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史前史(上)
这部分的内容比较单一,且与世界上其它国家的这段历史并无多大差别。但什么原始共产主义社会、母系社会、父系社会,什么旧石器时代、新石器时代,什么仰韶文化、河姆渡文化、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什么“元谋人”、“蓝田人”、“北京人”,什么部落、阶级……等等,读起来也颇让人不得要领。
近日,我重新翻阅了手头的几本书,如1996年1月北京出版社第2次印刷出版发行的《中国古代史话》(五卷合订本),1997年1月文化艺术出版社第2次印刷发行的《中国文化史述》,1998年7月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国史概要》,1999年7月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的《世界史纲》(上、下册),2003年2月上海社科院出版社第13次印刷发行的《全球通史》(——1500年以前的世界、1500年以后的世界两册),2004年2月山东画报出版社出版发行的《中国历史十一讲》(上、下册),2006年4月中华书局出版发行的《国史十六讲》,等等,当然还有一些。要不是手边有这些书籍,很难应友人之约足不出户写出这篇东西。
似应理出这样一个头绪:首先了解一下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的大体情况,其次了解人类的起源和形成情况,然后再了解原始人类的生活与社会情况,以及我们的神话与传说。这样或许能对我们史前祖先的历史有个大致的了解。.
1、关于地球:这是太阳系中的一颗行星,对宇宙而言有如一粒微尘。而太阳系这个星系所占空间的直径大约有120亿公里,不可谓不大,但它在宇宙中也不过是沧海一粟。再说银河系,其直径为10万光年,拥有恒星1000多亿颗,这绝对称得上是天文数字,然而天外有天,“河外星系”竞是由10亿多个与银河系那样大的恒星系统组成的!比河外星系更大的“总星系”,在宇宙中仍如一粒沙子。这样看来,宇宙无边,高深莫测。在宇宙面前,人之渺小,真是“譬如朝露”。还是回到地球,至少在可知的现在它做为生命的摇篮是独一无二的,它已存在了大约46亿年。
之所以说地球是生命的摇篮,在于它的“外部圈层”(包围地球的大气层和几乎覆盖地球表面的水层),以及它在太阳系中所处的恰到好处的位置。前者提供了足够的氧气、二氧化碳气和水,后者则提供了适中的温度、四季的变化和气候的区分。这鬼斧神工般的自然造化,竞与生命所需要的条件暗合,并且非常超前地为人类搭建了一个绿色的家园。当人类出现的时候,人类便在这个美好的家园里先是不自觉地、尔后又非常自觉地为自己搭建了历史的舞台,演绎了一幕又一幕的社会悲喜剧。直对地球而言,说人类是一群“忘恩负义”的生灵或不为过,因为地球是人类的母亲,而人类在几千年的岁月里给母亲回报了多少呢?当然,最大的回报无疑是“文明”,可又被多少“野蛮”所抵消!人类的希望当首先是与地球的相依为命。
2、关于人类:人是怎么来的,西方有上帝造人说,我国有女娲抟黄土造人说,这都不足为论了。科学的说法,人是从古猿发展进化来的,其上限大约在三四百万年前,甚或更长。这个漫长的进化阶段包含早期猿人(又称能人,距今大约300万年至170万年前)、晚期猿人(又称直立人,距今大约200万年至50万年前)、早期智人(又称古人,距今约30万年至5万年前)、晚期智人(又称新人,距今约5-1万年前,已遍布世界各地,与现代人几无差别)。这些都是靠考古判定的。
人类的起源是一元说还是多元说,西方多持一元说,即人类起源于非洲。我国认为多元说更合理,按当年的地球环境,适合人类进化的条件绝非非洲仅有。我国的“元谋人”约略在170万年前生活在今天的云南元谋一带,当属早期猿人,不能设想他们是从非洲走过来的,更不用说在云南元谋蝴蝶山考古新发现的“蝴蝶人”(暂名,据测距今400万年)了。按此推理,我们中华民族的祖先也绝非出自一元,考古发现已经证明,我们祖先的足迹在我们的国土上呈东、西、南、北、中遍地开花之状,在不断地迁徙与融合中形成了华夏民族。其实这种观点是有诸多的考古发现来支持的。当然,中原的先民起着这种迁徙与融合的先导和主导作用,汉民族(或说其前身)是中华民族的主体,是不可替代的民族的核心。至今深入人心的“我们都是炎黄子孙”这句话极富文化内涵,确有其历史上的大背景。
