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秦晖教授的《自己对自己负责的历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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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教授反对“文化决定论“,说了三点。我们不讨论“文化决定论”的是与非,只谈谈秦教授的观点。秦教授说:“从认知上讲:只有对拥有同样选择自由的人才能真正明白他们到底选择什么并且议论这些选择的好坏。在‘牛不喝水强按头’的条件下你怎能弄清某人是否真的爱吃中餐或者西餐?”秦教授通过对文化的研究认为:“选择什么”是文化,“能否选择”是制度,并主张“文化无高下,制度有优劣”。秦教授既然说“无高下”,又说可以来议论“好坏”,这就有些让我不明白了。难道别人议论就不行,秦教授议论就可以了。这也许是我的误解,就不多说了。按秦教授上面说的是只有自由选择出来的才是真正的选择,也就是文化了。即是制度导致文化了。秦教授说“上述‘文化’与‘制度’并无对应关系,也很难说有什么因果逻辑”,“上述”即秦教授所定义的“文化”与“制度”。秦教授一边说它们没关系,一边又说有关系,真让我有点“昏昏”然了。这也许还是我的误解,也撇开不说了。秦教授在文中不断说:“我爱吃中餐你爱吃西餐是文化之别,但饮食专制与饮食自主就是制度之别了”,“不能说吃中餐就会导致饮食专制而吃西餐就会有饮食自由”,等等。看来,在秦教授的意识里,中国从来是专制的。秦教授说“在‘牛不喝水强按头’的条件下”的选择不能算是真正的选择,中国从来是专制,从来是“在‘牛不喝水强按头’的条件下”选择的,也就没有真正的选择,也就是没有“文化”(这也是指秦教授的“上述”文化)可言了。既然“文化”是一个不存在的东西,我不知道秦教授是研究了什么,怎么去研究的,研究出了“选择什么”是文化,“能否选择”是制度,研究出了“文化无高下,制度有优劣”,研究出了“文化”与“制度”并无对应关系。

  附: 秦晖:自己对自己负责的历史观

  在杭州召开的首届世界佛教论坛上,各界人士本着“和谐社会,从心开始”的主题,着重讨论了佛教的合作、社会责任及其和平使命。佛教因为其自身的独到优势,曾经在中国历史上完成了与现实政治的结合、与传统文化的结盟、与精英士大夫的共鸣、与百姓生活的融合。今天,人们期待这场召开在现代社会的宗教大会能继续光大佛教的社会功能:尊重现世的秩序,并且教导人们尊重世俗的秩序。 这次论坛可以视为一种文化潮流的继续。近年来,一些人士开始再次从传统文化中寻求精神资源,并把它标榜为解决现实问题的良方。先是2004年由语言学家许嘉璐、科学家杨振宁、国学家季羡林、哲学家任继愈和文学家王蒙等人发起签署的《甲申文化宣言》,然后是2005年的国学热,再然后是蒋庆、康晓光等学者大力宣扬“儒教国教”说,并且身着儒家衣冠祭孔。

  这一文化潮流,体现出百家争鸣、文化多元的特征,这是一个现代社会的必备条件。在现代化的国家中,文化取向也是公民的私事,并没有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准。但是有一个历史现象应该值得我们反思:在近百年来中国迈向现代国家的进程中,传统文化一直被贴上种种似是而非的标签,引致一场又一场争论:人们曾经控诉传统文化束缚个人自由,并且阻挡民主与科学的进展,弃之如敝履;现在又认为传统文化中能够寻找到构建现代社会的精神资源,进而奉若神明。

  社会学、文化学、民俗学的学理讨论当然富有价值,这本身就是文化多元、学术自由的表现。但是更重要的问题是,世界各国进入现代化的历史已经表明,文化差异并不影响普世价值观的形成,而传统文化既不能代替现代社会的制度架构,同时也不必然是制度建设的掣肘。妨碍我们理解和走向现代社会的往往是把“制度”问题偷换成“文化”问题的思维定势。

  经济观察报:当下,人们热衷于探寻文化的特殊性,来解释历史变革和制度转型的国别差异,但是您却始终反对“文化决定论”,能说说理由吗?

