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说水浒人物》节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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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杀”的李逵

  李逵,一脸大胡子,腰里两把板斧,人称黑旋风,是人们非常喜欢的好汉。在书里他个贯穿全篇的人物,露面的机会很多,而且做出不少事情。人们对他的印象非常深刻,在央视版的电视《水浒传》里净化之后,李逵的形象显得多有光彩。他的天真、厚道、敢于向前的锐气,都使人们喜欢他。然而书中的李逵却与这电视里有很大的区别,小说里的李逵给人一种很复杂的感觉,这种感觉绝对不仅仅是喜欢。李逵性格的阴暗面刚好像留在墙上的字迹一样,反映出逝去时代的印记。

  李逵的“天真”

  李逵是个游民,在家里打死了人,逃走在江湖上,流落到江州,在牢房里当差。他很真诚地相信一些东西,如他相信江湖上传言的宋江是个好汉,他相信好汉便不应该近女色,希望能上梁山去过快活日子,而且很孝顺。他的心里很干净,没有太多的世俗的繁文缛节的束缚,是个没长大的孩子。宋江后来也说李逵是他家生的孩儿。他的形象很大程度上与宋江是形成对比的。通过对比显出宋江的心计,显出李逵的干净;显出的虚伪做作,显出李逵的真诚。他的这方面的性格表现在五件事情上。

  他第一次见到宋江时,便显出他可爱的个性来:

  李逵毛着宋江问戴宗道:“哥哥,这黑汉子是谁?”戴宗对宋江笑道:“押司,你看这恁么粗鲁!全不识些体面!”李逵道:“我问大哥,怎地是粗鲁?”戴宗道:“兄弟,你便请问'这位官人是谁'便好。你倒却说'这黑汉子是谁,'这不是粗鲁却是甚么?我且与你说知:这位仁兄便是闲常你要去投奔他的义士哥哥。”李逵道:“莫不是山东及时雨黑宋江?”

  一来李逵根本不知道人际交往的礼数,只是由着性子来,一句话就说出宋江的生理缺陷:黑。却不知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平常人是绝不会那样的。二来显得粗鲁,这在戴宗的话里也有说明,恰恰将李逵与戴宗区分开。表明李逵的的确没有经过世俗的沾染,保持着自己的本真,心地干净。在戴宗说出宋江身份后,李逵倒地便拜。可知宋江在江湖上的名声很好,李逵是非常佩服的。这种佩服李逵一辈子都保持着,没有变。能够为一个人做任何事情,包括拿出命来,可知李逵的真个性,不会掺假的。宋江送他银子,他很高兴,拿去赌博,结果输掉了。因为是宋江的银子,他竟要抢回来。赌汉们都说,李逵平日赌性最好,今日如何赖账。李逵说,这银子是公明哥哥的,不能输给你们。可见他对宋江发自心底的尊敬。

  见面后,戴宗、宋江、李逵一起喝酒。李逵喝大碗,而且吃饭时显出粗豪的做派。这都是梁山好汉显出魅力的行为,宋江很喜欢。宋江想吃点新鲜的鱼,李逵便去弄。卖鱼牙子没到,渔夫都不敢卖。李逵去时,不问卖鱼牙子,他是个没经过事情的人,因此做事完全不讲规矩。动手就打,打完就拿鱼,因为他的方法不当,鱼没有捉到,反而被放走了。这时张顺认为这黑汉子是来找茬的,而且根本不讲规矩。如是两人一阵好打斗,在陆地上,李逵拳硬,张顺打不过。如是张顺将李逵诱上船来,李逵不知是计,他根本没想过,如是上船,结果被张顺淹得很惨。若不是宋江呼喊,他险些丢掉性命。他虽是鲁莽,对于张顺这样欺行霸市的人却也需要教训一下。不打不相识,他与张顺竟也成了兄弟。一点没把打斗的事放在心上,这才是好汉做派。在宋江题反诗下大牢,戴宗出门传信,吩咐李逵好生照料宋江,叫不要喝酒误事。李逵倒真的戒酒,看护宋江,为了兄弟情义,他还是很能下决心的。他不是那关键时候掉链的人。

