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架空类历史小说《兽血帝国》现在天涯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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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一看到兽人族,就想到了魔法,然而,这是一个没有魔法的世界。

    一个人族奴隶,却神使鬼差的来到兽人族部落,还成了青狼族的狼王!这一奇遇,让他有了一个新的开始,青狼王的后人,注定了不平凡的人生!

    这里有铁血征战,有权谋智略,有聪慧过人将军独女,也有狼族少女的泼辣蛮狠,有狐族圣主的单纯姣美,也有兔族村姑的单纯善良。

    当然,这里面更有帝国争霸,群雄并起,但看他如何以一名奴隶的身份,建立起一代帝国!

  小说正文:

  第一章 奴隶

  箭雨过后,敌人如同潮水般的涌了过来,杀声惊天动地,把军旗震得猎猎作响。

  古风对身旁中箭倒地的战友视而不见,现在活人还自顾不暇,哪里还有精力照顾死人?瞪着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紧紧地盯着前方密密麻麻的敌人,把手中的布满箭矢的木盾顶在胸前,支起疲备的身子,握紧了手中的断刀。

  一身沾满血污的军服早已看不清原来的颜色,一头短发布满了黑的红的物事,腰间的蛇皮袋内,鼓囊囊地装满了他从敌人尸体上割下的耳朵。不用数他就知道,里面现在已有八十六只耳朵,只是凑够一百只,他就可以脱离这种做炮灰的奴隶兵生活,荣升正规军!

  杀声更近,他已看清了对面那名牛人族士兵头上顶着的那对黑角,在阳光的照耀下,更是漆黑发亮!而他胸前代表身份的大铜盾,更是引人注目。就是他了!古风握着断刀的手开始激动地颤抖起来,眼睛里射出贪婪的目光,这是一名十夫长,杀一个可以顶三个奴隶兵的功勋!

  “给我冲!”在敌人冲近只有不足两百步的时候,朱将军终于下令了,随着他的怒吼,手中的银剑前挥,笔直地指向敌人,气势如云。

  一切都是那样突然,一切都是那样的不容质疑,古风毫不犹豫地随在小队长陈胜的后面向敌人冲去,手中的木盾挥舞着,一边挥开身后推向他的战友,一边低着头躲过敌人投来的长矛。

  两百步的距离是朱怀义早就算好的,等古风刚跑开身子,就与敌人遭遇了,如他所料,前面的陈胜与敌人刚一接触,手拿着把铜刀的他就被三名牛人族士兵的长矛同时剌中,齐力上挑,把小队长的尸体挑起老高,显威似的,被这三名牛人族士兵重重的抛到对面军中。

  紧随其后的古风等的就是这个机会,他在牛人族士兵挑起陈胜的同时,手中木盾抛出,正砸中左侧那名敌人,未等他呻吟出来,立又弯腰接近了三人,手中断刀横挥,在陈胜被抛出的同时,早被古风看中的十夫长就被斩成两截。接着毫不犹豫又踢向右侧名牛人族士兵,等他那高大强壮的身体重重倒地时,立即扑了上去,断刀竖起,狠狠地刺入这名士兵身体内。

  这就是这几乎一眨眼的工夫,士兵们就已冲入了敌人队伍中,双方六万人立即撕杀起来,整个平原都如同一个绞肉场一般,血肉横飞,残肢断掌到处都是。

  连取二命,看看四周再没有了敌人,古风这才喘了口气,挥刀割下那两名牛人族士兵的右耳装入蛇皮袋内。

  还有十只,古风心里念叨了句,眼睛里立即就又炽热起来,断刀往地上一丢,捡起那名牛人族十夫长的长矛往敌人集中的地方冲去。而古风不知道的是,他这番举动,却尽入身后观战台上朱怀义眼中,虽然对这滑头的兵油子很不感冒,但古风所显露出的身手,却引起了他的注意。

  长矛在手,古风就如一只灵蛇一般在战场上钻来窜去,天快黑的时候,蛇袋里就又添了六只人耳。而此时战场也没了刚才的那般激烈,双方都杀疲了力气,只是后面没有鸣金收兵,残存的两万多人依然没精打采地战斗着。

  与众人不同,马上可以集够功勋的古风此时却杀起劲来,瞅准三名背靠背茫无目标地挥舞着长刀的马人族士兵,古风绕着三人不着痕迹地转了一圈,瞧好了空子,手中长矛伸吐,正剌中一名半闭起眼来的马人族士兵胸口,未等他倒地,立即长矛缩回,舞了个枪花,晃昏了另一名满脸惊厄的马人族士兵眼睛,接着在他脖子软肉处一划,带起一道血花。

