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宋仁宗郭后被废一案的研究,前人所述不多,有所涉及的主要以吕夷简集团的政治争斗为立足点,如陈峰先生载于《中州学刊》1998年第6期的《论北宋名相吕夷简的政治“操术”》、河北大学王志双未刊硕士论文《吕夷简与宋仁宗前期政治研究》等。最近,邓小南女士的新书《祖宗之法——北宋前期政治述略》,其第五章部分片段,也从祖宗之法的角度,对郭后被废一案作了简短的论证。也有一些论文以宋代皇后作为个案研究,可供参考,如张邦炜先生载于其著作《宋代婚姻家族史论》的论文《宋真宗刘皇后其人其事》、张明华女士载于《浙江万里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的论文《从曹皇后的道德自虐看北宋中期儒学复兴对宫廷女性的负面影响》、载于《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的论文《北宋宣仁太后垂帘时期的心理分析》、黄艳女士载于《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05年第7期的论文《北宋哲宗孟皇后的废立与时政》等等。宋仁宗郭皇后,是宋代第一位被废黜的皇后,她被立为皇后,本来就有政治和赵宋皇室稳定的考虑,而她被废除,也引发了当时朝臣之争。此案是宋代皇后被废的第一案,研究此案的前因后果,将对宋代皇帝的婚姻感情生活及当时政治有一个更加清晰的看法。
郭后之立
要讨论郭后被废一案,不得不先讨论一下她被立为皇后的过程,因为郭后之立,实际已经为她后来被废埋下了伏笔。郭氏被立为皇后,在天圣二年(1024)九月,仁宗是年十五岁,当时人信奉“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1的说法,故此时为仁宗立后,正是当时政治所必须的。
天圣二年九月,“皇太后手书赐中书门下,以故中书令郭崇孙女为皇后”2,正式确立了郭氏皇后的地位。但是,郭氏并不是没有竞争对手,当时仁宗所意属者,记录在史册的有两人。第一位是王蒙正的女儿,王明清《挥麈录》后录卷三云:
蜀中有王氏女,姿色冠世,入京备选。章献一见以为妖艳太甚,恐不利于少主,乃以嫁其侄从德,而择郭后位中宫,上终不乐之。王氏之父蒙正,由刘氏姻党,履典名藩。未几,从德卒,至是,中批王氏封遂国夫人,许入禁中。文忠适当草制,封还抗章甚力,遂并寝其旨。
关于仁宗意属王蒙正女,恐有不实,因为《长编》在天圣元年(1023)的时候已经有王蒙正为刘太后姻亲的记载。3由此可知,早在天圣元年,或更早的一些时候,王蒙正的女儿已经成为刘从德的妻子。然而,仁宗后来依恋王氏的记载并不少见,当中更引出了富弼封还仁宗恢复王氏遂国夫人封号词头的美事。4不过王氏作为刘从德的遗孀,是章献太后的外家媳妇,经常入宫觐见并不是怪事,仁宗由此接触并迷恋上她,也不奇怪。王明清记载仁宗想让她当皇后,估计是从后来的事情当中附会出来的。
另一方面,王氏的家庭出身,也决定了她不可能当上皇后。在刘太后所降的立郭氏为皇后的手书中,她写道:
皇帝仁孝天赋,声猷日新,莅政以来,尚虚中壶。吾晨夕思念,躬亲选□,思得其人,以赞内治。赠中书令郭崇韬孙女,衣冠令族,汾晋名家,积庆流光,遂生贤淑。信可以训齐九御,仪冠六宫,正人伦之大端,成宗庙之重事。宜纳为皇后,俟南郊礼毕降制。5