  当李逵看见宋江接父亲,公孙胜回家探母,李逵想到自己还有个老母在家。一时认为孝顺是很要紧的。如是要求回家接母亲来。宋江等人知道他的个性,一准误事。如是就要他许下三件事,一是不能饮酒,二是没有人陪他去,三是板斧不能带着。注意,这里是怕他惹事,怕他杀人。可知好汉们对李逵还是很了解,很忌讳的。李逵答应了,自己下山来接母亲。在路上,遇见了假李逵。这是《水浒传》里的著名的情节。李逵自然好笑又好玩,有人扮成他的模样做强盗,说明他名声大。但是李逵认为那人败坏了自己的名声,可知李逵还认为自己是个好人,名声还是好的,他真是天真。但听李鬼说是为了赡养老母才做这勾当时,李逵平生第一次施舍别人银子。他倒很喜欢这孝顺的人,做了回好人。不想这次好事,这唯一的一次发善心,竟然是被人欺骗。世道真是让李逵失望。李逵走到村里,寻到李鬼家里,要弄些吃的,不能喝酒,只想吃点肉,没有,只好煮饭吃。结果险些被人报官,如是吃完快走。李鬼的死是他的歹心带来的,他是个太贪的人。李逵能饶他性命对他已经开了天恩了。然而,他还是要回来寻死,真是没办法。

  回到家,李逵好意欺骗自己的老母,说自己做官了。其实这是众人的想法,认为做官就是好,却不知在李逵眼里,梁山才是人间天堂,才是快活的地方。李逵上山感到无比的快活,感到自己的一生找到了归宿,便回来接老娘一起享福。但是母亲未必接受,如是他就骗人了。他这骗人其实很简单,也是出于一片孝心。但是,他哥哥很快就揭穿了他的谎话。他与他哥哥的关系却不好。他哥哥竟然要带官差来抓人。这样的哥哥是不讲人情的,是很讲法度的,在《水浒传》里讲人情的才是好汉,讲法度的都应该死的。他哥哥那样做却也没事。其实从世俗的层面上说,李逵做得不对,他自己打死人逃走,结果哥哥顶罪,这样的弟弟谁也不会喜欢的。李逵带走母亲,留下银子,似乎也是对哥哥的报答。以后,老母不用哥哥赡养,哥哥就减轻了负担。留下银子,哥哥的日子可以改善一下。结果,看见李逵走远,哥哥也不再追赶。

  带着母亲走了老远,母亲竟要喝水,李逵也不能不满足,只好四处找水。一个瞎眼的老人,经过李逵一路的折腾,肯定不舒服。瞎眼自然也看不见老虎的到来,在这荒郊野岭的,自然会有猛兽出来。这在《水浒传》里很常见,在乱世中,街市上有泼皮无赖,官场上是贪官污吏,朝廷里奸臣当权,那么荒郊野外自然有猛兽吃人了。这样的乱世,最能体现吃人的本质。吃的都是老百姓。就像鲁迅文章里写的,中国几千年的文化里,有着很阴险的吃人本质的。

  李逵端水回来时,已经看不见自己的母亲了。四处寻找,很快就发现了老虎窝。在老虎家里,李逵发现小老虎正在啃他母亲的一条腿。当真让他伤心。好好地想尽一回孝心,结果被这老虎破坏了,辛辛苦苦将母亲背来,结果做了老虎的美餐。李逵一时性起。他心里的复仇与孝心,搅在一起,杀戮的冲动开始膨胀。他便拿起刀将小老虎杀死。与武松相比他的杀虎具有复仇的性质,显得很主动。像武松打虎是为了保住自己性命,解珍、解宝射虎是因为官府的命令。他们都不曾主动正面面对老虎,可知李逵的胆色还是要胜一筹的。他也不是像武松一样的赤手空拳。他面对的也不是一只,而是老虎全家。杀死小老虎后,两只大虎回来了。且看李逵的杀法:

  李逵在窝里看得仔细,把刀朝母大虫尾底下,尽平生气力,舍命一戮,正中那母大虫粪门。李逵使得力重,和那刀靶也直送入肚里去了。那母大虫吼了一声,就洞口,带着刀,跳过涧边去了。…………那大虫望李逵势猛一扑。那李逵不慌不忙,趁着那大虫势力,手起一刀,正中那大虫颔下。那大虫不曾再掀再剪:一者护那疼痛,二者伤着他那气。那大虫退不够五七,只听得响一声,如倒半壁山,登时间死在岩下。

  这一母一公的两只老虎就这样死在李逵的刀下。李逵的胆色过人,不慌不忙,而且有着满肚子的怒火,所以没等老虎发威,他就先下手了。杀法不具有美感,不像武松那样显出自己的好本事。李逵捅屁股、当面砍的杀虎方法显然只是注重实际效果,将老虎杀死。他杀的老虎是最多的。也是在所有老虎面前表现得最具有攻击性的人。这可能是他真诚的孝心的驱使。当然也有李逵“天杀星”的本性。

  杀虎后,李逵也成了英雄。他自称张大胆,真是大胆,还要在官府面前领赏。这时李逵丢了老娘,没了牵挂,早把宋江临走时的嘱咐忘得一干二净。在曹太公家里,他露出本来面目,大吃大喝,最后被人认出,绑了准备送交官府。

  他的真诚的孝心最后弄成了一个哭笑不得的状况,他自己还差点死在路上。他纯粹的性格在这个险恶的世界里总会弄巧成拙。对他的母亲来说,他的孝心变成了对母亲的害。若是没有李逵的行为,母亲在家还可以多活些日子的。

  在跟着宋江去京城后,他在路上流连些时间,最后落单了。幸好有燕清看护他。两人来到狄家庄上投宿。狄太公的女儿中了邪。李逵自称他是罗真人的弟子,要吃要喝。燕清暗暗好笑,李逵怎会捉鬼。到了夜里,李逵已经吃饱。便去捉鬼,他根本不懂什么鬼,他也不怕什么鬼,只是提着板斧到狄小姐的房里。其实也没有鬼,只是人在作怪。李逵弄清真相,将奸夫淫妇都杀了。李逵心里根本不曾想过鬼,不然他不会大胆走进狄小姐的房间。他连罗真人都敢砍,可知李逵的大胆。狄小姐可能就是因为别人对鬼的敬畏才想出这办法的。不过,李逵还有些死板的观念,认为奸夫淫妇是不好的,是不能要的。如是这捉鬼就这样结束了。

  来到刘太公庄上,听刘太公说,宋江抓走刘家小姐。李逵大怒,因为他本来就已经对宋江很有意见了。在京城里去逛窑子,找李师师。他不知宋江想干什么,他只是见到宋江进了青楼。可见他认定好汉是不能过于接近女色的。更不能强抢民女,做些恶人的勾当。李逵除了打仗之外,很少做恶人,他在内心里还是想做个好人的。看见宋江做出这种事情,他也不能包庇,这显出他的真诚,他的不讲人情。这可能是心里的失望所致,因为他崇拜宋江,自然容不得宋江有什么他看不上的行为。岂不知宋江也是人,宋江的诸多坏处,李逵都是看不出来的。如是李逵气呼呼地回梁山找宋江理论。他先是砍断那“替天行道”的大旗,然后便来说话。且看的激动言语:

  李逵道:“我闲常把你做好汉,你原来却是畜生!你做得这等好事!”宋江喝道:“你且听我说!我和三二千军马回来,两匹马落路时,须瞒不得众人。若还抢得一个妇人,必然只在寨里!你却去我房里搜看。”李逵道:“哥哥,你说什么鸟闲话!山寨里都是你手下的人,护你的多,那里不藏过了!我当初敬你是个不贪色欲的好汉,你原来是酒色之徒:杀了阎婆惜,便是小样;去东京养李师师,便是大样。你不要赖,早早把女儿送还老刘,倒有个商量。你若不把女儿还他时,我早做,早杀了你,晚做,晚杀了你。”宋江道:“你且不要闹嚷,那刘太公不死,庄客都在,俺们同去面对。若还对翻了,就那里舒著脖子,受你板斧;如若对不翻,你这厮没上下,当得何罪?”李逵道:“我若还拿你不著,便输这颗头与你!”