3、原始人的生活与社会状况:这涉及到原始社会的历史分期问题。我国学术界和中小学的教科书把这段历史通称为原始社会,又分成原始群和氏族公社两个阶段。顺及,19世纪美国著名的考古学家刘易斯•亨•摩尔根著有《古代社会》一书,把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分成蒙昧、野蛮、文明三个阶段,其中的“蒙昧”和“野蛮”两个时代,就相当于原始社会的历史。我倒认为这种人类历史的分期是本质的分期,比以社会制度来进行划分更能包含人类发展历史的阶段性内容。我所接触的那种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奴隶制社会、封建制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以及认为迟早到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历史分期法,就给人以十分概念的感觉。因为人类的历史毕竟是人类自身的历史,而不是政治和国家制度的历史。“文明”所涵盖的,远不是一系列社会制度后面的东西所能代表的。
说到原始群和氏族公社,必然关联到母系社会和父系社会,关联到旧石器时代和新石器时代。前者是原始人的婚姻关系问题,是认识原始社会结构的一条重要线索;后者是原始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或说原始人从有意无意制造工具那天起,便奠定了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以致在生存和发展中产生文明。
原始群,其实带有群居动物的特征,刚刚脱离了动物的早期猿人为了生存,必须成群结伙,以抗拒猛兽和大自然的袭击。采集植物果实和块根,猎捕动物,是原始群生存的手段,也是他们最重要的生活内容。此时的人群延续,是通过杂交这一形式完成的。正如《吕氏春秋•恃君览》所记载:“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无进退揖让之礼。”另外,按考古发现,我国的元谋人已开始使用火,那就是说此前相当漫长的一段岁月里,原始群确实过着“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实,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未有麻丝,衣其羽皮”(《礼记•礼运》)的最艰难的日子。火的使用,可以说是早期猿人和晚期猿人的分水岭,或者说开始了原始群到氏族公社过渡的重要阶段。如恩格斯指出的,使用火是“第一次使人支配了一种自然力,从而把人和动物分开。”这时的人类正处在旧石器的早期。按说,恩格斯所说的使用火,是指摩擦生火,即人工取火。但原始人使用自然火和保存自然火,应首推是人类进步的一大关键,因为有了火,就解决了原始人的取暖、防御猛兽,另解决了对猎获的野兽不再“饮其血,茹其毛”的问题,借用恩格斯的这句话,亦无不可。至于他们什么时候有了语言,无法考证,只能靠一种推测。我冒昧揣测,至少在原始人进入正式“氏族公社”这一阶段的时候语言就产生了,否则有了“血缘”意识,这是需要较为复杂的交流的,绝不是打打手势和发出一些简单的音节所能相互沟通的。
原始人脱离了原始群,到形成氏族公社,确有个“过渡期”,此期当在旧石器早期。这就是晚期猿人,或说直立人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逐步改变了群婚,而有了初步的“婚姻规则”,即隔辈的通婚是被禁止的,但仍然通行同辈间,即兄弟姊妹间的通婚。这时,一种有辈分区别的“血缘”关系正在朦胧中形成,由原始群到有了以女性血统传承的“血缘家族”,这个家族不断扩大渐渐形成了“血缘家族公社”,并朝着“母系社会”的方向迈进。
我国陕西“蓝田人”和北京周口店“北京人”,当属典型的晚期猿人。蓝田人距今约80万年前,北京人距今约50万年前,特别是北京人化石的发现,是我国考古上的一件大事。
1923年,先是在北京周口店龙骨山的一个山洞里发现了两颗原始人类的牙齿,于是从1927年开始对此地进行大规模的考古发掘,到1929年12月2日,当时我国著名的考古学家、古人类学家裴文中教授和他的考古队伍发现了一个保存完好的原始人类的头盖骨,挖掘工作直至抗日战争爆发才被迫停下来,其间发现了原始人类相当数量的骨骼化石。但这些都在战争中遗失了,据说最初是被协和医学院的美国人弄得“下落不明”,也有说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在运往美国途中神秘失踪,更有甚者说被日本人弄到东京去了,至今不知所终。