  “吼,找死啊!”最后一名马人族士兵怒吼一声,一把推开靠在身上的两具尸体,挥舞着手中的长刀就向古风劈来。

  “挡!”古风后退两步,避开朝他头劈来的长刀,手矛头斜挡,顶开长刀,但木柄长矛也跟着“咔嚓!”一声,被长刀斜砍成两截。

  握着手中断矛,古风不退反进,身子一缩,钻入了马人族士兵的怀中,乘他一时收势不及的机会,断矛顶在他的小腹处,微一用力,被削成尖头的断矛刺入这腹中。

  那马人族士兵一时间并没有死透,再次怒吼一声,手中的长刀回挥,要与古风拼个同归于尽。古风脸上阴阴一笑,握着矛头一扳,刺入马人族士兵腹内的矛头绞动他的腑脏。

  “吼!”马人族士兵吃痛,仰天一声长吼,手中的长刀终究未能砍中自己的仇人就倒地死去。

  割下三名敌人右耳,古风拍了拍腰间的蛇皮袋,好了,只要再杀一敌,就够了!

  手中的断矛是不能用了,现在战场上已基本上没有多少人了,地上满是尸体,一望无际的平原上,到处都是血流成河的场面。古风对此见得多了,倒也并没引起他多少震憾,一边在尸体堆里找着乘手的兵器,一边念挂着最后一只人耳的所在。

  “铛、铛、铛!”不早不晚的,正在古风从一具已方士兵尸体手中掰下一柄弯刀时,却听到了鸣锣收兵的声音。

  “呸!”一口唾沫重重地吐在血窝上,执着弯刀看了看双方正往回走的士兵,擦了擦嘴,与一名牛人族士兵擦肩而过,往已方的阵地走去。

  此时,战场上出现了一幕令人惊奇的画面:刚才还你死我活的双方士兵,此时却如走在大街上的陌生人一般,你来我往,擦肩而过,各处归营,甚至还有一些常在战场上见面的敌我双方士兵相遇一笑,眼里都满是平和。

  朱怀义对这场面司空见惯,倒也见怪不怪,只是看着稀稀落落往回走的已方士兵,他却皱起了眉头,又是拼了个血本无归!

  叹了口气,正准备往回去,一个孤零零的身影却映入了他的眼帘。

  这个身影走在队伍最后面,与队伍隔着老远的距离,虽然经过了大半天的杀戳,其他的士兵都筋疲力尽的,只有这人似乎精力充沛,挥舞着手中的弯刀,时不时的还砍一下地上的草皮。是他?这兵油子竟还没有死?不由得感了兴趣。

  “带他来见我!”朱怀义指着那人对身旁的传令兵道。

  第二章 功勋

  看着周围林立的正规军,身穿黑盔黑甲,手持足铁长戈,一个个身得笔直,目不斜视。威严肃穆的场面看得古风暗自点头,果然不愧是朱将军带的兵,帝国最精锐的黑云军团!

  传令兵没给古风什么好脸色看,特别嫌弃他身上所散发出的恶臭,捏着鼻子不断地催促着他快点走,一近指挥台,连台都不让他上,一脸不屑地命令古风站在台下。

  面对着台上粗眉大眼,红脸宽嘴的帝国名将朱怀义,古风在短暂的失神后,立即垂下了头,站在那里不吱声了。

  “你叫什么名字?”朱怀义冷声问道。

  “古风。”古风的声音有些僵硬,有多久没有人喊过自己名字了?半年?四个月?奴隶兵之间也是从不互相询问姓名的,谁知道参加一场战斗能回来几个人?换了一波又一波的战友,谁能记下那么多的名字?

  “古风?嗯。”朱怀义抚着他那花白的长须沉吟了一下,似乎为了把古风这个名字记住,许久才道:“你参军几天了?”

  “五个月零十天了。”古风对自己参军的天数倒记得清清楚楚,他身上的衣服还是参军那天穿上的,如今早已结成了硬枷。

  “快半年了?”朱怀义瞪大了眼睛,奴隶兵的死亡率之高他是清清楚楚的,全然没有想到眼前的这个奴隶兵竟能在九死一生的战场上活这么久!

  但不由他不信,看着古风略有些得意地点了点头,朱怀义立即又问道:“那你积累了多少功勋?”

