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那些对《论语》很有研究的大学者们,如何晏、萧衍、韩愈、朱熹等,并没有按照《论语》的道德标准,使自己变成君子,这就证明,《论语》教化作用的有限,证明某些教化者的虚伪。这并不等于说,《论语》在对人的道德教化上就不起作用,不,治者与智者们倾注全力所进行的化民、驯民、愚民的努力,并没有白费,无孔不入的宣讲,日积月累的浸润,几千年的积淀,使得《论语》的、儒家的道德标要求,已经成为我们民族的道德标准,忠臣、孝子、节妇、顺民,已经成为我们民族的道德的目标,历史上许多熠熠闪光的名字,如岳飞、文天祥、史可法等,就是按照这种标准培养出来的典范,至今还在作为榜样,教育着我们的后代,影响着我们的未来。也许,今天,我们应当对这种标准、这种典范,进行一番检讨,进行一些反思。
在《论语》的人物辞典里,有圣人、贤人、仁人、善人、大人、君子这些概念,惟独没有“英雄”这个概念。什么叫英雄?《三国演义》中,有曹操给英雄下的定义是:“夫英雄者:胸怀大志,腹有良谋;有包藏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志者也。”的确是气概不凡,但不全面,仅仅有“谋”,有“机”,有“志”,未必就是英雄。良谋如果总是在“腹”中, “机(智慧)”如果总是被“包藏”在脑里,“志”总是怀在“胸”内,而不将其付诸实践,那是臆想症,是空想家。英雄,是只有将这些“谋”、“机”、“志”付诸实践,而且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这种成就带给国家、百姓的,是正面的、积极的成果,只有这样的人,才可称之为英雄。
曹操本人倒是真正将自己的“谋”、“机”、“志”付诸了实践的,而且也取得了巨大成果,但,儒家们未必认同曹操以及写书人补充的定义,更不承认曹操是英雄,《三国演义》将曹操写成奸臣、“枭雄”,戏曲舞台上,将曹操的脸涂抹得惨白,表明了儒家们的态度。为什么?因为,曹操“名为汉相,实为汉贼”,在儒家们看来,曹操那“包藏宇宙”、“吞吐天地”的智与志,是祸心, 是野心,这种智与志,有比没有更糟糕!
《论语》中虽然没有英雄的定义,但有一些话,似乎是对英雄人格的表述,如
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泰伯八•7】)
子曰:“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卫灵公十五•9】)
子曰:“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雕也。”(【子罕九•28】)
子曰:“三军可夺师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子罕九•26】)
不用仔细琢磨,一眼就可看出,《论语》中英雄人格的核心要素,是一个“仁”字,这个仁,是儒家道德的最高境界,文天祥遗书中的那句“孔曰成仁”,便是源自《论语》。《论语》中所说的“志”,也不是曹操所说的“吞头天下”的“英雄之志”,而是以“仁”为核心的仁人之志。至于说你有没有成就这个仁人之志的本领(智与谋),有没有最终实现仁人之志的结果,那倒在其次。不知怎么,《论语》中对英雄人格的这样一些表述,总给人一种不祥之感,一种悲剧的色彩:仁,是要“死而后已”,是要“杀身”才能成就,活着倒可能“害仁”;松柏虽然“后雕”,毕竟敌不过岁寒,最终还是要“雕”的;匹夫之志不可“夺”,表明还有一种比匹夫强大的、有可能夺其志力量,匹夫处于弱者的地位。《论语》中提供的这种人格的典范,如“殷之三仁”微子、箕子、比干,伯夷、叔齐,以及孔子得意门生颜渊、子路等,几乎全都是这种悲剧式的人物。他们或者杀身成仁,如比干、子路;或者全身远祸,如微子;或者消极避世,如箕子、伯夷、叔齐;或者安贫乐道,如颜渊。他们也许有不可夺之志,但是,没有实现这种志的本领,更没有实现这种志的任何功绩。他们的道德倒是高尚了,但,对国家、对社会、对百姓的贡献呢?等于零。