而《长编》卷一百二,天圣二年九月庚子条,也提到了她对大臣们说:“自古外戚之家,鲜能以富贵自保,故兹选于衰旧之门,庶免他日或扰圣政也。”从这两段材料,我们可以看出刘太后欲立郭氏的意图。首先,是选后于衰旧之门。很明显,这里的衰旧之门,不是门第低下,而是昔日曾经显赫,而今门庭衰落的家庭。有研究者指出,宋初后妃的出身门第,并不是甲姓大族。6但是,我们不能否认,在刘太后之前,宋初的每一位皇后(死后被追封者除外)都是出自官宦之家,当中大部分是于宋朝开国有功的名将,或前朝名门。如太祖宋皇后的母亲,是后周的永宁公主;太宗符皇后,是魏王符彦卿之女;明德李皇后,是开国大将李处耘之女;真宗章怀潘皇后,是大将潘美的女儿;章穆郭皇后,是宣徽南院使郭守文的女儿,等等,不一而足。7宋初皇后的选择之所以如此,可能与太祖曾经许下的诺言有关。《长编》记载了太祖著名的“杯酒释兵权”一事,当中他许诺道:“我且与尔曹约为婚姻,君臣之间,两无猜疑,上下相安,不亦善乎!”8 关于“杯酒释兵权”一事,学界仍有很多争论9,但是太祖“且与尔曹约为婚姻”的承诺,在宋初的确是得到实践的,而且被作为一条不成文的家法。在章献刘皇后以前及以后,宋代皇后多选于将门,只有神宗向皇后来自已故宰相门第,这种状况,一直到哲宗废孟后,立昭怀刘氏为后,才有所改变。10事实上,宋初士大夫对于皇后的人选,虽然不计较是否三代公卿、甲姓大族,但还是比较注重其门第出身的,刘太后被立之时,就深有感受。在大中祥符五年(1012)真宗欲立刘氏为后之际,参知政事赵安仁认为“刘德妃家世寒微,不如沈才人出于相门”11,后来的宰相李迪也认为“章献起于寒微,不可母天下”12。可以说,章献刘后被立之时,是阻力重重的,她以卑微的出身成为皇后,在宋初是一个特例。此时,离真宗驾崩,仁宗继位不过两年时间,刘太后为仁宗立后,目的是要让仁宗“正家”,然后使天下安定,使得这个真、仁之际的时期能够顺利过渡,当然也为了使她自己垂帘听政能够顺利进行。为了减少阻力,更重要的是为了避免朝臣士大夫对她有所非难,刘后以出身门第作为立后的门槛,自然不可避免。在以后的立郭皇后的制书中,很明确写有“历选门阀,为求淑良”之语,并认为郭氏是“将相之家,簪缨不绝”13。制书由词臣所写,体现的是刘太后的意思,这反映出当时太后与朝廷大臣在立后问题上的共识,故仁宗即便当真一早意属王蒙正之女,刘后也一定不会同意。
郭氏的另一位竞争者,是宋初骁骑卫上将军张美的曾孙女张氏,据《长编》记载,当时仁宗想以她为皇后,但由于刘太后“固欲立郭后”,此事才作罢。14为何“固欲立郭后”,而不立张氏,刘太后自然有她的理由。就门第出身而言,郭氏与张氏都是出于将门之后。郭氏是平卢军节度使郭崇的曾孙女,而张氏是左骁卫上将军张美的曾孙女,按照宋初的约定俗成,两者都是皇后的适当人选。不过深入一点看,郭家和张家的门第高低还是有不同的。郭崇“父祖俱代北酋长”,他本身在周太祖时,也是“加同平章事,出镇澶州”,即为使相。到宋初,“加兼中书令”,死后“赠太师”。而郭氏的祖母,“即明德皇后之姐也”15。张氏的曾祖张美,虽然也是“加检校太尉”,“左骁卫上将军”16,但其家势与郭崇相比,自然稍逊一筹。