  首先我“反对文化决定论”的“文化”是有明确定义的,这就是一个民族的特殊价值偏好,它表现为一系列选择性的“爱好”。而这与“能不能选择”决不可混为一谈。这就是我总结的:“选择什么”是文化,“能否选择”是制度。比方说,我爱吃中餐你爱吃西餐是文化之别,但饮食专制与饮食自主就是制度之别了。所以同样是一个吃中餐一个吃西餐,是否算文化之别就不一定:如果两边都是出于各自饮食爱好,那当然就体现了不同的“饮食文化”。但如果是我爱吃中餐,你却在“牛不喝水强按头”的情况下吃西餐,那能说有什么“饮食文化”之别吗?

  同样道理,汉族蓄发、满族剃头留辫是文化之别,但蓄剃自由和“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决不是文化之别。喜欢缠足和喜欢隆乳是文化之别,但强制别人缠足和自己选择隆乳就不是文化之别。我信基督你信儒家(或佛教、伊斯兰教等)是文化之别,但信仰自由、政教分离与异端迫害、神权专制就不是文化之别。推崇能人和推崇贤人是文化之别,但是否出自大家自由表达的推崇(即自由选举还是强权政治)就不是文化之别。

  我主张“文化无高下,制度有优劣”。所以我并不爱吃西餐,但决不赞成查封麦当劳。我并不认为满族剃头留辫有什么不好,但清初的剃发令绝对是野蛮而汉族的反剃发斗争则可歌可泣。我并不认为隆乳就比缠足“进步”,清初与剃发令同颁的强制“放足令”也绝非善政,但五四前后弘扬自由个性的放足运动则无疑是大进步。我赞赏如今不少人宣传儒家,但坚决反对立儒教为“国教”并把反儒的思想贬为异端。我也推崇贤人,如果孟子来竞选,我很愿意投他的票,但我坚决反对以“仁政”为旗号排斥自由民主——仿佛中国人只要一有了自由就会抛弃儒家、只要民主选举就会把行仁政者轰下台而选个暴君来虐待自己。难道儒家在中国就那么招人嫌恶?中国人就那么不知好歹?可见说这种话的人不是在诽谤中国人就是在诽谤儒家,这种人居然宣称是在“弘扬中国文化、弘扬儒家”,实在是国人的悲哀、儒门的悲哀。

  所以我反对“文化决定论”。这个反对包含三层意思:第一从认知上讲:只有对拥有同样选择自由的人才能真正明白他们到底选择什么并且议论这些选择的好坏。在“牛不喝水强按头”的条件下你怎能弄清某人是否真的爱吃中餐或者西餐?更不用说去妄评这些爱好的好坏了。没有民主选举你怎么知道人们是偏爱能人还是偏爱贤人?更不用说对这类假定的偏爱妄加议论了。因此我对在不同的制度平台上能否进行“文化”识别,乃至开展“文化比较”研究,在方法论上就持怀疑态度。我想这样的比较也许在民俗学层面还是有意义的,但拔高到“国民性”的层次就极为可疑。所以我以为作为一个严谨的学术人,与其搞那种前提不明逻辑混乱随意性极大的“文化比较”,不如做真正可实证可辨析的制度比较。

  第二从价值观讲,我如前所述,主张“文化无高下,制度有优劣”。中餐西餐可以各有所爱,但饮食自由无疑比饮食专制好。基督教与儒家各有千秋,但信仰自由、政教分离当然比异端迫害、神权专制进步。崇贤与崇能可以见仁见智,但统治者是否贤、是否能,都应当由公众来评判、挑选而不能强权自封。

  第三从因果方面讲,上述“文化”与“制度”并无对应关系,也很难说有什么因果逻辑:不能说吃中餐就会导致饮食专制而吃西餐就会有饮食自由;也不能说重视道德的人就会比重视才能的人更爱好独裁或民主;西方基督教国家今天通行信仰自由,可是当年他们的宗教审判与神权政治也不比今天的一些国家弱。

  经济观察报:人们一直探求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中国一直在现代化的门槛前徘徊,一会儿是制度,一会儿是文化,我们可以得出答案吗?