  正为自己活得久而得意的古风在听到这话后,脸哗的黑了,眼看着功勋就要满了,却没有想到战斗竟结束了,为了那一个耳朵的功勋,却还要再参加一次战斗,不由得心里不是滋味。但也不敢乱说,拍了拍腰间的蛇皮袋,老老实实地说回道:“现已集齐九十九名功勋。”

  “什么?”这下子朱怀义才真正的惊讶了,他老早就注意到古风腰间那鼓鼓的蛇皮袋,但任凭他想破头,也想不到这竟是杀敌功勋!手略是颤抖,指着古风腰里的蛇皮袋,对旁边一名亲兵道:“去,打开看看。”

  那名亲兵走到古风跟前,接过古风的蛇皮袋打开一看,脸色立即就变得苍白起来,接着就闻到一股恶毒味,胸腔一耸,把袋子掉到了地上,转身就呕吐起来。

  古风摇了摇头,宝贝似地捡起地上的蛇皮袋,安慰那名亲兵道:“这里面的耳朵都已有些腐烂,味道的确不好受。”

  说着,古风提着袋底一耸,哗啦啦,红的黑的耳朵就被倒在地上,一股极其难受的恶毒味迅速往四周扩散,靠得近的一群亲兵马上逃到一旁呕吐起来。

  古风对如此恶毒似乎有着免疫力,蹲下身子用手拔着一只只的耳朵说道:“这只是在黑云山战斗时得到的,这只穿了个洞,是我在黄平渡口战役中得到的……”

  “行了!”朱怀义用手掩了鼻子皱起了眉头,他看得清清楚楚,这堆耳朵有的时间长了都已生蛆,有的却还血淋淋的,明显是才割下没多久,不用数,他就相信了古风的话。

  古风一听,立即站了起来,看着朱怀义,却不知他有什么话要说。

  “把这些东西给我清走埋掉,别在这里恶心人!”朱怀义不看古风,却对一名掩着鼻子躲避恶臭的亲兵吩咐道。

  那名亲兵把不得如此,找来一铁铲,夺过古风手中的蛇皮袋,铲起耳朵装入装内,提起重重的蛇皮袋往外走去。

  “哎,你别拿走啊!”古风急忙阻止道,这是自己半年来拼着性命搏来的功勋,却就被这样丢了,如何不急?

  “放心吧,你的功勋我自然记得!”朱怀义摆了摆手道。

  看着眼巴巴望着自己的古风,朱怀义心里却苦笑起来,大秦帝国虽然有着奴隶兵积够百名杀敌功勋可以升为平民的条令,但身为奴隶兵如此高的死亡率,能积够功勋的人是少之又少,历史上只有百年前的铁血将军李奇才达到过这样的功勋,但李奇那是在将近十年的战斗中逐渐积累的,其中大半是他在升任奴隶兵团百夫长后得到的!

  说白了,这是帝国为了安抚奴隶而设的一道可望而不可得的个目标,谁能从纯粹是炮灰的奴隶兵中活那么久?就算是能活那么久,能杀那么多敌人吗?别说吃的是糟糠之食,手里拿着破铜烂铁,身上穿的衣不遮体的奴隶不行,就算是装备精良的帝国精锐也达不到!而朱怀义虽贵为帝国四大将军之首,却也没有这么多亲手杀敌的功勋!

  把古风升为正规军很简单,但如何安排他的职位呢?做普通士兵?那些正规军又有几个有杀敌经验的,能管得住古风?做官?别忘了他是奴隶出身!

  感觉不好安排古风的朱怀义抚着胡须匝了匝嘴,忽然眼珠子一转,计上心头,城内那人最爱多管闲事,再说以那个人的身份,来安排一个小兵是卓卓有余了!想到这里立即道:“古风,你回奴隶营好好的梳洗一下,找身干净的衣服穿上,然后到城内将军府来见我!”说完,不等古风有什么表示,挥挥衣袖,在十余名亲兵的簇拥下,就往城内走去。

  “嘿嘿,古大哥是吧?以后还记多多关照啊!”传令兵在朱怀义走后,立即笑嘻嘻地向古风走来。

  “大哥?”古风摸了摸自己粗糙的胡碴,再看着二十七八岁的传令兵,一脸郁闷地问道:“我有那么老吗?”