后世的中国人,在对英雄人格标准的制定,英雄人物形象的竖立上,完全沿用了《论语》的模式,“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李世民),“梅花欢喜漫天雪,冻死苍蝇未足奇”(毛泽东),“沧海横流,方显出英雄本色”(郭沫若)、“不以成败论英雄”(民谚),仿佛只有乱世、只有危难时刻,才能出现英雄;仿佛只有失败,才能使英雄更具光彩。文天祥、史可法,便是这种英雄最好的榜样。通过对他们平生及业绩的分析,可以看出儒家英雄人物的某些特点。
1,生于末世
“辛苦遭逢起一经”,他们都是在儒家思想培育下成长起来并由此而走上政治舞台的,他们的出场都很有光彩。
同唐宋以来绝大多数文人一样,文天祥自幼刻苦攻读四书五经,通过科举考试,步入了仕途。他步入仕途的第一步,不止是顺利,简直就是辉煌。1256年(宋理宗宝佑四年)21岁的文天祥一举考中进士第一名。当在集英殿参加由皇帝亲自主持的对策考试时,他晨入而暮出,写出了一篇长达万余言的考卷,没有草稿,一挥而就。这篇文章,力陈时弊,指出的民困、国贫、兵弱等诸多重大而迫切的社会危机,发出了“今之民生困矣”,“呜呼,东南民力竭矣”的呼声,振聋发聩;不止如此,他还将矛头直指理宗皇帝,批评他疏于政事,骄奢淫逸,用人不当,举措失策,要求他自强不息,“直道”待人,“公道”处事。
以一个21岁的青年(相当于今天大学二、三年级学生的年龄),有这样深切的忧国忧民之心,对天下大势有如此全面的把握,对社会弊端有如此准确的认识,不能不令人敬佩,今日,与其同龄的新一代青年,作到这一点的,能有几人?虽然从事后诸葛亮的眼光来看,他开出的药方,如“重宰相”,“收君子”,未必对症,但也不必求全责备了。中国的传统教育和科举考试,在培养政治人才方面,还是有不少可取之处的。
难得的是宋理宗,对于这样一篇是古非今,将国家形势说成一团糟,甚至对皇帝本人也多有非议的文章,他不只不恼,反而十分欣赏,在看到作者的名字时,高兴地说:“此天之祥,乃宋之瑞也”,认为文天祥的出现,是宋朝复兴的好兆头。宋理宗算不上什么明君英主,甚至可以说是个庸君黯主,但他的这种度量,却是后世一些自诩雄才大略,实际上却是小肚鸡肠,动辄以言罪人,大兴文字狱的最高掌权者,如朱元璋之流所望尘莫及的。主考官、大学者王应麟也说:“是卷古谊若龟鉴,忠肝如铁石”,这样,文天祥被皇帝取为第一名,为状元。
史可法则是另一种样式。我们是从清朝人、桐城派创始人、散文大家方苞的《左忠毅公逸事》一文中,得知史可法是如何走上政治舞台的。早在明熹宗天启年间,当左光斗担任京畿地区的学政时,在一个风雪严寒的日子里,带了几个随从,微服出行,在一座古庙中,发现厢房里有一个年轻人,伏案而卧,一篇已经完成的文章草稿,摆在身旁,左光斗拿起读后,立即将自己身上的貂皮大衣解下,盖在这个年轻人的身上,轻轻掩上门而去,向庙里的和尚一打听,得知这个年轻人叫史可法。崇祯初年,左光斗主持考试,当考官叫到史可法的名字时,左光斗目光炯炯地打量了他,阅读了他的考卷,当面录取为第一。又将他召入后堂,对夫人说:“我的几个孩子都碌碌无为,将来能够继承我的事业的,只有这个年轻人!”