  “制度”既然有优劣,那么它们由劣而优的改进又是由什么“决定”的呢?这大概就是你的问题:“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中国一直在现代化的门槛前徘徊?”但我想,这个问题的提法就可以商榷。事实上全球绝大多数民族的现代化过程都十分艰难。过去史学界有人说:应当研究的不是中国有什么“长期停滞”的特殊性,而是西欧为什么在两百年前能先行一步。因为如果与西欧以外的大多数民族相比,我们未必显得“停滞”,甚至与三百年前的西欧相比,谁显得“停滞”也难说。但是即便说“特殊”的不是我们而是近代西欧,这个“特殊”又是由什么“决定”的呢?

  我刚才讲制度是有优劣的,也可以讲是进步或落后。但这里讲的落后和进步是一种价值判断意义上的相对“好坏”,这里首先要坚持一种普世性的人文主义立场,要相信评判历史是有是非可言的,不能以文化相对主义为理由否定优劣判断。但是,普世性道义立场决不等于“落后变先进的客观规律”。相对坏的东西被相对好的东西取代,无论在东方还是西方都是“应当”的,但不是“必然”的。

  有人问:为什么民主制度在西方建立了,在有些地方却没有建立,是不是某种“文化”就决定了他们“必然”会民主而我们“必然”不会?或者如果我们不持文化决定论而改持普世性历史决定论,是否就像我们以前的意识形态讲的:全人类都“必然”走上某种金光大道,只有先后的不同?这类问题可以归结为更一般的问题:历史过程究竟可不可以建立因果解释?我们知道在世界上这一直是有争论的。关于历史学,最悲观的说法是历史不仅无法解释其所以然,甚至无法说清楚其然,由于每个人的价值偏见,“客观叙述历史事实”都不可能,更何谈解释为何出现这些事实了。而最乐观的说法则认为历史不仅能够叙述,还可以“科学地解释”,我们不仅能够知道历史上发生了什么,还能“证明”其由于某种原因而“必然”会发生,而且在逻辑上,根据这种因果必然性的外推,还应当可以预言未来将发生什么。

  我当然不是最悲观者,我以为人们虽不敢说能完全摆脱偏见,但尽量追求客观叙述与不负责任地编“故事”还是根本不同的,前者虽不能使我们得以“还原客观”,至少应当使我们能够不断逼近于客观。因此我们说历史是可以说清楚的,也就是说历史是可以叙述的。

  那么,历史能不能解释?关于这一点,我的回答是:历史是可以解释的。生活中很多例子的确表明,许多现象并不是无源之水,无根之木,它们是有源头的。历史的发展是一个演变的过程,这演变过程是有某些因果关系起作用的。因此经济学界才造出一个名词叫“路径依赖”,而历史学中也有了年鉴学派,这一学派的大师布罗代尔认为,比如欧洲现代的历史,不是决定于拿破仑时代,而是决定于欧洲史前先民,在原始洞穴中画画的那些人,洞穴图画中反映出来的那些人的性格类型就决定了欧洲会走向今天的状况。布罗代尔没有用“客观规律”的说法。但老实说,这段话说的比马克思说的还绝对,马克思还没有决定论到这种程度。

  而我反对这种说法。我的确认为历史是可以解释的。所谓解释就是肯定历史中的很多事情并不是纯出偶然,而是有因果关系可寻。但是,我认为由于历史的主体是有主观能动性的人,而不是没有意志的物理变量,因此历史中的因果关系,不同于物理过程中的因果关系。历史过程中的因果关系从本质上来说,只能是一种可能性(哪怕是非常大的可能性)而不是必然性。一种事情的发生“很可能”导致某种结果,但你很难说“必然”导致某种结果,尽管这个可能性也许很大。换言之,历史是一个值得探究的因果链。但这因果不是必然性因果,而是概率性的因果。

  而明白了历史因果的概率性,就可以推论:任何概率小于1的因果,无限多次相乘后总的乘积都会趋近于零。而这个总乘积就是由所有这些事件构成的长时段历史过程的因果链意义上的总概率,显而易见,这意味着即便每个单独事件发生的因果概率都很高,整条因果链的总概率也将是微不足道的。举例而言:如果事件A导致事件B的概率为80%,事件B引起事件C的概为80%,那么事件A导致事件C的总概率仅为64%,如果事件C再导致事件D,以及E、F、G等等……由A算起的总概率只会越来越小。因此从一个长时段的无限连接的因果链来看,总概率几乎趋近于零。

  所以我怀疑布罗代尔的“长时段”史观,而认为历史因果链只在短时段有意义,时段一长,意义就会递减。美国思想家悉尼·胡克有句名言:原因的原因的原因,就不是原因。我对此很有同感。

  经济观察报:照这样说来,中国现代化步履艰难就是没有原因的了?