  “噶!”传令兵的脸色立显尴尬起来,这古风一脸血泥,头发打结,胡子拉碴,混身褴褛的模样,实在是让人看不出年纪和模样来。只因为朱将军对战功之人向来看重,眼前这古风如此大的功勋自然前途无量,所以才有心示好,称谓大哥以示亲近,却没有想到人家竟比自己还小!马屁没拍好,不由得混身不自然起来。

    “呵,看来我是要去洗洗了,只是这衣服就一身,倒是个难题。”古风却不在意传令兵的心思,看了看自己身上不成样的衣服,苦笑道。

    “嘿,古兄弟没衣服是吧?”传令兵闻言眼睛一亮,立即道:“没关系,我倒还有几件衣服买下未穿,古兄弟现在用得上,就送给你算了。”

    “这,这如何好意思接受大人您的恩惠呢?”古风还从来没有受过人的恩惠,实在是有些不好意思,搓着手道。

    “哎,这说的哪里话?”传令兵不顾古风身上的恶臭,一脸亲热地拍了拍古风的肩臂道:“若是古兄弟不嫌弃,以后叫我一声钱书海钱大哥就行!”

    “那好,以后我就叫你钱大哥了!”古风却是很爽快的人,听这钱书海的话,却也乐于不用再那么卑微。

    “那就这么说定了,你先回去,等下我拿了衣服到营内去找你!”钱书海说完,骑上快马,就往城内衣庄赶去。

  第三章 帝国公主

    奴隶营的统领肖克军早就听说了朱将军要功赏古风的消息,所以古风一回到奴隶营,他立即派人帮古风清出一个帐蓬,还烧了几桶热水来,让古风好好的清洗了一下半年未清洗过的身体。

    刚洗浴过的古风,闻着身上那股清新的味道,只感觉混身上下都轻了十几斤,赤着布满伤疤的身子站在帐中央,洗浴过的长发滴着水珠披散在肩膀上,望着铜镜内的自己,竟有种陌生的感觉。

    半年前满脸的稚气早已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刚毅与淡然,仿若他对什么事都不关心的样子,一副冷漠无情的样子。

    很是醒目,在他脸腮的位置留着一道印痕,暗红色的印痕是用烙铁烙上去的,两指宽,三指长,这在他那本是英俊的脸上显得很是刺目。这是一块奴隶的印记,印痕中央的两个青字是古风一辈子都挥之不去的耻辱!抚摸着那块疤痕,虽然过去了十多年,但还是触手间火辣辣地疼痛。

    他盯着镜中的疤痕,脸上肌肉颤抖了起来,眼睛变得炽红,射出有如实质般的寒光,嘴唇勾起一抹诡异的微笑,高挺的鼻梁里发出一声轻蔑的冷哼。

    “啪!”质地坚硬的南楚铜镜竟应声碎裂!

    “古兄弟,洗好了吧?哦?”钱书海抱着一叠发着新衣香味的衣服走进了帐蓬,正好看到这一幕,眼立即瞪得大大的,嘴张得圆圆的。

    “哦,刚才一不小心摔破了。”古风脸色微变,手碰了一下铜镜,让其彻底毁掉,这才转过头来笑道。

    “嘿嘿,我就说嘛,一个镜子古兄弟就能把他瞪碎?那也太神奇了吧?”钱书海恍然一笑,捧着衣服放在古风旁边的椅子上。

    “多劳钱大哥破费了,现在兄弟身无长物,却是无以为报了。”古风翻了下衣服,明显就是新买来的,于是汗颜道。

    “哈哈,自家兄弟,何必如此客气?”钱书海说完,看了眼古风那布满伤痕的裸体,混身一颤,这百人功勋果然得来不易,若是自己,恐怕是没搏这功勋的胆量!

  古风摇头笑了笑,毫不掩饰地穿上衣服,抖了抖身体,这钱书海人不怎么样,但买衣服倒挺有眼光,蓝色长袍,质地柔软,刚好合身!只是没有褒裤,下身空荡荡的很不舒服。

  晃荡着步子随着钱书海来到龙华城中央的将军府,一名早等得不耐烦的白衣侍卫候在那里,一眼看到钱书海,就埋怨道:“怎么这么晚才来?”

  钱书海诞脸一笑,走上前悄悄塞进那侍卫手中一把银票,见那侍卫脸上阴云散去,这才向古风道:“还不快来见过京城来的寒大人?”

