人,时人又称张江陵(今湖北荆州)。明朝中后期政治家、改革家,万历时期的内阁首辅,辅佐万历皇帝朱翊钧开创了“万历新政”,史称张居正改革。
从历史大局看,张居正新政无疑是继商鞅、秦始皇以及隋唐之际革新之后直至近代前夜影响最为深远、最为成功的改革。张居正改革的影响,不仅表现在他起衰振隳、力挽狂澜,奇迹般地在北疆化干戈为玉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国内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延长了明王朝的国祚;还表现在一举扭转“神运鬼输,亦难为谋”的财政危机,弼成万历初年之治,为万历年间资本主义萌芽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更体现在对近代前夜国家统一与社会转型起到的巨大推动作用。一条鞭法是介于“两税法” 与摊丁入亩之间的赋役制度。在我国封建社会后期的赋役制度的演变中有着承前启后的作用。
秦和西汉时的宰相指相国或丞相,御史大夫是副职。汉哀帝时改丞相为大司徒,东汉时以大司徒、司空、太尉为三公,共掌政事,备位宰相,但实权移至尚书台,由尚书台长官尚书令主赞奏事,总领纪纲。魏、晋以中书监、中书令为宰相,而相国、丞相变为赠官,或为权臣篡夺之阶。南北朝时皇帝所与议论政事或委以机密者就是宰相,官名有中书监、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仆射或将军,其中权力最大者则是录尚书事。隋代定三省长官内史省的内史令、门下省的纳言、尚书省的尚书令为宰相。唐代时又改内史省为中书省,内史令为中书令,纳言为侍中,尚书省为左右仆射,三省长官分掌制令、封驳和执行的权力,是最高中枢机构。唐太宗以后,又特派其他官员,加以参知政事、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衔,参与政事堂议政,成为实际上的宰相。
从汉至唐,皇帝待宰相之礼,逐渐降级,至宋太祖废坐论之礼,使宰相地位大降。北宋沿袭唐制,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以参政知事为副。宋神宗时,设宰相二人,首相称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次相称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另设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为副相。南宋孝宗时又改称左右丞相。辽有北、南两宰相府,各设左右宰相。金宰相为尚书省主官尚书令及其下左、右丞相及平章政事。元代以中书省为最高政务机构,主官中书令往往由皇太子兼任,但不常设,其下设左、右丞相,再下为平章政事,副职为左右丞及参知政事,掌管实际政务。明初也设中书省,左右丞相。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案发后,朱元璋罢中书省,废丞相,由皇帝总揽政务,这是宰相制度的重大变化。永乐初年以翰林官入内廷殿阁,参与政务,设内阁大学士协理文书。后内阁职位渐重,逐渐把持朝政,大学士成为事实上的宰相,称辅臣,属首者为首辅。清初沿用明制,设内阁大学士行使宰相之权。但原满族贵族所组成的议政王大臣会议,亦属议政机构,其地位凌驾于内阁之上。清雍正时,又在内廷设军机处,由皇帝特定军机大臣,协助皇帝处理国家机要,成为事实上的最高政务官。
明清两代喜欢以古官名尊称要职,所以往往称内阁大学士或军机大臣为相,实际上自明洪武十三年废丞相后,已不再设相。一般说来,由于君主集权的加强,宰相的权力即随之减轻。
中国古代十大名相说法不近一致,除本篇介绍的十位以外,还有一些,如:商丞相伊尹、西周丞相姜尚、西周的周公、清代曾国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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