后来,作为东林党的左光斗,在与大宦官魏忠贤的斗争中,遭到迫害,关押在东厂的监狱,遭到极其严酷的刑罚,听说被烧得面目全非,史可法痛心疾首,想去探望,可监狱看管甚严,史可法不惜重金,买通狱卒,化妆成清扫厕所的人,才得以混入狱中。当他看到老师面目烧焦得几乎不可辨认,左膝以下,筋骨脱落,不禁失声痛哭。左光斗听出了他的声音,用手指拨开眼睛,目光如炬,怒喝道:“你这不识大体的奴才,这里是什么地方?你居然敢来!国家的事情败坏到这种地步,我算完了,你也不知利害,天下的事情还有谁可以依靠?你要还不走,不用等别人诬陷,我先就打死你!”说着,在地上摸索刑具,史可法吓得赶忙退出。后来,史可法每对人谈起这件事,总是泪流满面,说:“我老师的肝肺,都是铁石铸造的呀!”
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地方,就是他们都生于乱世、黯世、末世。文天祥科举高中的那一年,距南宋正式的灭亡(恭帝德祐二年,公元1276年),整整二十年。他一生遭遇理宗、度宗、恭帝、瑞宗四个皇帝, 这都是一些什么样的皇帝呀 ,他们或昏聩无能,或沉湎酒色,或懵懂无知,先后控制朝政的是像史弥远、贾似道、丁大全、陈宜中这样一些奸臣、庸臣。国内的局面是政治腐败,奸佞横行,横征暴敛,天灾频繁,田野萧条,物价飞涨,民不聊生。外则强敌压境,宋理宗与虎谋皮,与蒙古军签订了“合军攻金”的协议,引狼入室,终于导致蒙古大军的全面入侵,并最终灭亡了宋朝。
史可法历仕明熹宗、思宗(即崇祯皇帝)以及南明政权,这几个皇帝,或不问政事,一门心思地专注于木器制作,或刚愎自用,猜忌多疑,或干脆就是一个酒色之徒。至于国内政局,南宋都有的那些弊政,此时的明朝一样也不少,除此之外,还多了一项,那就是以李自成为首的农民大起义,这最终导致明朝的灭亡。外患呢,先是有后金逞威于前,继而有满清横扫于后。
不是说“沧海横流,方显出英雄本色”么?这是一个需要英雄的时代,也是一个可以产生英雄的时代,那么,文天祥、史可法又是如何显示的呢?
2,治世无能
这里所说的无能,既是没有能力的能,也是无能为力的能。
文天祥那么辉煌的开端,似乎预示着他在仕途上,将会有一个十分锦绣的前程。然而,事实恰恰相反,从此,直至南宋灭亡,文天祥在政坛上,不只没有得到任何高官显爵,在政治事务上,没有任何积极作为,反而一再受到排斥,甚至成为弃臣。究其原因,就是由于他“忠肝如铁石”。在在那样一个主昏臣奸的黑暗时代,试想, 他能有什么作为?
读者诸君会问, 他不是也曾被任命为丞相吗?他自己也曾一再以“状元丞相”自称,可他是在什么样的形势下被任命的呢?公元1275年(宋恭宗赵显德佑元年)正月,南宋赖以为屏障的长江天险被元军突破,江南的国土全部暴露在蒙古人的铁蹄之下,谁都看得出来,覆亡已是早晚的事了。此时此刻,朝廷临时抱佛脚,下诏各地“勤王”,也就是起兵保卫首都临安,响应者寥寥。 时在江西任安抚副使,知赣州的文天祥,捧读诏书,为之哭泣,立即招兵买马,组织其一支万余人的队伍,准备入卫临安,可奇怪的是,这样一支忠义之师,却被多种势力,以各种借口,千方百计阻挠,就是不许接近临安。
直到转过年来的正月十七日,元军统帅伯颜已经进驻到临安郊外的皋亭山,骑兵在临安城北游弋,再也没有任何出路了,只有投降,太皇太后谢氏,遣监察御史杨应奎,将宋朝的传国御玺拱手奉送至元军大营。伯颜接受了降表,要求派执政大臣前来面议出降事宜。