新中国成立后,立即恢复了对周口店的考古发掘工作,几年下来,发掘了“大约包括男女老幼四十多个人身上的骨骼,其中有完整或较完整的头盖骨六个,头盖骨残片九件,颜面骨六块,下额骨十五个,牙齿一百五十二颗。此外,还有一些破碎的肢骨——上臂骨、大腿骨和小腿骨等。在同时期人的化石中,这么丰富和代表部位这么全面的材料,在世界上是空前的。北京人洞穴中还发现当时制造的近十万件大小石器,以及面积大而较厚的灰烬层。”(《中国历代史话》第一卷)作为考古上的证据,“北京人”对我们了解我国原始人的生活意义的确重大。
通过解放前后我国学者对周口店的不断发掘和研究,使我们对我们的祖先“北京人”有了并非臆测的了解,他们是直立人,会制造石器,以捕猎和采集为生,知道使用和保存自然火,居于洞穴,已渐次步入了“血缘家族”时代。北京人处在晚期猿人阶段,但按考古分期,仍处在漫漫的旧石器早期,不过已接近这个“早期”的尾声了。
人类进化的四个阶段,是人类学上的一种分期,它大体与考古学上旧石器时代的分期遥相对应(早期、晚期猿人处于旧石器早期,早期智人处于旧石器中期,晚期智人处于旧石器晚期),解决了我们对我们史前史的时空界定,尽管这种界定的“误差”是太大了,可总还是让我们对我们的祖先在何时何地、大致生活的样子有了个“朦胧”的认识。
既然史前史不可能有文字记载,也只能靠考古和凭借古代神话传说来一个大概的勾勒,前者是很科学的办法,后者则是亦可部分信其有的无奈的办法,但其中的有些传说已被考古所映证,足见古老记忆的可信度。考古的结果是有了旧石器时代和新石器时代的提法,以及某某“文化”的提法。另外,古人类学就是靠着考古发掘出来的古人类遗骸来研究的,其中就包括了人类进化中早期猿人、晚期猿人、早期智人、晚期智人的提法,以及某某“人”的提法。“石器时代”、某某“文化”和某某“人”的提法,好像是一个“坐标”,为我们认识原始人类和原始社会找到了方向。
大约在30万年前,晚期猿人开始向早期智人过渡,“婚姻规则”发生了跨越性变化,即不仅族内的兄弟姊妹之间不许通婚,族内同辈男女之间也不许通婚,而实行了族外群婚。这比“血缘婚姻”又进了一步,因为在同一个族内,上下辈的关系是母亲与子女的关系,是“舅舅”、“姨”与外甥、外甥女的关系;同辈则是兄弟姊妹和“两姨”兄弟姊妹的关系。这就是说,同一族内的所有成员都源于一个女祖先,成员之间有辈分之分,同辈之间又有兄弟姐妹之分,这无疑比“血缘家族”更走向文明。这样多少代下去,就自然形成母系氏族,我国的大荔人、许家窑人、马坝人和丁村人就已有了母系氏族的萌芽,而靠后的柳江人、河套人和山顶洞人正式步入了母系氏族公社时代。
母系氏族社会的正式形成,可约略界定在旧石器中期,即早期智人向晚期智人的过渡阶段,到旧石器晚期母系氏族社会这一原始社会的基层组织已经很发达了,族外群婚对此社会组织的形成起到了决定性作用。随之而来的是部落的形成。
母系氏族社会对所获得的生活资料实行大体上的平均分配,即便是氏族的首领(年长和有生活经验的女性)也没有特权,整个氏族成员的关系是平等的。说起人类的平等,至今也是诸多国家和民族追求的目标,岂知我们的老祖宗早就做到了这一点,如今的不平等愈演愈烈,孰知不是一种文明的倒退?
母系氏族社会的时间跨度很大,经历了旧石器中期、晚期,以及相对来说较短暂的中石器时代,并且其至少跨至新石器时代出现后将近一半的时间,累加起来不下一二十万年。在我国漫长的史前史的进程中,母系氏族社会的建树功不可没,它不仅仅创建了一个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和谐的社会结构,并且在生产力的发展上,使石器、骨器等工具更顺手更完美,还发明了弓箭,扩大了狩猎规模,以致开始了对野生动物的驯化,为今后人类畜牧业的发生起到了极为超前的铺垫作用。女性长期从事植物采集,自觉不自觉地对各种植物有了感性认识,积累了不少“经验”,渐渐发展成“刀耕火种”的初始农业,为后来“农业革命”(相对“工业革命”的一种称谓)提供了一种基础。当然,人工取火的发明,使氏族个体的生命力和大脑的发育得到了加强;母系制后期对偶婚逐渐代替族外群婚,使人类的繁衍更健康,乃至初步建立了人类伦理道德的观念,标志着进一步走向文明。
从文化层面看,大量的考古发掘证明了这一时期的文化情况,著名的“仰韶文化”和“河姆渡文化”发生在新石器时代,这时的母系氏族社会已达到繁荣而进入晚期,那“仰韶”的彩陶,那“河姆渡”大量稻谷的堆积和成套的农具,应该说是颇为“辉煌”的。总之,谈原始社会,当然首先要谈原始群,谈血缘家族公社,但不能不化一点篇幅谈母系氏族社会。
历史是在前进中发展的,原始社会也是这样。大约在距今五、六千年前,母系制终被父系制所代替,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有人认为母系制是被新生的父系制“推翻”的,这显然是一种以“阶级斗争”之论代史,好像母系制压迫了谁,于是起来了一股男性势力,把母系制推翻,建立了父系制,犹如以后的朝代更迭。