门第高低,自然是刘太后为仁宗立后的一个标准,这使得一些门第出身较低的女子被排斥在皇后的人选之外。然而,就郭氏和张氏的选择而言,此标准似乎不能说明问题。刘太后心中自然还有一个标准,那就是她对大臣们说的“庶免他日或扰圣政”。她说此话,有两层意思。表层的意思是,作为被新立的皇后,他日不能干扰朝政,也不能使得皇帝无心学业与国事。这一层意思,符合当时士大夫的观点及意愿,故必定能得到他们的支持。更深的一层意思是,刘后作为垂帘太后,既是六宫之主,也要处理天下大事,故她当然希望新立的皇后能对她俯首听命,易于控制,不要干扰她垂帘时的“圣政”;另外,新皇后也要有利于她与皇帝之间的关系。张氏乃仁宗意属之人,于仁宗自己而言,新婚燕尔,过分玩乐,自然会耽误学业;对刘太后来说,新皇后若非出自己意,是否能有效控制,实在没有把握。事实上,刘太后所立之郭氏,在刘后驾崩之前,一直对刘后非常恭顺,甚至“挟庄献势,颇骄”17,这也为日后仁宗废后埋下伏笔。在这次立后过程中,仁宗本来有自己的打算,但作为一个十五岁的年轻人,他不得不遵从母亲的旨意,因为在中国的传统社会里,孝道是至关重要的。
郭后被废之原因
谈到郭后之废,不得不讨论仁宗对郭后的感情。其实,在郭后初立之时,仁宗虽然说不上十分喜欢她,但也并非讨厌之极,到了除之而后快的地步。郭后被立时,仁宗只有十五岁,而郭后是十三岁,此时,他们之间,与其说是一种性伴侣的关系,不如说是一种玩伴的关系。刘太后对后宫的禁遏是很严格的,故仁宗能经常接触到的同年女性,可能只有郭氏一人。两个年轻人可以说是青梅竹马,一起读书,一起游乐,当中必能形成一定的感情基础。若就性关系而言,司马光曾言:“章献明肃太后保护仁宗皇帝最为有法,自即位以后,未纳皇后以前,仁宗居处不离章献卧内,所以圣体完实,在位历年长久,章献于仁宗此功最大。”18 由此可知,皇后郭氏是仁宗的第一个女人,而众所周知,初夜对于年轻人来说是具有神秘感的,仁宗由此对郭后产生一定的感情,也是可以理解的。《长编》卷一百十七,景祐二年(1035)十一月戊子条云:
金庭教主、冲静元师郭氏薨。后之获罪也,上直以一时之忿,且以阎文应所谗,故废之,既而悔之。后居瑶华宫,上累遣使劳问,于是又为乐府辞以赐后,后和答,语甚凄怆,文应大惧。会后小疾,文应与太医诊视,迁嘉庆院。数日,遽不起。中外疑文应进毒,然不得其实。时上致斋南郊,不即以闻。及闻,深悼之,诏以后礼葬,其兄西京左藏库使、昌州刺史中和迁昌州团练使,内殿崇班、閤门祗候中庸迁礼宾副使、度支判官。
在郭后死前,仁宗已经后悔把她废黜,并一直与她有所联系。她死后,仁宗痛悼,又升迁其兄,足见仁宗对郭后是有一定感情的。为其如是,夫妻二人又何至于感情恶化,以致仁宗一时气愤,废黜皇后呢?这来自于夫妻双方面的原因。
首先,是郭后的嫉妒,她可以说是宋代与其他妃嫔争宠的第一位皇后。在她之前,即便是心志机巧,“性警悟”的刘皇后,也没有发生过争宠之事。有研究者认为,宋代皇后为保住自己的地位,必须付出一定代价,那就是不与其他嫔妃争宠,不干涉朝政,从而形成一种道德自虐。19诚然,从现代的角度看,防止丈夫与别的女性有性接触,是女性应有的并应该发挥的权利。但在中国古代传统社会,人们认为嫉妒是女性的恶行,更将之列于“七出”之条。有外国学者指出,宋代女性对丈夫的妾都有本能的嫉妒,士大夫们实际上意识到这一点,不过提倡女性应该善于控制这种情绪。20对于天子之家其实更是如此,因为天子的妾,即其他妃嫔,还有为皇室传宗接代的责任。以现代的眼光去要求古人,似乎不大符合实际。关于郭后争宠,《长编》卷一百十三,明道二年十二月乙卯条云:“初,郭皇后之立,非上意,寖见疏,而后挟庄献势,颇骄。后宫为庄献所禁遏,希得进。”司马光更形象地说:“后恃章献骄妒,后宫莫得进,上患之,不敢诘。”