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恩令是汉武帝为了巩固中央集权而颁布的一项重要政令。推恩令本质是在郡县制的基础上的改进。这项政令要求由以前的各诸侯所管辖的区域只由其长子继承,改为其长子、次子、三子共同继承。按照汉制,推恩令下形成的侯国隶属于郡,地位与县相当。后来根据这项政令,诸侯国被越分越小,汉武帝再趁机削弱其势力。
汉文帝时,贾谊鉴于淮南王、济北王的谋逆事件,曾在《治安策》中提出“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建议。
汉武帝时,主父偃提出实行推恩令,规定:诸侯王死后,除嫡长子继承王位外,其他子弟也可分割王国的一部分土地成为列侯,由郡守统辖。
推恩令,汉武帝为了巩固中央集权,下令允许诸侯王将自己的封地分给子弟,诸侯国越分越小,汉武帝再趁机削弱其势力。西汉自文、景两代起,如何限制和削弱日益膨胀的诸侯王势力,一直是皇帝面临的严重问题。
文帝时,贾谊鉴于淮南王、济北王的谋逆,曾提出“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建议。文帝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这一建议,但没有完全解决问题。汉景帝即位后,采纳晁错的建议削藩,结果吴楚七国以武装叛乱相对抗(见西汉七国之乱)。景帝迅速平定了叛乱,并采取一系列相应的措施,使诸侯王的势力受到很大的削弱。但至武帝初年,一些大国仍然连城数十,地方千里,并且诸侯王骄奢淫逸,时常违抗中央政令,严重威胁着中央集权的巩固。
元朔二年(前127年),朝臣主父偃上书武帝,建议令诸侯推私恩分封子弟为列侯。这样,名义是上施德惠,实际上是剖分其国以削弱诸侯王的势力。这一建议既符合了汉武帝巩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需要,又避免激起诸侯王武装反抗的可能,因此立即为武帝所采纳。
同年春正月,武帝颁布推恩令。推恩令下达后,诸侯王的支庶多得以受封为列侯,不少王国也先后分为若干侯国。按照汉制,侯国隶属于郡,地位与县相当。因此,封地大的王国被分成封地较小的侯国,这个过程直接导致了王国的缩小和朝廷直辖土地的扩大。这样,汉朝朝廷不用贬斥诸侯王,就使得大的王国自己分崩离析了。在此之后,侯国辖地仅有数县,彻底解决王国封地过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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