  古风虽然看这一身白衣的侍卫怎么也不像是当官的样子,但钱书海塞银子给他的情形却看得一清二楚,于是上前两步,躬身行礼。

  “这就是那斩敌百名的古风?抬头来让我看看!”寒姓侍卫拿起了架子。

  古风抬起头来,脸上那块明显的奴隶印记立即就让这白衣侍卫对他失去了兴趣,面露不屑,冷哼道:“兽人族越混越回去了,竟被一奴隶得了百名功勋!”说完,还摇了摇头,似乎对自己没能到战场上去很是可惜,手往后一挥,说了声:“跟我来吧,公主在后府等着呢!”

  进入府内,钱书海送古风到了二门就停了下来,以他的职位,未经通报还不能进去。倒是朱将军在内院重宅接见古风,让他心中暗喜不已:看来将军对这古风极为看重,自己先人一步拉拢这人,却是明智之举!

  随在那寒姓侍卫身后往里院走的古风却郁闷不已,这朱将军府到底有多大?房栋栋、院重重的穿了半天,绕得古风腿都疼眼都花了,却还不见停下。

  正在古风感觉不耐烦的时候,寒姓侍卫却忽然停住了步子。误以为眼前明显大了许多的暖房还如先前经过的那些穿廊一样的古风差点就撞到他的身上。

  忽忙收住步子,头没敢抬,眼珠子却四处打量起为,房内右侧的一排朱椅上,仅在首位坐着个人,以其穿的黑牛皮靴来看,是一名武将。而迎门是一软榻,一缕清香袭来,浓身都暖洋洋的,位居首位的竟是一女人?

  “抬起头来!”一个冷傲如冰的声音忽然传来,古风只觉得身子一颤,站在暖房内的古风竟有些许的寒意。

  缓缓的抬起头来,迎目看到的就是一名武装美女,手里拖着一根短金鞭,翘着腿坐在虎皮软椅上,冷脸若冰,凤目流寒地看着古风。

  “听朱将军说你以奴隶之身,不足半年竟杀敌百名?”女人扬了扬手中的短鞭说道。

  古风微微点头,不亢不卑地说道:“其实不足百名,里面有五名十夫长,两名百夫长的名额,按功记在一起才有九十九名。”

  “哼,我看你是虚报冒领!”女人说着,手中的短鞭重重地击在脚下的羊皮软榻上,立即就把厚足半尺的软榻击得支离破碎。

  “我没有冒领!”古风立即反驳道,对于别的事情辱没他倒也罢了,自己冒着生命搏来的功名竟被人说是假的,这是无论如何不能容忍的!怒目扫了室内一圈,立即就被他盯住了坐在右侧首位的朱怀义,指着朱怀义道:“他亲眼看到,能说我是假冒的吗?”

  “大胆,本公主说话,哪有容你质疑的?”女人呼的一下子站了起来,走上前两步,手中短鞭就朝着古风甩来。

  “啪!”古风身子侧躲身避过鞭梢,那鞭梢击空落地,砸在室内石砖上,质地坚硬的石砖竟被一击而碎!他不由得暗流冷汗,这女人竟下手毫不容情,所幸是躲过了,若是被打中身体,恐怕不死也要丢半条命!

  “竟还敢躲?”女人一击不中,更是恼怒,手中的短鞭再朝古风打来,但扬到一半却不能再扬一分,低头一看,自己的皓腕竟被眼前这奴隶紧紧抓住,从未有男人敢碰她一下的女人立即恼羞成怒,另一只手就朝着古风俊脸打来。

  “你还打?”古风也被激起了怒火,见女人手掌就要掴到脸上,伸手一挡,顺势抓住了她的肩膀,微一用力,只听咔嚓一声,立即就错下她的胳膊来。

  “啊!”女人痛得凤目里都快要流出泪来,却又不想在一个奴隶面前哭泣,强咬着嘴唇硬撑。

  “大胆!”带古风进来的那名寒姓侍卫呼喝一声,来不及抽腰刀就向古风扑来,弯臂缠住古风的脖子就往后带。

  “狗奴才,快放开公主!啊!”寒姓侍卫刚说完,就感觉自己的小腹处疼痛不已,低头一看,却是古风抓着公主拿着短鞭的手,用鞭柄重重地击在自己的肚子上。

  见那寒姓侍卫虽然被自己重重击一下却还不松手,被憋住气的古风也使上了拼命的架势,怒吼一声,身子一扭,挣脱了些许空间,立即双手齐齐用力,“呯、呯!”两声,公主与那侍卫被古风生生摔出老远。

  似乎如此还不解气,古风走上前一把夺过摔得七昏八素的公主手中短鞭,本想朝她脸上打去,但看她是女人,有些下不了手,短鞭重重地击在她头侧的石砖上。冷哼一声,持着软鞭就又朝那寒姓侍卫走去。