21 这是章献刘后去世之前的。仁宗与郭后虽然有一定的感情,但正如前述,并非十分深厚,随着年龄的增长,他逐渐血气方刚,对于身边的宫娥妃嫔,也颇欲宠幸。然而郭氏性格并不隐忍,加之有章献太后的支持,争宠之事必定会发生。章献太后作为仁宗名义上的母亲,当然不愿意看见儿子为了身边的女子而荒废学业和国事。她未必就愿意支持郭氏争宠,但她必须遏制后宫妃嫔,使得皇帝不要耽于玩乐。在这件事上面,章献太后与郭皇后的目的虽不相同,但她们都愿意做同一件事,就是遏制后宫。故此,在表面上看,郭氏依仗着章献太后的势力,而章献太后也支持郭氏。仁宗虽然心里不悦,但不敢对母亲有所违逆,而按照古代传统社会的道德标准,他心中的怨气也不能指向母亲,唯有指向自己的妻子,认为她性情嫉妒,不够善解人意,夫妻俩的关系也就逐渐疏远了。刘太后去世后,情势发生了变化,仁宗不必再遵循刘太后的旨意办事,郭后也失去了依靠。《长编》同一条继续描写道:“及庄献崩,上稍自纵,宫人尚氏、杨氏骤有宠。后性妒,屡与忿争,尚氏尝于上前出不逊语,侵后;后不胜忿,起批其颊,上救之,后误批上颈,上大怒,有废后意。”郭后似乎没有注意到变化的形势,她争宠的行为变得更加冲动和激烈,这估计也是其性格使然。虽然历史语境有所不同,但作为妻子不愿意与别的女子分享自己的丈夫,也是古今同理,只是在那个时代,郭后的表现显得更为激烈一些。这次“误批上颈”的事件,直接导致仁宗萌发了废后之心。
夫妻感情的恶化,责任并不能由一方承担,虽然郭后有嫉妒的行为,但仁宗作为丈夫,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刘太后在世之前,对仁宗的教育可谓严格,对于女色,她更不愿仁宗多所接近。刘太后的做法不无道理,仁宗正当年少,血气方刚,没有有效的约束,就很容易堕落于女色而荒废国事。果不其然,“及庄献崩,上稍自纵,宫人尚氏、杨氏骤有宠。”仁宗对尚氏、杨氏的宠幸,恐怕不是一般皇帝驾幸妃嫔,而是达到纵欲的程度,以致外及朝臣,内至太监都认为不妥。在仁宗废郭后不久,石介去书刚上任枢相的王曾,其中提到:
正月以来,闻既废郭皇后,宠幸尚美人,宫庭传言,道路流布。或说圣人好近女室,渐有失德。自七月、八月来,所闻又甚,或言倡优日戏上前,妇人朋淫宫内,饮酒无时节,钟鼓连昼夜。近有人说圣体因是尝有不豫。春秋传曰:“是为近女室,疾如蛊,非鬼非食,惑以丧志。”斯不得不为虑也。太祖、太宗、真宗三圣人,以天下相传授至于陛下,陛下当复传于子传于孙,以至于亿万世也。今圣嗣未立,圣德或亏,血气未定,戒之在色,湎淫内荒,万一成蛊惑之疾,社稷何所属乎?天下安所归乎?22
石介所闻者,虽只是宫廷传言,却也道路流布,此时他是南京留守推官,事情流传到他那里,估计在当时的东京城中,已经流言满天了。《长编》卷一百十五,景祐元年八月壬申条记载了尚氏、杨氏被逐出宫的情形:
郭后既废,尚、杨二美人益有宠,每夕侍上寝,上体为之弊,或累日不进食,中外忧惧,皆归罪二美人。杨太后亟以为言,上未能去。入内都知阎文应早暮侍上,言之不已,上不胜其烦,乃颔之。文应即命毡车载二美人出,二美人泣涕,词说云云,不肯行,文应搏其颊,骂曰:“宫婢尚何言!”驱使登车。
