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2日讯 历史是文化的载体,文化是历史的血脉。在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提出,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为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意见明确要推进城乡建设一体化发展、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创新工作方法、加强组织实施等内容。在推进城乡建设一体化发展方面,意见强调,保护塑造乡村风貌,延续乡村历史文脉,严格落实有关规定,不破坏地形地貌、不拆传统民居、不砍老树、不盖高楼;立足资源优势打造各具特色的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支持以“公司+农户”等模式对接市场,培育乡村文化、旅游、休闲、民宿、健康养老、传统手工艺等新业态,强化农产品及其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产镇融合、产村融合,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在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方面,意见强调,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建立完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完善保护标准和政策法规,严格落实责任,依法问责处罚。开展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做好测绘、建档、挂牌工作。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制度,加大保护力度,不拆除历史建筑,不拆真遗存,不建假古董,做到按级施保、应保尽保。完善项目审批、财政支持、社会参与等制度机制,推动历史建筑绿色化更新改造、合理利用。建立保护项目维护修缮机制,保护和培养传统工匠队伍,传承传统建筑绿色营造方式。
意见提出,建立健全“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评估制度,强化对相关规划实施情况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基础设施效率、生态建设、污染防治等的评估;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利用、美丽乡村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等为抓手和载体,构建社区生活圈,广泛发动组织群众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共同建设美好家园;制定修订城乡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法律法规,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来源: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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