  不是没有原因,但是“原因”也还有原因,是否可以一直追溯下去,找到“终极原因”?技术上似乎不是不可以,但是我确实怀疑这种追溯的意义。

  概率性因果的意义随因果链的延长而递减,不仅人文社会过程是如此,历来强调必然性因果的自然科学如今一旦在耗散结构、混沌理论等当代发展中承认随机涨落等不确定性的重要性后,也会导致类似结论。混沌理论中有一个经典的命题:北京的蝴蝶扇动翅膀,会在纽约引起龙卷风!这个著名命题在现代物理学中常常被用来否定传统的决定论(常被贬称为“拉普拉斯之妖”),强调“随机涨落”即偶然性的重要。但完全陷入偶因论,我以为也是过分了。实际上谁都知道北京有许多蝴蝶,它们经常在扇动翅膀,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它们与纽约的天气可以认为是毫无关系。

  我现在换个角度,不是以这个命题来强调“随机涨落的重要”,而是以它来说明因果有意义但这种意义是随链条的延长而递减的。请看:北京的蝴蝶扇动翅膀,就会在蝴蝶周围极小尺度内“引起”环流改变。可以说,如果尺度设定得足够小,这种改变的发生几率是很大的,几乎可以接近于“必然”。

  而这种变化又会引起更大范围的环流变化,如果这个范围比前一尺度放大得很有限,那么这个几率也会很大。依此类推,由此形成一系列的因果变化,最终在因果链的末端导致大范围的环流变化,甚至在纽约引起一场龙卷风。

  当然,实际上没有任何气象学家会真的把纽约的某次龙卷风归因于北京的蝴蝶。为什么?因为像这样一个因果过程,如果你考察每一次因果来说,概率都是很大的。但是所有这些因果链连在一起,总概率就会变得很小。因此北京每年每天,都有成千上万只蝴蝶在不停地扇动翅膀,但是纽约发生龙卷风的概率却是微乎其微,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因此我们看历史过程,也要这样看:虽然历史进程的每一步都可以进行因果分析,作出十分理性的解释。但从长时段的角度说,历史过程是“没有原因”的;它不仅谈不上“必然性”,甚至或然如此的几率也不能估计得有多大。我们应该承认:历史不仅没有什么全人类发展的普遍性客观“必然规律”,也没有某个“文化传统”基因遗传的必然程序。历史的长河,是人们一次次在各种机遇、各种可能性面前进行选择的过程。在这个意义上,每个“文化”,每一代人乃至每个人都对历史负有责任,或者说都是自己对自己负责的。

  基于同样道理,历史学可以解释既往,包括久远的既往,但很难预测未来,尤其不能预测久远的未来。这里我可以提到一件趣事:1934年,是农历甲戌年,中国知识界一份著名的杂志(应该是《东方杂志》)曾约请当时一批著名学者著文预言60年(农历一个甲子轮回)后中国是什么样。大家知道那时是盛行“科学主义”的,人们相信掌握了“科学”的人就可以比较准确地根据什么“发展规律”判断未来。而当时写文章的可以说是“科学”翘楚,应该是最有预言能力的了。到了1994年正好60年过去,当时《东方》改版,有人就想起这段故事,看到当年的“预言”,真有“谬以千里”之感!于是他想在这一年的《东方》上做一期“60年前预言与今天的现实”,并且再发起1994年人们“预言60年后的中国与世界”。后来因为种种原因,这个策划没有实施。但我想如果实施了,60年后人们看到的误差,大概不会比上一次预言小!1960年代我们小时候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是《科学家谈21世纪》,至今还记忆犹新。如今我们真的生活在21世纪了。大家可以再把那本书找来看看,那些所谓“科学”的预言实现了多少?那还只是预言30多年后啊!300年呢?谁能预言300年后是什么样?

