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时空的道德之战漫谈
第一节 为人为己之争
道德论战总是伴随着社会危机展开。在社会问题充分展开呈现到公众视野当中的时候,社会的精英阶层就会以空前的热情投入到道德论战之中。中国历史中影响最大的一场论战就是在春秋战国之际展开。其实这场论战分成三部分更为恰当。第一代的焦点问题是,道德的受益者是人还是己。代表人物是墨翟和杨朱。孔子不算第一代,孔子是第一代之前的人物。而第一代是对孔子的观点引申或者驳斥起家的。
先说为人的墨子,墨子主张摩顶放踵,以利天下。意思是从头顶到脚尖只要有利于人,都可以放弃。再说为己的杨朱,他的名言是拔一毛以利天下不为也。
对于墨子的想法,我们并不陌生,应该不会误解。因为此种精神境界完全可以认为就是共产主义理想,曾经帮助我们的民族从被压迫中站了起来。这是值得肯定的。对于杨朱的想法,我们经常误解,往往认为其自私自利自由等等。其实这些都谈不上,杨朱是完全的个人主义者,既不愿意损己利人,也不愿意损人利己,只是主张各过各的。从这点看是否也应该对其加以部分肯定呢?
那么此两种想法都可行吗?无疑是都不可行。绝对的为公当然是不可能的。第一个问题是公的边界在哪儿。一个家庭算公了还是一个城市才算公了,一个国家就算公了还是整个世界才算公?第二个问题是公的权限有多少,个人是否还能保留权利。第三个问题是为公的动力在哪儿,以及为公的制度怎么构建。
对于第三个问题,墨子的回答是令人沮丧的。墨子所设想的理想制度是一个极为专制的制度,是靠强权和威望来维持天下为公的信念的。
那么绝对的为己就可行了?我小时候就是一个绝对的个人主义者,我从来不向别人借用东西,别人也休想向我借用东西。这种人肯定很讨厌吧。但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令人讨厌。回到正题,亚当斯密告诉我们,交换创造财富。如果人人都像杨朱主张的那样各过各的,整个社会的财富就只能维持在一个极低的水平线上。这种生活恐怕也并非个人主义者愿意接受的吧。但是,是否所有东西都可以交易呢?不说被动的交易(比如强拆),就看主动的交易,比如卖淫,卖血,卖人体器官,是应该禁止、管控还是放任呢?
那么儒家怎么处理这个问题的呢。我们知道孟子是旗帜鲜明的同时反对墨子和杨朱的。他主张既为己也为人。损己利人和损人利己都是不可行的,既不利人也不利己(杨朱)更是不可行的,他追求的是利人利己,两者是不矛盾的,要双赢。其实不光是孟子。李克、吴起、商鞅(没有申不害和韩非)为代表的法家也是主张要双赢的,只不过在道德的动机问题上产生了分歧。这就产生了第二代论战,焦点问题是为利还是为义。(从传承上看,李克是子夏弟子,吴起是曾子弟子,孟子是曾子再传弟子,都是出身于孔门的)
第二节 为利为义之争
绝对的为人和为己都存在问题,第二代学者(主要都是孔门后学)希望找到一条利己利人的双赢之路。为人还是为己,在孔子那儿并不是绝对冲突的,孔子的主张是克己复礼。通俗点讲就是讲究礼让,出现冲突的时候各让一步,矛盾就缓和了。然而,历史在向前发展,社会矛盾越来越激烈。到了墨子和杨朱的时代,为人和为己就产生了激烈的冲突。但是在墨子和杨朱的思想内部是没有矛盾的。墨子是无视个人权利的,利天下就是问题的终结。而杨朱是无视社会财富增长的,认为维护好个人权利,问题也就解决了。然而一旦遇到实际问题,就会发现任何时候都必须顾虑到两者,不可或缺。
第二代学者所需要思考的问题不再是受益方是谁,而是道德的动机在哪儿。由何种动机产生的行为才是道德的,才可能做到双赢。此外,在两者利益发生激烈冲突的时候,要用何种标准来判断谁的利益应该被主张,谁的利益应该被剥夺,而这个标准是同动机息息相关的。
孟子主张动机和标准是义,法家诸子则主张动机和标准应该是利。利比较很解释,就是增长。用今天的话讲,就是GDP和居民收入。义是什么呢?我认为,孟子的义应该是良好的动机,通俗点讲就是善心。
前面说过,孟子和法家诸子都是孔门后学,为什么有这点区别呢?其实都来自于孔子所说的“君子喻以义,小人喻以利”。孟子认为应该劝导人人都当君子,而法家诸子却认为世上小人多,与其劝导人人做尧舜,不如用利驱使小人实现目的。
然而,无论是利还是义,也还是不可能实现前面所说的利人利己双赢的目标。
先看孟子的想法。孟子主张义,义就是善心。孟子认为的人人都有的善心有哪些呢?“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看上去挺有道理的,然而一遇到实际问题就不对了。比如是非之心,人人都一样吗?《老子》就说得很好,“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恶已;皆知善,斯不善矣。”无论美善,人人都一样就有问题了。动机的善良能保证个人道德,能保全个人之义,但是能否从个人之义推及国家之义,天下之义呢。有善心就能保证盖房子不会倒,老百姓不饿肚子,打仗不会输!个人之义是实现不了国家之义和天下之义的。
那么法家呢?我们知道法家的下场都很悲惨,吴起被乱箭射死,商鞅被车裂,后来的吕不韦和李斯也好不到哪儿去。这已经可以看出法家的利也利不到哪里去,自己都不利。法家倒都是国家主义者(孟子更接近个人主义),总是以利国家为出发点。他们以为,利国自然利民(要求只利国君不利百姓的那是申韩),用成套的管理方法制度来实现利国家的目标,国家强盛了,老百姓日子就自然好过了。简单地说,他们的想法就是天下之利惠及个人(这种思维现在也很普遍)。然而,我们很清楚国家的利益并不会公平的惠及所有公民,无论政府多么有效清廉都不可能。任何改革总会有人做出牺牲,有人获得额外的财富。而法家只讲利不讲义的做法,往往让矛盾毫无缓冲余地,利益受损方的反抗极为彻底和暴力。(即使是对待小人也要讲点义,对待君子也要讲点利,换句话说没有绝对的君子和小人。)且国家之利也不是想实现就能实现的。比如秦国,开始可以通过攻城略地实现增长,到了统一天下的时候,就不可能还按原来的方法实现持续增长了。这就是“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易也”。
总之,在私德上,孟子和法家诸子都算是义士;在公心上,都想要利国利民。区别是出发点不一样,一个是个人之义,一个是国家之利。一个认为唤醒每个人心中的个人之义,就能改善社会环境,人人会自发的建设好国家。一个认为为了国家之利,可以用利益驱使民众(这也是拆迁的理由吧,不止是强拆)。
如何同时顾全个人之义和国家之利,从而完成国家之义和个人之利呢,这个问题是从荀子为代表的第三代学者到今天的学者,还在上下求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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