显然,尚氏、杨氏是代仁宗受过,在中国古代传统社会,帝王沉湎酒色,都会归咎于他所宠幸的女子,此即所谓“红颜祸水”。仁宗在刘太后去世后,一下子失去了监管和约束,于是把以往抑制在心中的欲望都放纵出来,演变成过度纵欲,身体日渐衰弱,甚至曾经不豫23。此时仁宗只有二十五岁,正当年轻力壮之时,其父真宗在中年以后才有不豫的事情发生,可想而知,他此时纵欲到了什么程度。阎文应在废郭后的事件中为仁宗出过很大力气,此时对于仁宗的所为,也看不惯,极力促成把二美人驱逐出宫。无论外官内侍,都对仁宗的纵欲有所不满,那作为他妻子的郭皇后就更不用说了。虽则记载说仁宗纵欲是在“郭后既废”之后,但无可否认,郭后被废是跟尚、杨两位美人有关,她“误批上颈”,也是由于与尚美人争宠。由此可见,仁宗纵欲,早在郭后未废之时已见端倪,郭后与两位美人争宠,也是对皇帝纵欲的一种不满。
有研究者把仁宗废郭后的原因归结于对刘后当政时期的所作所为非常不满,二人矛盾很深。24这无疑是当中的原因之一,仁宗废郭后的确掺杂了刘太后的因素,然而,笔者更倾向于认为,这是仁宗的内心在长期受刘太后压抑之下的一种宣泄。正如司马光所说:“往者大行皇帝嗣位之初,章献明肃皇太后保护圣躬,纲纪四方,进贤退奸,镇抚中外,于赵氏实有大功。”25虽然刘太后在仁宗早年垂帘听政,做出了很多有所逾分的事,成为当时士论非议的对象,但是,在有宋一代,刘后对仁宗的教育与管束,却是得到士大夫们的褒扬的。司马光很形象地记述了一件刘后管教仁宗的轶事:
上幼冲即位,章献性严整,动以礼法禁约之,未尝假以颜色,章惠以恩抚之。上多苦风痰,章献禁虾蟹海物不得进御,章惠尝藏弆以食之,曰:“太后何苦虐吾儿如此。”上由是怨章献而亲章惠,谓章献为大娘,章惠为小娘。26
显然,刘太后担任了一位严母的角色,虽然仁宗不是她亲生儿子,但在教育仁宗方面,她已经尽了一位做母亲的责任。小至日常生活,大至仁宗道德观和价值观的培养与学习,刘太后都不会有所差池。当然,正如张其凡和白效咏两位先生的文章论述到的,在刘太后当政后期,她变得过于专横,在政治上对仁宗过于压抑,使得仁宗对她越来越不满。其实,宋代作为儒家复兴的一个朝代,士大夫对孝这一道德理念都非常提倡,故皇帝早年的教育和他日后的行为都被约束在这种轨范之中。在刘太后去世以前,仁宗一直认为她是亲生母亲,纵然他对刘太后在生活上的管束或政治上的压抑有所不满,他也不会表露出来,即便是他内心,也会将之认为是一种理所当然,而最多感到无奈。故此,在刘太后去世之前,虽然也偶见关于仁宗对刘后的管束有所不满的记载,但很少见到仁宗与她直接冲突。在刘太后去世的时候,仁宗还是悲恸不已,不能视朝。27
然而,事情在刘太后去世不久发生了变化。当仁宗还陷于丧母的极度悲痛之时,他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他知道自己的亲生母亲并不是刘太后,而是已经去世的宸妃李氏。此一变故,非仁宗自己所能料及,他也一时失去应对。后来在朝臣的帮助之下,他查清了李氏去世的真相,于是并没有追究刘太后及她的外戚。28但是,刘太后对仁宗的管教和压抑,在仁宗的潜意识里实际上是逐渐形成不满的,只是当时碍于孝道,连仁宗自己也没有意识到而已。如今,刘太后已经去世,而且仁宗也发现她不是自己的亲生母亲,不满的情绪终于冲破了孝道的障碍。我们可以发现,在刘太后去世不久,仁宗就把她生前宠信的内侍江德明、罗崇勋等人,以及宰执大臣中包括吕夷简、张耆等逐出朝廷,不过这一切都发生在他知道自己身世真相之后。