  “古风住手!”一直坐在那里冷眼旁观的朱怀义见古风把事情闹大了,连忙走上前制止道。

  “走开!竟想憋死我,我先杀了他!”古风现在是天王老子挡在面前也不能阻止他杀人的冲动,重重一推朱怀义,又朝那头撞在石柱昏死过去的寒姓走近。

  “你若杀他,必将被诛灭九族!”朱怀义被推了个趔颤,但还是连忙冲上前抓住古风的肩膀说道。

  “诛灭九族?哼,只要在这世上还能找到我的亲人,随他们便了!”古风回头冲着朱怀义冷酷一笑。那血红色的眼睛看得朱怀义心惊胆寒,本欲再行劝阻的话立即就吞回了肚里。

  “猪狗不如的奴隶,竟如此大胆,大秦国没有王法了吗?”

  眼看着古风手中的短鞭就要朝寒姓侍卫头顶击落,忽然一个尖酸刻薄的声音传来,古风心中一颤,扭过头来,正对上一双清澈如水的眼睛。

  “玉儿,这古风疯了,你怎么还来这里?”朱怀义一看到自己独生爱女朱玉竟不知何时来到厅中央,距离古风不足五尺,还出言讽剌本已激化的古风,吓得冷汗立即流了出来,颤声道。

  朱玉对父亲的话闻若未闻,走上前两步,迎着古风那血红的眼睛继续说道:“你动手啊!你一鞭把他打死,就可以解你心头之恨!你出身奴隶,而这人却是大秦王宫一等侍卫,就算是命抵命,奴隶与一等侍卫的命相比,你也赚了许多!”

  “呸!我的命也很值钱!”古风眼里的红光渐消,重重地朝着地上的寒姓侍卫吐了口唾沫,把短鞭往地上一丢,说道。

  朱玉见古风丢下软鞭,本是冷冰冰的脸上露出一丝笑意,道:“你虽然不再杀他,但你打伤公主,击昏侍卫,这两条无论哪一条,你都犯了死罪!”

  朱怀义见女儿三言两语让古风却了杀意本大松了口气,但听到朱玉接下来的一句话,却让他差点就背过气去,连忙上前两步,护在女儿身旁。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事情本就是他们无理在先,为何我还犯了死罪?”古风不服,立即为自己辩驳。

  “但你是奴隶,你是连庶民都不如的奴隶!”朱玉摇了摇头道。

  朱玉的话,让古风的脸色一下子变得灰黑起来,大秦国的律令他是知道的,只是刚刚有希望从奴隶变成平民的古风还未及品尝喜悦,就立即又闯下如此大祸,一时间张口结舌,不知所措。

  “其实,你若想活命也并不是没有办法。”朱玉轻声说着,眼神往正慢慢从地上爬起来的公主瞟去。

  古风并不是蠢人,朱玉的意思他自然明白,略一犹豫,走上前两步,卟通一声跪到公主的面前,垂头道:“古风罪该万死,刚才冒犯公主,万望恕罪!”

  第四章 狼王后人

   “你,你……”公主看着跪在面前的古风,咬着嘴唇,指着古风一时间却说不出话来。

  “公主看这古风主动认错,又是一时冲动所致,还望公主看在小女薄面放过他一条命吧!”朱玉也走上前向公主曲膝一礼,为古风求情道。

  “朱玉,你竟为一个奴隶求情?”公主没有想到与自己一向交好,心比天高的朱玉竟会为了一个奴隶求情,脸色微变,不由自主地看向古风的俊脸。

  “朱玉只是觉得这人罪不致死,又有若大的功劳于帝国,以公主的大度,自然不会与他一般见识。”朱玉见公主向古风的脸看去,聪慧如她自然明白公主是误会了自己,脸微微一红,急忙道说道。

  “哼,不杀他倒是可以,但让我饶了他?却没那么容易!”公主依旧生气地说道。

  但古风听这公主的意思竟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心里逐磨着这公主也不知又要想什么法子来承治自己,既然活着也要受辱,倒不如死了算了。于是呼的一下子站了起来,昂首道:“古风本是奴隶出身,出生入死搏取功名只因不甘受辱,若公主要欺辱古风,倒不如一刀杀了古风痛快!”