  他在话语里认定宋江是个酒色之徒。而且有些仗势欺人,因为是大哥便串通别人一起做坏事。而且将宋江早年的养阎婆惜,现在的找李师师连在一起,翻了宋江的老底。这样的话,在山寨里,除了李逵,怕没人敢说出。因为众人尊敬宋江是寨主,碍于情面定然不会说。而且翻出老底,有点损,说了定然会伤宋江的感情。但是,李逵是个全无心肝的人,一杆子就把话捅到底。全然不管宋江的感受。他也不管什么高低尊卑,犯了事情天王老子都要管的。他是铁心要当好人,其实也在潜意识里维护宋江的道德操守。在宋江不认的情况下,他扬言要杀掉宋江。这是谁也不敢说的大话。他敢开口,而且以他的个性,说不定还会做出来。在他眼里,宋江与他还是兄弟,不是寨主。要知道看起来梁山是兄弟义气,实际上是有高低之分的,宋江作为大哥,寨主,在山寨里有着号令一切的权力,有时还会有生杀予夺的大权。李逵这种行为定是忘了这一层。

  两人赌下誓,宋江也是怪他没上下,他并不怪李逵的冤枉,而是李逵的没上下。这是对宋江大哥身份的一种破坏。不过,对李逵的容忍,也是宋江作为大哥仁义宽容的一面的表现。两人一起去刘太公庄上去对质,李逵怕众人不说实话,在宋江面前一力摆出好汉的架势来,似乎自己是做主的包公。结果宋江是被冤枉的,李逵之前赌下的人头就输掉了。这时燕清帮他出主意,让他负荆请罪,求宋江饶命。这样就可以挽回宋江的面子。宋江耐着兄弟们的面子,自然就绕了。只是要李逵下山去为刘太公找回女儿,还派燕清帮他。在燕清的协助下,李逵很快就交差了。这场闹剧落下帷幕,这是实际上是对宋江在东京拜访李师师的行为的一次澄清。经过这次山寨的头领应该不会有人再怀疑宋江的道德了。李逵在这件事中的行为实际是帮助宋江的。他的大胆的责问,实际上代表了一部分兄弟的疑心。这个疑团的解开,使宋江的威望进一步提高了。不过李逵不论尊卑的行为,想做好人的可爱倒是也不错。除了他,梁山谁有这个胆量。可见李逵的大胆与莽撞都能显出他的真诚。

  在陪着燕清扑倒任原后,李逵又一次落单了。他提着板斧来到寿张县县衙,大声报出名讳。结果满衙的人吓坏了,知县老爷吓跑了。李逵见他们的样子好笑,一时兴起,要扮一回知县老爷,如是穿上官府审案:

  公吏人等商量了一会,只得著两个牢子装做厮打的来告状,县门外百姓都放来看。两个跪在厅前,这个告道:“相公可怜见,他打了小人。”那个告:“他骂了小人,我才打他。”李逵道:“那个是吃打的?”原告道:“小人是吃打的。”又问道:“那个是打了他的?”被告道:“他先骂了,小人是打他来。”李逵道:“这个打了人的是好汉,先放了他去。这个不长进的,怎地吃人打了,与我枷号在衙门前示众。”

  这是他审案的过程,明显是顽童的思路,如果让他来做县官,定是个典型的昏官。他只是想玩耍一下,并没有太多的想法。他穿上官服滑稽样子只能惹来人们的笑话。这一行为与后来阮小七将方腊的皇帝服饰穿在身上相似,都是为了好玩。这种玩就将朝廷正统的严肃性全弄没了,孩子穿上正统的官服,装模作样,令这平日里让老百姓敬畏的东西全部付诸一笑,真是痛快。他的这种行为对于正统,具有极大的破坏性。李逵本没有做官的想法,玩一下也就行了。老百姓似乎也很喜欢这样的行为,将那明显的等级差别就这样打破,当然是件快事。

  不过,李逵在这里多是充当一个丑角。想想,一个凶恶的黑脸大汉,穿着知县的服装。平日里知县文雅庄重的样子肯定深深地印在人们心里,这个印象与李逵的样子相比,李逵在街上到处乱走,自然起到了喜剧的效果,成了一个给人们提供狂欢笑料的丑角。他的到来带来了民间从未有过的奇观,带来了从未有过的民间的狂欢。且看他冲进学堂的场景:

  正在寿张县前走过东,走过西,忽听得一处学堂读书之声,李逵揭起帘子,走将入去,吓得那先生跳窗走了,众学生们哭的哭,叫的叫,跑的跑,躲的躲,李逵大笑。

  先生在他面前,显出逃命的本事,竟然能跳窗,这一滑稽的场面,显出李逵的行为带着很强的恶作剧性质。学生们都吓坏了,做出种种惊恐的样子。他们为什么要吓成这样,一来是李逵的凶恶的相貌,二来是他身上穿的这件官服。这一节不论是出现在电视里、书里、舞台上都会具有强烈的喜剧效果。李逵作为一个惯会恶作剧的顽童的性格体现得很充分。这也体现他们的智力限制,他们就是夺得天下也是不能治理的。

  李逵在招安过程中扮演了一个积极的反对者。在宋江第一次当众提出招安,让乐和唱他的歪词时,李逵就跳出来说:“招安,招安。招甚鸟安!”,而且还踢翻了桌子。气得宋江要杀他的头。宋江希望借此堵住他的嘴。实际上是借兄弟情义和自己的威压双重压力来堵住那些不愿招安的好汉的嘴。李逵既然先站出来,就拿他开刀。李逵又充当了宋江的“试心石”,试探兄弟们的想法。结果二龙山以武松为代表的就不愿招安。宋江在众人的劝解下宽恕了李逵。这是李逵对自己想法的真情流露,他是个游民,理想就是过自由自在的生活,梁山就是他的理想,他在这里可以吃肉喝酒杀人有兄弟没有一样不称意,因此不愿破坏这里的幸福生活。他完全将这里当成了自己的人生归宿。这也是很大一部分头领的愿望,这些应该包括晁盖一起上山的刘唐、三阮,二龙山的鲁智深、武松,清风山的王英等,江州的李俊等,这些都是梁山的主体力量,还有一些后来上山的本就为强盗的头领如项充、樊瑞等。他们的力量占梁山的大部分,为梁山做出了很大贡献,最有发言权。只是耐着宋江的面子不肯说出,李逵是个直性人,当口便说。

  他不但嘴里说,还用行动表示。如在陈宗善来梁山宣布招安时,李逵扯坏诏书,还殴打天使和那个可恶的李虞侯。结果让招安的场景变得混乱,最后朝廷的一行人都狼狈地逃走。即使在他被封做官员后,他仍然对宋江说,哥哥,我们反了吧,我这里还有三千兵马呢!可知他对梁山的情感是很深的。这种情感是纯粹的梁山好汉所共有的。他们都向往自由,都希望能一辈子呆在梁山,将他当成自己的归属。他们都是一群长不大的孩子,永远受不得一点约束,希望绝对自由。就像孙悟空一样,永远是天不怕地不怕,永远敢闯出祸来。但是宋江说,成人不自在,自在不成人。他就是那个得到九天玄女帮助的唐僧,他带着这群孙悟空,经历重重劫难,举行了一场非常血腥的成人礼。

  李逵对人世的一切都是孩子的眼光,有时是个顽童。他的那种目光有时与他的身体不相称,显得有些弱智。在他下井救柴进的那一节表现得很充分。但与宋江、吴用等人比,李逵到底是真诚的,心底是干净的,像雨后的新月亮。

  李逵的“天杀”

  李逵既然是“天杀星”,而且据说是上天派下来杀人的。这是他的本性,他经常手提两柄板斧,砍得一身血污,大呼痛快。李逵的每次行动中都会杀人,他把杀人当成自己非常有意思的游戏。这些恐怕不会有人喜欢。李逵在书中杀人的功绩很大。如果说他的杀人也是真诚的话,他就是个天生喜欢杀人的孩子,这个孩子就不是孩子,而是魔鬼,永远不会被人接受。他的天杀的性格使他永远只知道杀,不论所杀的对象,如他看着不顺眼杀掉了在朱贵店里准备投奔梁山的韩伯龙。韩很可能成为他的兄弟。他很轻率地将韩砍死了。在与宋江喝酒的酒席上,他将一个歌女一下就点晕了。为了让朱仝上山,李逵杀死了一个七岁的小孩。为了给母亲报仇,他杀掉老虎一家。给狄太公捉鬼救女儿,李逵将他女儿也杀了,还让狄太公感谢他。而且这些都是李逵的小打小闹,在集体的行动中,他的表现更为出色:

  只见那人丛里那个黑大汉,轮两把板斧,一味地砍将来。晁盖等却不认得,只见他第一个出力,杀人最多。…………晁盖便叫道:“前面那好汉莫不是黑旋风?”那汉那里肯应,火杂杂地抡着大斧只顾砍人。晁盖便叫背宋江,戴宗的两个小喽罗,只顾跟着那黑大汉走。当下去十字街口,不问军官百姓,杀得横遍地,血流成渠。推倒颠翻的,不计其数。…………那江州军民百姓谁敢近前。这黑大汉直杀到江边来,身上血溅满身,自在江边杀人。晁盖便挺朴刀,叫道:“不干百姓事,休只管伤人!”那汉那里来听叫唤,一斧一个,排头儿砍将去。

  这是李逵在江州劫法场时的杀人情景。他不论百姓还是官兵,一味只是杀,杀得痛快。滥杀无辜是很多好汉的爱好,如武松的血溅鸳鸯楼。但将这个传统发扬光大的是李逵。没有人杀的日子他会浑身不自在,总会找机会下山去杀人。每次有杀人的机会他总是积极争取。杀人似乎是他获得快乐的主要方式。在第五十回中有一段精彩的对白:

  只见黑旋风一身血污,腰里插着两把板斧,直到宋江面前唱个大诺,说道:“祝龙是兄弟杀了,祝彪也是兄弟砍了。扈成那厮走了,扈太公一家都杀得干干净净,兄弟特来请功。”

  宋江喝道:“祝龙曾有人见你杀了。别的怎地是你杀了?”

  黑旋风道:“我砍得手顺,望扈家庄赶去,正撞见一丈青的哥哥解那祝彪出来,被我一斧砍了。只可惜走了扈成那厮。他家庄上被我杀得一个也没了。”

  宋江喝道:“你这厮,谁叫你去来!你必须知扈成前日牵牛担酒前来投降了……”

  宋江喝道:“……你这黑厮,拿得活的有几个?”

  李逵答道:“谁奈鸟烦!见着活的便砍了。”

  宋江道:“你这厮,违我的军令……”

  黑旋风答道:“虽然没了功劳,也吃我杀得快活!”

  可见这位天杀星的天杀的个性。李逵快乐地杀人,听来肯定让人毛骨悚然。他的母亲被老虎吃掉很可能是他过于滥杀无辜的报应。他也不是每次都能占到便宜,他在刀劈罗真人一节就被罗真人狠狠地教训了一顿。他总认为杀人似乎是解决问题的好方法,但每次都给人带来痛苦。如他打死殷天赐,让柴进吃了官司。他那可怕的个性是时代的映照,是乱世中产生的极具破坏力的怪胎。他自由自在的个性与生命的狂欢是建立在被别人生命的侵害上的。在历朝历代的后期,在那些混乱的时代,就会产生很多的杀人狂,产生很多人性畸形的怪胎。在明代末期的农民起义中就有这样的人物。比如著名的张献忠。在《明史•流寇》中有这样一段记载:

  献忠黄面长身虎颔,人号黄虎。性狡谲,嗜杀,一日不杀人,辄悒悒不乐。诡开科取士,集于青羊宫,尽杀之,笔墨成丘冢。坑成都民于中园。杀各卫籍军九十八万。又遣四将军分屠各府县,名草杀。伪官朝会拜伏,呼獒数十下殿,獒所嗅者,引出斩之,名天杀。又创生剥皮法,皮未去而先绝者,刑者抵死。将卒以杀人多少叙功次,共杀男女六万万有奇。贼将有不忍至缢死者。伪都督张君用、王明等数十人,皆坐杀人少,剥皮死,并屠其家。胁川中士大夫使受伪职,叙州布政使尹伸、广元给事中吴宇英不屈死。诸受职者,后寻亦皆见杀。其惨虐无人理,不可胜纪。又用法移锦江,涸而阙之,深数丈,埋金宝亿万计,然后决堤放流,名水藏,曰:“无为后人有也。”当是时,曾英、李占春、于大海、王祥、杨展、曹勋等议兵并起,故献忠诛杀益毒。川中民尽,乃谋窥西安。