严格说,母系制时代生产力还是相当低下的,生活上谈不上“富余”,既然没有“贫”与“富”的差距,就不具备产生阶级的条件,就没有“压迫”与“被压迫”,就谈不上谁推翻谁,或谁被谁推翻。倒不如说在原始社会一开始,女性一直在生存和生育上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加上“婚姻”的进步,即族外群婚结束了原始的“杂婚”,一种以母系为传承的血缘关系形成了,也就自然出现了母系制。导致母系制退出历史舞台,是新石器时代(距今约一万年前)的到来,加之全球气候变暖,农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那些不适宜农业的区域则向着畜牧业的方向发展,男子体力的优势充分得以展现,同时“一夫一妻”的婚姻规则更新了原来的对偶婚,真正意义上的小家庭逐步形成,于是父系制“应运而生”。
父系制不仅仅改变原来以母系血统计算世系为父系,而且“家庭”开始由夫妻与子女组成,妻子必须到夫方居住,财产则按父系继承。母系氏族社会基本上没有“丈夫”与“父亲”和“叔伯兄弟姊妹”的概念,子女对父亲是不甚了了的,所谓丈夫与父亲归于他们的母系之中,他们虽然与自己的子女有血缘关系(尽管搞不大清楚),却无法形成这种关系,以致他们死后财产顺理成章归属其所在的母系族内,即如《中国历代史话》(第一卷)所说:“归他的兄弟姊妹和姊妹的子女或母亲的姊妹的子女所有,而他的子女是不能继承父亲的财产的。”基于这一点,父系氏族不如母系氏族发达,因为“一夫一妻组成的个体家庭成了社会的基本单位。”这时,男子在农业、畜牧业上的优越地位,使本来至关重要的妇女退居次要地位,只从事家务劳动和生育子女,完全从属于丈夫。但不管怎么说,父系制是在母系制基础上形成的,其以血缘为纽带组成社会这一点并没改变。因此,氏族、部落、部落联盟这几级“组织”还是存在的。所不同的是,母系氏族社会中最大的“头头”仅仅是氏族的首领,至于部落并未再设“一级领导”,有事氏族的首领平等地商量就是了。父系氏族社会则不然,他们拥有“各级领导”,且有“特权”。当然,父系制中的“特权”不同于现代一些官员的特权是上面赋予的,而是最初由于他们具有出色的劳动能力和组织能力得以公认才获得的,颇具民主性。
谈到父系制中首领们的特权,是无法用现代的思维去阐述的,后来男子特权的演变,首先表现在私有财产的占有上。根据考古发现,“随葬品”就是最好的证明,从中可以看出那时已有“贫富差距”。
究其背景,是处在“新石器”这个大环境中,劳动的工具先进了,农业的水平提高了,甚至“手工业”出现了,所生产的物品(我想应该包括上档次的工具、精美的饰品、陶器等)的交换发生了,原始的文化、艺术、宗教意识等等也在“萌芽”中“茁壮”成长了,可以说此时人类的衣、食、住、用和精神上颇有“脱贫”的景象,这就使社会复杂起来。
于是在对待生活资料上失去了原有的平均分配的原则,甚而集体观念也趋淡薄,那些“各级领导”,当然都是男子,渐渐用特权去不平等地占有财产。当财产具有了更多“价值”的时候,那种动物世界弱肉强食的原始野性便显露了。最初的受压迫者竞是在漫长的母系社会中发挥过举足轻重作用的妇女,她们如今成了丈夫的附庸。随后,氏族中的其他男性成员也由于所占财产的多少而形成分化。不同氏族之间、部落之间为了本集团在获取“财富”上的利益,而时有争斗,逐步升级到战争,战争中的俘虏则成为战胜方的奴隶。此时的氏族公社已和原来那种长期稳定的平等、民主的社会局面大相径庭,正处于出现阶级的前夜。另外,物质交换和战争,使没有血缘关系的人类之间的近距离接触机会增多,结果人类杂居多起来,先是不同氏族的家族杂居,进而打破家族界限,这种杂居地逐渐成了村落。到后来,一些并无血缘关系的个体家庭聚居于村落(“聚落”),使得地缘关系逐步代替了血缘关系,步入了“农村公社”。我国古代所说的部族(以地缘关系建立起来的利益集团)大概就是这么形成的,氏族社会已濒临瓦解。至此,对原始社会或可看出这样一条发展脉络:原始群――“血缘家族”――母系氏族――父系氏族――“聚落”――部族与部族联盟――氏族社会解体――雏形国家的形成。
写到这里,翻翻前面提到的原始社会包括原始群和氏族社会两个阶段,似乎不甚全面,因为氏族社会瓦解后,还经历了那么一段过渡历史,即雏形国家的历史,或者说“天下万国”的历史,尽管它是一个传说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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