  我们可以说我们现在的某些决定,某些选择,在明年或后年对中国会有很大的影响,但是对于300年后的中国会产生什么影响?我相信没有一个人能说的清楚。但是,300年后的中国人回顾这段历史,他们会说今天的某些事情是300年前某些事情的结果,然而你要把这个过程倒过来,根据今天的“因”判断300年后要发生的“果”,几乎绝无可能。为什么?

  因为300年以后的人们说我们今天比如2006年的某事导致了那时的什么结果,他们是就已经实现的因果链作出叙述的。但是在这链条的每一环节都还有许多可能的因果,可能连接着别的链条,而它们就被略去了。300年后的人们有理由略去它们,因为它们并未成为现实。但是今天我们凭什么断定它们就不可能成为现实呢?没法断定!任何这样的断定,随着此后因果链的延长,其实现的概率都会变小,乃至趋近于零。而且这样的局限不太可能因人们“科学认识”水平的发达而克服。1934年的科学家预言未来的能力并不比1734年的人更大,我们又怎么敢说比1934年的人强到哪里去!所以说,300年后的人们可以振振有词地回溯这300年实际发生的因果过程,说这一切都不是无源之水。但对他们而言作为“源”头的我们却不可能预言这“离源之水”将会流向何方。

  同样道理,如果我们把公元1000年的西方和中国的历史横截面作为一个起点进行纯逻辑的因果推演,没有人能推出谁必定能进入所谓的“现代化”、谁又必定与现代化无缘,甚至谁会先进入现代化,也未必可以断定。尽管现在我们在谈西方现代化过程时,完全可以把那一段历史作为现实中已经存在的经验事实来建构因果链条,从而作出一系列解释来描述这个过程。我们可以说资本主义起源于商品经济的发展,起源于韦伯所谓的新教伦理,起源于“罗马法个人主义”,起源于古希腊人的理性精神或者希伯来的终极关怀等等。这些话都是有理由的,但是这些理由都是经验意义上的理由。任何人都很难说,其中哪个理由就决定了西方人“必然”建立起近代文明,同时也很难说,其他民族比如中国人就注定不能建立。明清以来中国落后了,对此应当负责的是雍正、乾隆这些当时人与万历、崇祯这些近古人。我们不能一方面以孔夫子或者秦始皇造成的“文化传统”来为近代中国的多灾多难负责,另一方面却把身后不久即乱世的清代诸帝说成个个圣明——像今天的时髦说法那样。

  经济观察报:近代的落后,应该是以正在被我们美化的清代统治者的责任为主,那么未来中国的兴衰,责任就在我们这代人?

  的确。根据同样的道理最后我要说,中国的今天不管是好是坏,应该对此负责的主要是现代人,其次是近代或明清时代的人,孔夫子和秦始皇不管是好是坏,我认为他们的责任是无关紧要的。反过来说,未来的中国是好是坏,主要的责任者就是我们,就是我们活着的各位。我们每个人对自己的未来、我们所有人对中国未来的好坏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未来中国的好坏不是取决于孔夫子和秦始皇,甚至也很难说取决于马克思等等,就取决于我们此时此刻的选择。

  综上所述,从普世的人文主义立场我们可以说历史上的许多人和事物是可以给予价值判断的,它们有好坏、善恶之分(当然不能简单化为好坏两极),用历史学的行话说也可以称为“进步”与“落后”之分。在这里我们要反对那种混淆是非、不管黑白的犬儒主义历史观或曰历史的价值相对主义,也反对导致这种价值相对主义的、鼓吹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的“文化相对主义”。我们在承认民族性无优劣的意义上承认文化相对主义,但这只能意味着“无优劣的(民族标志)就是文化”,而不能把有优劣之分的东西(例如“制度”)说成是“文化”并进而运用相对主义把它说成是无优劣的。