  他也有所谓的天杀,他的性格比之李逵,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李逵不过是小说里的人物,只是用两把板斧砍人,他是用自己的权力指挥全军万马杀人,杀戮之多,罄竹难书。张献忠是什么人都杀,完全不选择杀戮对象。还想出各种杀人的办法供他取乐。他造成的灾难是无法言说的:

  川中自遭献忠乱,列城内杂树成拱,狗食人肉若猛兽虎豹,啮人死辄弃去,不尽食也。民逃深山中,草衣不食久,遍体皆生毛。

  “天杀星”李逵跟他比明显是小巫见大巫了。然而李逵是个虚构的人物,人们对他的杀戮是不能接受的。可以提出批评。然而对于张献忠这样的杀人狂,历史中还给他一个农民领袖的好名号,真是天理不能容的。人们还要苦苦地承受他造成的可怕的一切。文学永远是不能充分表现现实的。而且在这里也没有高于现实,而是落在现实的后面。李逵是《水浒传》里很过分的一个,他也只是一个小角色。既然张献忠最终成为一个为历史学家口中眼中的英雄,那李逵最终被文学批评家们称为“活佛”就不奇怪了。张献忠的行为成为李逵的接受背景,在他无法言说的阴寒背景的衬托下,李逵的光彩与善良似乎就显露出来了。

  不过,这种行为为他带来了很大的名声,使他的名字成为一个恐怖符号。在假扮他的李鬼口中就有体现:

  那汉道:“孩儿虽然姓李,不是真的黑旋风;为是爷爷江湖上有名目,鬼也害怕,因此孩儿盗学爷爷名目胡乱在此剪径,但有孤单客人经过,听得说了'黑旋风'三个字,便撇了行李逃奔去了。以此得这些利息。实不敢害人。小人自己的贱名叫李鬼,只在这前村住。”

  在梁山,李逵在战争中的表现是很出色的。他几乎是军中之胆。他的个性使他成为先锋,充满锐气。尤其在征讨方腊到关键时候,好汉不停地损兵折将,这时候,李逵便显出自己的胆色来。他敢于挑战非常强大恐怖的对手,冲在队伍的最前面。这对于一支军队来说,非常重要,作为军队最重要的就是锐气,胆色,李逵就是梁山军中的胆。他似乎有“亮剑”的精神,不论对手多么强大,他都能疯狂地进攻,不管结局如何,他总没有丢失战斗的勇气与锐气。这是他的杀人积极的一面。在这里,他充当了宋江征讨方腊的一柄利剑,一个优秀的马前卒。

  李逵的“天吃”

  李逵在书中还有一个爱好就是吃人肉。他对此没有忌讳,而且好汉们似乎也爱吃。在文中有多处描写:

  李逵盛饭来,吃了一回,看着自笑道:"好痴汉!放着好肉在前面,不会!"拔出腰刀,便去李鬼腿上割下两块肉来,把些水洗净了,灶里抓些炭火来便烧;一面烧一面吃;吃得饱了,把李鬼的尸首抛放屋下,放了把火,提了朴刀,自投山路里去了。

  还有一次是人肉烧烤聚会:

  只见黑旋风李逵跳起身来,说道:"我与哥哥动手割这厮!我看他肥胖了,倒好烧!"晁盖道:"说得是。"教:"取把尖刀来,就讨盆炭火来,细细地割这厮,烧来下酒与我贤弟消这怨气!"李逵拿起尖刀,看着黄文炳,笑道:"你这厮在蔡九知府后堂且会说黄道黑,拨置害人,无中生有,掇撺他!今日你要快死,老爷却要你慢死!"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好汉看醒酒汤。