刘太后在世时,大力抑制仁宗接近后宫女色,她去世之后,特别是仁宗知道自己身世之后,他长久以来受到压抑的欲望一下子失去了管束,于是释放出来,变成纵欲,这也可以看作他对刘太后的一种反叛。正如吕夷简曾经就太后垂帘一事向蔡齐感叹曰:“蔡中丞不知,吾岂乐为此哉!上方年少,恐禁中事莫有主张者尔。”29 仁宗年少,刘太后一去世,他身边就失去了可以整齐内宫的人,对于宫闱之事,他当然希望可以自作主张了。显然,刚成为新太后的杨氏并没有刘太后的强势,她没有能力制约仁宗。然而,刘太后虽死,皇后郭氏对于禁遏后宫还是不遗余力的,她是刘太后为仁宗所立,仁宗于她虽不无感情,但她毕竟不是仁宗最喜欢的女人。另一方面,郭氏曾经帮助刘太后抑制后宫,在仁宗看来,她也是刘太后遗留下来的阴影。郭皇后一方面出于嫉妒,另一方面,她也应该深深懂得刘太后遏制后宫的意义,为了仁宗的身体,也为了避免他耽于酒色,荒废国事,郭后必然继续刘太后治理后宫的政策,遏制后宫女色。故此,仁宗会认为,郭皇后是在宫中唯一要继续抑制她接近后宫女色的人;或者说,如果让郭后继续主导宫闱事务,仁宗又会再次陷入被管束的境地。郭氏是刘太后留下的人,仁宗要摆脱刘太后对他处处管束的阴影,郭皇后也就显得越来越碍眼了。仁宗欲废郭后,当然跟夫妻感情不断淡化甚至恶化有莫大关系,但是仁宗出于对刘太后以前对他管束与压抑的不满,决心对她反叛,也是他萌发废后之意的原因之一。
明道二年(1033)十二月乙卯,“诏称皇后以无子愿入道,特封为静妃、玉京冲妙仙师,赐名清悟,别居长宁宫。”30 郭氏从此被废去了皇后之位,这离刘太后逝世只有九个月的时间。上面列举的材料可以证明,仁宗于此事后悔不已,但在废后之时,宰执与台谏的介入,使得事情更加复杂,当中也掺杂了朝廷内外的一些矛盾31。此时仁宗不得不从皇帝的面子考虑,废后之事势成骑虎,不得不为。景祐二年(1035)十一月,郭氏逝世,时年二十四岁,32关于她被废以后的事情,以及她逝世的情形,前引《长编》卷一百十七,景祐二年十一月戊子条已经记载得很清楚。而司马光关于此事有更形象的描述:
故后郭氏薨。后之获罪也,上直以一时之忿,且为吕夷简、阎文应所谗,故废之。既而悔之。后出居瑶华宫,章惠太后亦逐杨、尚二美人,而立曹后。久之,上游后园,见郭后故肩舆,凄然伤之,作《庆金枝》词,遣小黄门赐之,且曰:“当复召汝。”夷简、文应闻之,大惧。会后有小疾,文应使医官故以药发其疾,疾甚,未绝,文应以不救闻,遽以棺敛之。王伯庸时为谏官,上言:“郭后未卒,数日先具棺器,请推按其起居状。”上不从,但以后礼葬于佛舍而已。33
此记载与《长编》略有不同,不过,二者所记,俱认为仁宗在废郭氏之后,甚有悔意,对郭氏也很怀念,而郭氏之死,虽无直接证据,但从诸多记载看,估计确实与阎文应和吕夷简有关。仁宗废郭后,是各种矛盾交织的结果,是他长期被压抑的情感的一次爆发,也是他一个冲动的决定,这是造成这出悲剧的本源。仁宗废郭氏,其原因之一,本是想摆脱刘太后对他处处管束的阴影,在宫中随自己的心意做自己想做的事。但皇帝的身份,决定了他不可能为所欲为,他宠爱的尚、杨二美人,在太后、大臣和内侍的劝谏下,不得不被遣出宫。在再次立后之时,他也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34,而是遵从大臣们的建议,立了宋初名将曹彬之后曹氏。
注释:
1《周易注疏》卷六。
2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下称《长编》)卷一百二,天圣二年九月庚子条。《长编》与《宋史•郭皇后传》俱云郭氏为郭崇孙女,然《宋史》卷二五五《郭崇传》云崇子守璘,守璘子允恭,郭氏乃允恭之女,以此推算,郭氏当为郭崇曾孙女。另可参见王称《东都事略》卷二十一,文海出版社,1980年。