  但是,价值上有优劣之分,不等于客观进程中存在着由劣到优的“客观规律”,当然也不存在反向的“客观规律”。换言之,作为“客观规律”的历史进化论与历史倒退论或历史循环论一样都是不成立的。事情可能由好变坏,也有可能由坏变好,这取决于作为进程参与者的人们的选择——是他们,而不是别人对此负有最大的责任。当然,他们的选择在很多情况下并不能完全自主,但也决不能说他们似乎只是“普遍的客观规律”或“特殊的文化基因”下的程序机器。他们的选择概率地而非必然地受制于已有的“前因”,因此直接造成这些前因的人、即过去的选择者也有间接的责任。对于“前因的前因”依此类推,前人的责任也相应地越来越间接以至于近乎无意义。以这种“近乎无意义”的终极前因来开脱自己的责任是不对的——这个历史观就是我们每个人都要直面历史、就是“自己为自己负责的历史观”。

  经济观察报:在寻求现代化的进程中,人们喜欢把处在所谓“儒家文化圈”中的新加坡、韩国这样的国家的现代化进程说成是儒家式的现代化,其实它们有多少真正的儒家色彩?正如您曾经提到的,人们惯常使用一些“文化”符号,而它的真实含义事实上已经大相径庭。

  韩国我不敢妄言。至于新加坡,到过新加坡的人都知道:这个国家虽然统治者是华人,但文化上绝对是“去中国化”的。它虽未明说,但实际上实行的文化政策是:“承认英马华印四元文化,以英为首,马华印平等居次”,绝不承认华文化有任何特殊地位。新加坡承认四种合法语言,但实际上只有英语是“官方语言”,占人口80%的华人与占人口不到10%的印度人的母语一样只有民间语言的地位。新加坡的正规教育几乎是英语教育一统天下,政府与公共服务系统基本都使用英文。新加坡的公共传媒也高度英语化,中文媒体几乎只有《联合早报》硕果仅存。殖民时代一直存在的中文大学(南洋大学等)在李光耀时代反被取缔。如今在新加坡只有“牛车水”这样老华人聚居的社区华文华语还像“小印度”这样的社区中的泰米尔语文那样流行,而在主流社区,例如国立大学一带,即便人口构成上华人仍绝对居优,也几乎看不到中文、听不到汉语。其“中国文化”的色彩绝不比韩国的首尔或越南的胡志明市更浓,而绝对比台港乃至欧美各地的华埠淡得多。即便在保留传统中国道德伦理方面,新加坡也远远不比台港,只是与大陆文革式的“传统毁灭”相比,新加坡华人的传统道德还算有所保留,但也未必比该国马、印人对自己的传统保留得更多。

  显然,独立后的新加坡掌权者虽然是华人,但文化上的“去中国化”绝对比殖民时代走得更远。也许在制度上李光耀的家长式政体具有中国传统渊源,但是马来、印度乃至欧洲人在中世纪时代不也具有类似的特点吗?说李光耀搞的是专制资本主义还可以,说它是“法家资本主义”(秦始皇式的而不是孔孟式的资本主义)也还有点像。但说这是“儒家资本主义”,除非你认为专制就是儒家、儒家就是专制两者完全是同义词,否则新加坡的资本主义怎么会比“推举之法,几于天下为公”,“浸浸乎三代之遗意矣”(晚清儒臣徐继畬评论美国的话)的民主国家更“儒家”?

  我这样说并不是要在这里批评新加坡而只是在陈述事实。也许新加坡的这一套对其国情而言是有道理的。作为一个经历过长久殖民统治、立国后又一直在周边具有排华历史传统的世界中生存和发展的华人孤岛,新加坡的选择可能是“最不坏”的:那里的华人之所以接受了家长式统治,与其说是基于“儒家传统”不如说是基于在排华的世界包围中为安全牺牲自由的考虑——这种考虑倾向于认可铁腕强人以抗衡外部威胁。而李光耀之所以搞“去中国化”与其说是因为他对汉语汉文有成见,不如说是他在有意淡化这个国家的华人色彩以降低周边世界的敌意与猜忌。而且它这个“专制”的程度也无法与中国本土曾经有的专制比,说是开明专制也可以吧。开明专制的治绩也许是可以肯定的。但它与儒家究竟有何必然联系?开明专制并不等于“儒家”,正如俾斯麦、叶卡捷琳娜等人不是儒家一样。李光耀的确是个杰出的政治家,但说他像孔孟,绝对不如说他像俾斯麦更合适。

  2006-05-02 经济观察报

标签: 历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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