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事变又称为新四军事件,此间的“皖南”即指事变发生地区:安徽南部,而新四军则是指共产党辖下;由叶挺、项英分别担任正副军长的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
该事变发生于民国30年(1941年)1月4日-1月14日,是抗日战争时期中华民国辖下的国民革命军第三战区部队与新四军之间的一次冲突事件,事件中,共产党新四军所属军部兵力与皖南部队遭到了严重的损失。一般认为,此事件起因为此前黄桥事件,是国民党对黄桥事件的报复行动。
事变背景根据国共建立抗日统一战线的协定,新四军在编制上属于战区司令长官顾祝同领导。但是新四军事实上只听命于延安的共产党。毛泽东曾指示新四军所在的中共东南局:
“……也不论是八路军、新四军或华南游击队,虽然各有特殊性,但均有同一性,即均有敌人,均在抗战。因此,我们均能够发展,均应该发展。这种发展的方针,中央曾多次给你们指出来了。所谓发展,就是不受国民党的限制,超越国民党所能允许的范围,不要别人委任,不靠上级发饷,独立自主地放手地扩大军队,坚决地建立根据地,在这种根据地上独立自主地发动群众,建立共产党领导的抗日统一战线的政权,向一切敌人占领区域发展。例如在江苏境内,应不顾顾祝同、冷欣、韩德勤等反共分子的批评、限制和压迫,西起南京,东至海边,南至杭州,北至徐州,尽可能迅速地并有步骤有计划地将一切可能控制的区域控制在我们手中,独立自主地扩大军队,建立政权,设立财政机关,征收抗日捐税,设立经济机关,发展农工商业,开办各种学校,大批培养干部。中央前要你们在今年一年内,在江浙两省敌后地区扩大抗日武装至十万人枪和迅速建立政权等项,不知你们具体布置如何?过去已经失去了时机,若再失去今年的时机,将来就会更困难了。”
邓子恢在《新四军的发展壮大与两条路线的斗争》(《星火燎原》第六卷第三九四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一九六一年十二月出版。 )中记载:
“少奇同志在分析这些情况之后,认为要开辟苏北,要建立以苏北、皖北为中心的华中抗日根据地,单靠新四军现在江北的四、五支队力量是不够的。因此少奇同志在淮南反摩擦以后便向中央提出建议:如果我们要向东发展,解决苏北问题,最大障碍是顽军韩德勤。韩是国民党中央委员,江苏省 ,是二十四集团军总司令,所属部队号称十万,声势不小,要扫除这个绊脚石,全面解决苏北问题,单靠现有江北部队显然力量不足,因此建议中央从华北调八路军一就师南下,并令江南陈、粟部队北上,归中原局统一指挥。这个电报发出不久,中央便同意少奇同志的建议,即要陈毅、粟裕两同志率苏南部队渡江北上,调八路军第五纵队三个旅南下,进入苏北,归中原局统一指挥。一九四〇年十月黄桥一战,陈、粟部队歼顽韩主力,我五纵队也已进入苏北盐城。”
黄桥战役
所以新四军在扩充势力的过程中,不时与同一战区的国民革命军发生武装冲突。1940年10月初,陈毅率领“新四军第一支队”,突袭江苏北部的黄桥,江苏省省 韩德勤的国民革命军部队措不及防,第八十九军中将军长李守维投河自尽,国民革命军万余人伤亡,本来仅驻安徽的共产党新四军,控制了江苏部分省境。
同月19日,因为担心类似黄桥事件的再度发生,蒋中正命令何应钦、白崇禧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正副参谋长的名义,向八路军正副司令朱德、彭德怀和新四军军长叶挺、副军长项英发出“皓电”
“因此,又证明兄等来电所谓编制方面,因任务与组织之连带关系,因而超过原来编制,现在有五十万人之说者,果指此而言乎?夫统帅部对于各军任务分配,均视其军队之素质与敌寇之情况,而规定作战地区与作战任务;第十八集团军原在晋北作战,新四军原在江南作战,其性质装备,皆与规定地区悉相配合,乃兄等均不遵照命令,擅自放弃规定任务,而肆意越境略地,夺枪勾兵,自由扩编,故十八集团军遵令改编之始,原仅四万五千人,而至今竟称为五十万人,今姑不问其人员武器有无虚实,亦不计裹胁成军能否作战;而事前既未照章核准,事后又不许中央过问,仅要求中央照数发饷;现在全国集团军总司令总计不下数十人,从未有未经奉准,而自由扩编者;敌后游击队,且不下百余万,亦未有不经点验编组,而自由领饷者。兹兄等所称人数,若为未奉核准,而擅作毫无限度之扩编,恐再阅几时,势必号称百万;中央安有如许财力,地方安有如许民力,供给此核定数目以外,无限制之兵员?若本无此数,而漫为虚报,则法定编制尚应剔除缺旷,更无不经点验而滥发之理。苟有其一皆悖抗战建国,统一军政之原则。 …… 然而中央为顾全抗战之大局,统帅为爱护抗战之实力,对于兄等部队种种违令干纪之行动,不惟迄今大度包容,不加罪谴,而且始终顾全,期以精诚相感,始则改划作战地区,屡将被兄等攻击之国军,设法他调,以避免摩擦;最后,且不惜将抗战有功之冀察战区总司令鹿钟麟与该战区抗战有功之国军各部,均予调开,而如提示案中所示,准予玉阶兄指挥冀察区内军事指挥之大权,俾十八集团军及新四军,全数集中该区域内,得有广大之作战地域,尽量发展抗战之功用,并免与友军杂处,根本消除所谓摩擦之因素,藉使全国各军,同仇敌忾,无所牵制,得以各对当面之敌,专心作战。中央之所以维护兄等所部,委曲求全,盖已无微不至矣。切望兄等迅即遵令将黄河以南之部队,悉数调赴河北,厚集兵力,扫荡冀察残敌,完成抗战使命,全国军民同胞,所蕲求于兄部者,惟此而已矣!”