3 《长编》卷一百,天圣元年七月己巳条。
4可参见《长编》卷一百三十三,庆历元年九月戊午条、朱熹《三朝名臣言行录》卷二、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五十一等。
5《宋大诏令集》卷十八,《皇太后降立郭皇后手书》,中华书局,1997年。此处手书所出日期与《长编》不同,当考。手书载郭氏为郭崇韬孙女,又与《长编》郭崇不同,考之《宋史》郭皇后本传,亦云其为郭崇孙女,无“韬”字,《宋史•郭崇传》也确认郭氏为郭崇曾孙女,故从《长编》及《宋史》。
6参见张邦炜《试论宋代“婚姻不问阀阅”》,载张氏论著《宋代婚姻家族史论》,人民出版社,2003年。
7以上具参见脱脱《宋史》卷二四二,《后妃上》,中华书局,1985年。
8《长编》卷二,建隆二年七月戊辰条
9见徐规、方建新《“杯酒释兵权”说献疑》,载徐规《仰素集》,杭州大学出版社,1999年;徐规《再论“杯酒释兵权”》,载《仰素集》;王育济《论“杯酒释兵权”》,载《中国史研究》1996年第3期。
10见《宋史》卷二四二、二四三,《后妃传》。据《宋史》记载,哲宗昭怀刘皇后,本是御侍,出身并不高贵。
11《长编》卷七十八,大中祥符五年九月戊子条。
12《宋史》卷三一○,《李迪传》。
13《宋大诏令集》卷十八,《立郭皇后制》。
14《长编》卷一百四,天圣四年四月丁巳条。
15《宋史》卷二五五,《郭崇传》。
16《宋史》卷二五九,《张美传》。
17《长编》卷一百十三,明道二年十二月乙卯条。
18赵汝愚《宋朝诸臣奏议》卷二十九,范祖禹《上宣仁皇后乞保护圣体》,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
19参见张明华《从曹皇后的道德自虐看北宋中期儒学复兴对宫廷女性的负面影响》,载《浙江万里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
20参见伊沛霞《内闱》,第八章《夫妻关系•嫉妒的问题》,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
21 司马光《涑水记闻》卷八,中华书局,1989年。
22《长编》卷一百十五,景祐元年八月庚午条。
23《长编》卷一百十五,景祐元年九月戊子条。
24参见张其凡、白效咏《乾兴元年至明道二年政局初探——兼论仁宗与刘太后关系之演变》,载《中州学刊》2005年第3期。
25《宋朝诸臣奏议》卷二十六,司马光《上慈圣皇后论任人赏罚要在至公名体礼数当抑损》。
26《涑水记闻》卷八。
27《长编》卷一百十二,明道二年四月丁酉条,《默记》卷上。
28《长编》卷一百十二,明道二年四月壬寅条,《宋史》卷二百四十二,《后妃上》,《默记》卷上。
29《长编》卷一百十五,景祐元年八月壬申条。
30《长编》卷一百十三,明道二年十二月乙卯条。
31关于此点,笔者将另文撰述。
32《东都事略》卷十三。
33《涑水记闻》卷五。
34参见《长编》卷一百十五,景祐元年九月辛丑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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