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为什么害吕不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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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国的人才政策是“唯才是举”,也就是只重才能,不重道德。这种人才政策既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是选拔人才的针对性很强,目标很明确,有点“白猫黑猫”的意思,功利色彩明显。坏处是,人才的功利性选拔和使用,最终也容易被这种功利性伤害。不仅伤害“人才”自身,也会伤害人才的使用者。

吕不韦是一个大商人,靠经商赚了很多钱。在以往的社会,商人不允许从政,理由很简单,商人从政容易使政策往自己的赚钱生意上倾斜。但是,周朝礼乐崩坏后,很多原先的制度都失效了,吕不韦算是找到了大展宏图的机会。而秦国的“唯才是举”,更让他获得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他把扶植一个太子,最终扶植一个国王、皇帝,变成自己最大的商业投资。如果赚钱是目的,当国王都在我掌控中,还有什么更比它更加赚钱?功名利禄源源不绝,这就是吕不韦的人生。汉朝有一条明确的规定,商人不得从政,与吕不韦也有关系。

应该说,吕不韦是很有才能的。他的才能最初被作为人质的异人需要,后来被改名为子楚的太子需要,最终又被嬴政需要。辅佐嬴政使他获得高官厚禄,原先的投资得到无与伦比的回报。但是,如果他的这种方式成为他的人生准则,也就难怪嬴政登基后要除掉他。秦王政除掉吕不韦的理由,其实就是吕不韦的人生原则: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而他的目的也没什么崇高,只是个人的荣华富贵而已。因此,当秦王政的地位受到威胁,吕不韦的行为又有可疑之处,从吕不韦的一贯表现看,秦王政自然有充分的理由放大怀疑吕不韦的不忠。

这里必须说明一个问题,有一些学者认为吕不韦是秦始皇的亲生父亲,包括孙立群教授在《百家讲坛》上也斩钉截铁地宣扬这种主张。这种观点实际上没有多少根据,大多数历史学家都不同意这一观点。司马迁的《史记》中关于吕不韦的记载,由于带有明显的贬抑,有不少缺乏依据的传说和流言。凭此论断吕不韦的一生,有些细节值得商榷。因此,关于吕不韦是秦始皇亲生父亲的说法,我也认为不足信。具体理由很多学者已有论述,此处不再展开。吕不韦的根本问题在于,当他确立了“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原则后,这一原则便开始伤害他自己。尤其当目的太多时,有些目的就会与其他目的相冲突,而他根本没有道德原则来平衡、取舍不同的目的。秦王政对这样的人物抱有怀疑和猜忌就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不管秦王政是高尚的人还是小人,吕不韦的“前科”几乎不可能让任何君王放心。

而且,吕不韦是一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当他位高权重时,他所选拔的后续官员,也难免因“唯才是举”的原则,而选拔出德才严重不匹配的人物,李斯就是一个典型。应该说,李斯也是一个有才能的人。当李斯还是社会底层的小人物时,吕不韦就发现了李斯未来的价值,也说明吕不韦发现人才的慧眼。但是,当满朝官员都是只重才能、不重道德的产物,很容易就使得朝廷之上充斥小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李斯年轻时曾经说,厕所里的老鼠见人便仓皇逃窜,仓库里的老鼠却悠闲地吃着粮食,李斯说,这就是身处位置不同的结果。因此,按照李斯的老鼠哲学,等到他身居高位,本质上依然还是一只老鼠。

秦始皇死后,李斯为了自己未来的地位,终于向赵高胡亥屈服,这是没有道德原则的充分表现,连同指鹿为马的赵高,都是秦朝“唯才是举”的不良后果。品行卑劣的赵高能在朝中得宠,不外乎就是因为他有一点特殊的才能。试想,赵高这样的人,一旦有了权力,他会选择品行较好的扶苏吗?他必然选择不学无术的胡亥。而胡亥为了自己,不顾大义,最终也被赵高所杀。李斯在出卖原则之后,也受尽屈辱,最终被腰斩于闹市。赵高虽能翻云覆雨地废立皇帝,但是,如此低劣的人品道德,没有人会信任他,最终也死于非命。这些都是秦朝“唯才是举”的必然结果。只重才能,不重道德,满朝都是才能诡异的小人,争权夺利,口蜜腹剑,阳奉阴违。如此秦朝,不灭亡也不可能。

前文说过,周朝的封建贵族制度,其人才的获得是依靠贵族系统。从春秋到战国,封建贵族的人才获得方式被较大程度地抛弃,平民人才得以在社会中大显身手。但是,贵族人才是有标准的,平民人才应该有怎样的标准?秦国以其重视才能、不及其他的鲜明特征,为平民人才树立了第一个政治标准。秦朝灭亡后,汉朝大致继承了秦朝的很多制度,而在人才制度上,却有很大改变。汉朝的人才制度,前期主要是有功之臣,后来变成任用亲信,试图解决人才的可信度、可靠度问题。西汉的幸运是,很多来自亲戚的官员,都具有相当不错的才能,例如卫青、霍去病等。但是,这种方式并不能持久。此后,汉朝的人才制度变成“唯德是举”,“举孝廉”制度就是重视道德的体现。由于这种只偏重道德的方式使得道德能带来现实利益,因此,虚伪的道德表演便有了土壤。汉朝式微后,“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曹操又恢复到秦朝“唯才是举”的原则,并且第一次明确提出“唯才是举”的口号。曹操的这一决定,为他网罗了天下众多人才,但是,重才大于重德的曹氏家族,也短命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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