  经常在电影里,资料里,看到日本满洲731部队的残忍的行径。这是很多国人憎恨倭奴人的原因。因为这种不尊重生命权力的行为实在太过分。但是,李逵等人的行为似乎也不会让人原谅。看着这段描写,人们内心里会感到一种深深的阴寒,恐怖,可怕的事情,在好汉这里成了狂欢,成了一种习惯的事情。李逵还评说黄文炳的肥胖,好用来烧烤。这一般是人们评价动物的,而且是弄死动物再吃。然而他们却是当面的活人烧烤。李逵很积极很熟练地做这些事情,可见平日里,他一定没有少吃。

  往常人们吃东西,总是在一个习惯的范围内。现在人们总提到提高生活水平,扩大食物的范围,中外的食物都能吃到。而且人们也不停地突破以前的范围,吃一些从未吃过的动物或者植物,有时弄出流行的疾病也不管。但是,人们总还是有一个很大的共识:不能吃人。这是文明发展到今天一个铁的原则。同类不能相残,不能作为食物,这也是人区别人与动物的一个重要的标志。如果有人吃人肉,那他当然是天吃了。但也已经不能划入人的范围,应该进入兽的行列了。《封神演义》里纣王的妃子妲己将伯宜考的肉做成饼送给西伯侯吃。让父亲吃儿子,当真没有人道,因此显出妲己狠毒来,引出读者对她的恨。

  但是,在乱世中,人们面对饥饿时,似乎也不会顾及这些人伦的定律。为了活下来,他们很容易就将一切的东西作为食物,人当然也不会例外。《本草纲目》里人肉,以及人体的每个部位都是可以作为药物。既然可以入药,当然也是可以吃的。鲁迅在文章里就有很充分的分析与谴责。在历朝历代的史书里,就是太平盛世,一旦发生灾难,人们易子而食的事情都是很普遍,在乱世,那就更是司空见惯了。一场战乱过后,人烟稀少,更不谈食物,人们不吃人,还能吃什么。在余华的小说《古典爱情》里就对这种情形进行了可怕的想象。《水浒传》里的人肉包子店的产生就是那可怕时代的缩影。如果牛羊肉多得吃不完,人们还有必要吃人肉吗?人们连生存都保不住,他们还能想到人伦的大节吗?在古典的小说里,多是才子佳人的爱情,多是风花雪月,美丽得让人眩目,哪一本能像《水浒传》这样直接面对苦难,面对残酷,面对真正的血淋淋的生活?

  李逵的吃人当然是不能被原谅的,他的杀人也是罪无可恕的。但是,在《水浒传》产生的漫长的年月里,他都是作为正面人物被肯定的,如“真人”“活佛”“革命最彻底的农民阶级英雄”等等。这些名号自然都是时代的标签。在明代,他为人所称道的原因大致有二:一是明代中后期王学左派的兴盛导致思想上出现了极端化走向,给人们的思想带来了一定的破坏力。人们往往厌恶虚伪之人,而喜欢真性情,如李贽的“童心说”、公安三袁的“性灵说”等。李逵在文中表现出来的天真符合这一标准。无论是李逵的形象符合这一原则,还是李逵的形象本身就是依照这一原则量身定做的,他都是互相的映衬,最后被人们肯定。人们对那些虚伪太厌恶了,因此陷入极端。二是明代独特的专制高压,特务机构的活动,他们的种种酷刑。加之以党争,皇帝动不动就殴打大臣,造成了一种戾气很重的文化氛围。嗜血、自残成为风尚,如在明代张岱的一篇散文里写到了袁崇焕被凌迟处的情景死,袁的肉被百姓分吃。关于这一问题,在赵园先生的《明清士大夫研究》一书里有详尽的论述。[1]李逵的血腥行为在那时被人们所接受与此不无关系。后来的政治本位的极左批评眼光也在一定程度上畸形地理解了李逵。李逵就这样光芒四射地出现在人们面前。

  其实,他的性格里沉淀着中国古代众多的阴暗与可怕,他也的确很真诚,这些复杂的文化因素都杂糅在他身上。如果人们要憎恨他的罪孽,那就诅咒那个混账的时代吧!、

  注释:[1]赵园 《赵园自选集》中的《说“戾气”——明清之际士人对一种文化现象的批判》(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3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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