  “哼,倒挺有骨气的!”公主抚着自己的错臼的胳膊气哼哼地说道,心中虽然有千百个惩治古风的办法,但顾虑着朱玉的面子,一时间倒没有主意。

  还是朱玉了解公主的心思,对古风怒声道:“公主不杀你已是天大的恩惠,你竟还不知好歹,真是罪该万死!”

  古风冷哼一声,扭头不再理会公主,摆出了一副要杀要刮悉听尊便的架势。

  “朱玉你看,这狗奴才如此无礼,我……”公主气极,指着古儿对朱玉说道。

  “公主放心,你先暂且到后面休息,让我来说服这人,待会儿我必然让这人到后院去向你负荆请罪!”朱玉温言劝道。

  “好吧,待会你若教训不了这人,我一定会把他五马分尸!”朱玉的面子公主还是要给的,瞪了一眼古风,对朱玉说道。

  送走了公主,命下人抬走了寒侍卫,朱玉正要对古风说话,却被朱怀义拦住了。

  “玉儿,这人只是一人奴隶,虽然搏取了百人功勋,却也不值得你为他求情啊!”朱怀义把女儿拉到一旁用低得古风完全听不到的声音说道。

  “父亲,你帐下军将三十余万,敢问能拼能打的又有几何?”朱玉问道。

  “虽然不能说全部都能拼能打,但没有十万,也有八万!”虽然不知道朱玉为什么这样问,但朱怀义还是如实说道,对于自己治下的军将,他还是很有信心的。

  “那么每次都能冲锋陷阵,而又经历百战的军将呢?”朱玉又问道。

  “这个嘛?能拼能打那只是在训练场上表现出来的,但真正的置生死于不顾,经历百场战阵而不死的军将,却少之又少,但从这半年多来的战役来看,却也有千人的把握!”朱怀义沉吟了一下道,军将百战死,没有哪个军将敢说自己每次拼命而又能经历百战还安然无恙的。

  “那么他们若是每天吃不饱、穿不暖,仅靠着一些战场上搜集回来的破铜烂铁来打仗的呢?”朱玉又问道。

  “吃不饱哪来的力气?穿不暖哪来的精力?破铜烂铁的如何打仗?在这样的情况下能经历百战而不死的人,那是人才,千金难得的人才,帝国百万军中,这样的人少之又少。”朱怀义说完叹了口气,若大的大秦帝国,就是靠着强兵精甲苦撑起来的,如若让他们拿着那些兽人族士兵一样的粗矛烂盾来打仗,恐怕帝国早已不存在了!

  “那么这少之又少人的,对你忠心,唯你命是从的人,又有多少呢?”朱玉看着愣在那里的父亲问道。

  “玉儿,你的意思是?”朱怀义的眼睛,看向了古风。

  “不错,这古风能在半年内搏取百人功勋,还是身在奴隶营那样的军队中,可见他是人才,正如父亲所说,他是千金难得的人才,这样的人,怎么不值得我们为其求情,救其性命呢?”朱玉认真地说道。

  “玉儿,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果然是我聪慧的玉儿,父亲没有白疼你!”朱怀义立即抚须大笑起来,他在为自己女儿的聪慧而得意。

  送走了父亲,朱玉款款走到站在那里沉默不语的古风的跟前,道:“你不累吗?何不坐一下?”

  “我是一个猪狗不如的奴隶,如何能当得起将军府的坐上客?”古风对这朱玉要为公主做说客很不高兴,他不由得把朱玉划到了公主那一类人里,语气毫不客气。

  “看来,你还在为刚才的事情生气。”朱玉叹了口气,坐到了椅子上,取过一壶暖茶,为自己和古风分别倒了一杯。

  “难道说我不应当生气吗?”古风冷声道。

  “大丈夫志在千里,却不能忍一时之气,如此小的肚量,如何能鸿志千里?”朱玉摇了摇头,叹了口气道。

  “我不是什么大丈夫,更没有什么鸿志千里,我只想搏取功勋,换得自由!”古风不屑地说道,奴隶营中也不乏夸夸其谈之人,总是说什么以后要如何如何,却忘了自己的身份,连自由都没有,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哪里来的鸿志千里?

  “你是向命运服输喽?”朱玉展眉一笑,问道。

  “命运?我从生下来,就是一奴隶,我的父亲、母亲他们都是奴隶,我的血脉里流着奴隶的鲜血,我的脸上刻着奴隶二字,我的生命都掌握在别人的手中,就如一道重重的锁枷,把我整个人都锁压在下面,连自由都没有,我还有自主的命运?”古风愈说愈怒,点着自己脸上那块印记,眼睛里又冒出了血红色的光芒来,握着水杯的手颤抖着,忽然“咔嚓!”一声,坚硬的南窑水杯竟被他捏碎了,鲜血从指间流了出来。

  “唉!”朱玉摇头叹了口气,从怀中掏出自己带着处女清香的手帕,一边轻轻地为古风包扎着手掌中的伤口,一边幽然说道:“其实,你们家族生来也并不是奴隶!”