命令新四军接电报后迅即将全部撤到旧黄河以北。11月19日,毛泽东以上述受令者“朱彭叶项”四人名义答复:“同意将安徽南部的新四军部队调到长江以北。”
蒋介石则发手令宽限新四军的北移期限,要求所有新四军部队必须在1941年12月31日止撤出皖南和苏南:
“前令第十八集团军及新四军各部,展期开到黄河以北作战。兹再分别地区,宽展时期。凡在长江以南之新四军,全部限本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开到长江以北地区,明年一月三十日以前开到黄河以北地区作战。现在黄河以南之第十八集团军所有部队,限本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开到黄河以北地区。希即遵照参谋总长十月皓电所示之作战地境内,共同作战,克尽职守,毋得再误,此令。”
移防毛泽东覆电后,共产党新四军并未如晧电及共产党中央所言随即移防。另一方面,因迟迟未见移防,同年12月3日,蒋介石致电叶挺:“共产党应在繁昌、铜陵渡过长江,在江苏无为附近集中,然后按规定路线北上。”此电且仍受共产党党中央认同。
不过此军令一出,前往换防的国军40师与共产党军队纷争再起,华中的八路军和新四军猛攻曹甸,国军损失惨重。除此,中共东南局书记兼新四军副军长项英却仍驻地云岭,并不按中共中央与中华民国军事委员会指示的路线北渡移防前进,新四军和国民党军队在有关行军路线、安全措施以及撤离经费和给养问题方面纠缠,未能迅速达成一致。[4]12月9日,蒋中正下令反击。
皖南事变经过
参与皖南事变中时任新四军军长的叶挺1941年1月4日夜晚,新四军军部和皖南部队9000余人由泾县云岭地区出发,准备分左、中、右三路纵队,经江苏南部向长江以北转移。5日,部队行至茂林地区时,遭到顾祝同以新四军“违抗中央移防命令,偷袭围攻国军第40师”为由,将新四军军队包围和攻击。
6日,顾祝同与上官云相率第三战区之第32集团军8万多人,在蒋中正命令下,向新四军发起总攻,并强令“彻底加以肃清”。项英曾数次发电报给延安,要党领导毛泽东向政府交涉停火,但毛并无相关回应。9日,刘少奇电毛谈起项英的情况,毛回电说他什么情况也不知道。10日,新四军总部报告毛:“支持四日夜之自卫战斗,今已濒绝境,干部全部均已准备牺牲。”“请以党中央及恩来名义,速向蒋、顾交涉,以不惜全面破裂威胁,要顾撤围,或可挽救。”12日,毛要求周恩来“向国民党提出严重交涉,即日撤围”。周恩来在13日向国民政府提出抗议。
项英在事变当中成功脱险,但在两个月后因携有新四军的黄金储备而被他的一名卫兵杀害。
交涉期间,双方火线冲突进行了七天七夜,新四军已陷于绝境,叶挺根据东南局副书记饶漱石的意见,致书上官云相,表示愿往上官总部“议和”,14日叶挺被扣押,新四军政治部主任袁国平于逃跑时被击毙。同日,新四军茂林阵地完全被占领。全军约9000人,除约2000人在黄火星、傅秋涛率领下逃生外,大部被俘、失踪或阵亡。
12月中旬之后,第三战区司令顾祝同再次发电,严令皖南新四军于12月底以前过江。受此压力,12月23日,中共中央军委命令皖南部队全部以战备姿态绕道茂林、三溪、宁国、朗溪到溧阳,然后待机北渡。26日,中共中央又电项英,对他们一再拖延、迟迟不北移提出了批评,要求项英立即撤离。12月28日项英召开会议,决定遵守中共中央指定的北移路线:向南绕道茂林、三溪、旌德、宁国,迂回天目山到溧阳,但事实上直到1941年1月4日,新四军部队才真正开始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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