  古风脸色一下子变了,在他小的时候,父亲还没有累死的时候,曾听父亲说,自己祖上曾经辉煌过,但具体是怎样的一种辉煌,因为年代太过于久远,久远得就连父亲也只能把这种曾经当成一种美好的回忆与憧憬,却不知道这是怎样的一种辉煌。

  现在听到朱玉这样一说,不由得勾起了他的好奇,连忙问道:“哦?此话怎讲?”

  “相信你也知道,咱们大秦国建国不足三百年!”朱玉在古风的手背在打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缓缓地说道。

  “不错,建国二百八十六年,历经七十二代皇帝,现在的高崇皇帝是第七十三代!”古风对这人尽皆知的事情自然耳熟能详,他还知道这高崇皇帝是通过篡了自己亲哥哥的位得来的,而那位原本真正的太子,却在叛乱时下落不明。

  “那么你可知道前朝皇帝姓什么?”朱玉点了点头又问道。

  “这个嘛?我倒是不清楚。”因为秦氏皇族对前朝旧事施行禁论,所以古风却不知道前朝皇帝姓什么。

  “姓古!”朱玉道。

  “姓古?”古风在最初的惊诧后,立即平静下来,天下间姓古的人千千万万,这又与自己有什么关系?只是突然间知道前朝皇帝的姓氏,对于古风来讲又增添了些知识。

  “不错,而且我还知道,古姓皇帝是由创世神亲封的,所以姓古的皇族里,流淌着的才是真龙天子的血脉。”朱玉又轻声说道。

  “那又如何?左右不过是一个过气的王朝罢了,现在天下是姓秦的。”古风兴志缺缺地说道。

  “但我知道,每位古姓皇族直系传人,在他的胸口处,都有一个巴掌大的青狼头印!”朱玉见古风没了兴趣,立即又说道。

  “什么?青狼头印是古姓皇族直系传人?”古风的脸一下子变了,在他的胸口处,就有一个青狼头印,青艳欲滴,诩诩如生,只是这狼头双微闭,额头上的一抹白印却显得异常不凡。小时候也曾好奇自己胸前这青狼头印,但被父亲告知只是一个外形异相的胎记罢了,所以他也只为这头印外观好看而自豪,却没有往别的地方想过。

  朱玉点了点头,又继续说道:“因为古姓皇族本是伟大的创世神座下青狼王的子孙,所以每位古姓直系皇族,胸前都有着一个青狼头印!”

  “原来,我竟是青狼王的后代!”古风苦笑起来,这个消息实在是太令人震惊了,他一直都以身为人族而自毫,虽然是一个奴隶,自己也是人族奴隶!向来对粗鲁野蛮的兽人族看不起。却没有想到,自己竟然是一名兽人族的子孙!

  朱玉缓缓的站了起来,走了两步,忽然说道:“你虽然现在只是一个奴隶,但你却是一只沉沦在鸡窝里的鹰,只要你努力了,只要你挣扎了,早晚有一天,你会振翅高飞,傲翔九天!”

  “你的人生注定了不平凡。”朱玉盯着古风的眼睛道:“因为你是青狼王的后人!”

  “我是一只鹰?一只沉沦在鸡窝里的鹰?”古风喃喃自语道。

  “鹰是至高无尚的,只因为它能忍受别的鸟所不能忍受的痛苦。它住在高高的悬崖上,巢穴里没有暖草,只有几根枯枝,从它一生下来,就要饱受劲风强寒。如果它要飞起来,像祖辈那样傲翔九天,就必需要从高高的悬崖上跳下来,也许它会被摔得遍体鳞伤,也许它一落下就成为野兽的食物。但它如果想要飞起来,就必须要有足够的勇气承受别人所不能承受的痛苦与折磨!也许它要承受鸡的嘲讽,也许它因为丑陋而要忍受鸡的欺辱。但因为它志在九天,所以这一切的一切,都在它的眼中是微不足道的小事!”

  朱玉说完,看着古风问道:“你是要做一只至高无尚的鹰?还是做一只为了米粒小事而痛苦不已的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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