派谁去?左丞相留梦炎早在去年十一月就逃跑了,上行下效,此后众多大臣纷纷鞋底抹油,溜之大吉,到正月初,整个临安朝堂只剩下了六个人;当杨应奎出使元军大营时,右丞相陈宜中也开溜了,连以忠义著称的张世杰也不辞而别。朝堂空无一人,临安不只无可用之兵,连可用之臣也没有了。总不能让七十岁的太皇太后,或者年仅五岁的小皇帝亲自出面吧,只有在这时,朝廷才想到了文天祥,也只有文天祥了。任命的诏书,是在正月十九日,以太皇太后的名义颁发的,以文天祥为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兵马。而这距南宋宣布正式投降已有两天,作为一代王朝,南宋已经灭亡了。太皇太后谢氏也好,皇太后全氏也好,小皇帝赵显也好,已经成为待罪之身,正等候着胜利者的发落,从法理上说,已经丧失了作为国家最高掌权者的所有权力,包括任命任何官职的权力,更何况丞相这种高官。因此,文天祥的这个丞相,已经不具备合法性,是个亡国丞相,是个死魂灵。
正月二十二日,文天祥往皋亭山会见元军统帅伯颜,伯颜根本没有将他看作一个平等的谈判对手,再说,也没有什么可谈判的了,伯颜之所以接待了他,只是为了让他替那个已死的王朝料理后事。当文天祥显示其丞相的身份,说:“宋状元宰相,所欠一死报国耳。宋存与存,宋亡与亡,刀锯在前,鼎镬在后,非所惧也!”伯颜也就不再理会他了,将他作为虏臣,押送北去。他好不容易脱险逃出,历经九死一生,方才脱离了元人的控制。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像两宋这样有着三百二十年历史的王朝,它的灭亡,不会像蜡烛的熄灭,顷刻间光焰顿失,而是像烈火中焚烧的巨厦,即便是主体坍塌,其余烬也还会此起彼伏的。就在太皇太后和宋恭宗被俘获北上后,先后又有两个皇室幼儿赵昰、赵昺,在包括文天祥、张世杰、陆秀夫等在内的一些不屈大臣的拥立下,被冠以皇帝的名号,在福建、广东建立起流亡小朝廷。如今,文天祥该得到重用了吧?然而不,文天祥依然受到排斥。
同岳飞一样,文天祥算曾被授以“少保”的头衔,所所,后世人也常称他“文少保”。这是一个有名无实的荣誉头衔,这个头衔是怎么来的呢?当赵昺即位后,兵败江西的文天祥,上书小朝廷,自动请罪,并希望能回到朝廷尽力。此时主政的,是陆秀夫,此人正是在最后走投无路之际,背伏着赵昺投海而死的殉难忠臣。可就是他,也容不得文天祥插足于厓山这南宋最后一块弹丸之地的国土,拒绝了,只是给他一个虚衔应付,文天祥忍无可忍,给陆秀夫写了封信,说:“天子幼冲(年幼),宰相遁荒,(当时,宰相陈宜中又一次出逃,最后死于暹罗),诏令皆出诸公之手,岂得以游辞相拒!”
这大约是文天祥同南宋小朝廷最后一次的书信往来,四个月后,即公元1278年十二月,文天祥被俘;又过了两个月,即公元1279年(宋祥兴二年)二月初六,南宋小朝廷最后一个皇帝和一些大臣,以及几千将士,全都葬身大海。
后世,人们总说,文天祥是南宋最后的,也是最大的忠臣,谁能料到,在他全部的政治生涯中,却从来没有进入这个王朝的权力核心,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权力核心对他总有一种猜忌,一种疏远,一种冷淡。如果说在平时, 这是中国官场权力排他律及同僚不同心等种种恶习的惯性使然,而当此刻,国家大难临头,总应该同心赴国难,携手释前嫌了吧?然而,不,文天祥的忠肝赤胆,并没有得到权力中心执政者的积极回应。依然是猜忌,依然是谗言,依然是是非不分,依然是忠奸莫辨,都到国破家亡的时刻了,窝里讧依然如故。中国官场的衮衮诸公,不将国家斗得个灰飞烟灭,是不会善罢罢休的。
史可法走上政治舞台之际,大明王朝正在与农民起义军进行着激烈残酷的战争,败绩连连,眼看国将不保,可史可法并没有被重用,反而被安排到南京,出任一个有名无实的兵部尚书。
但是,当北京陷落,崇祯自尽后,挽救大明王朝的重担,便落在南京政权身上了。当时,史可法比文天祥的处境要好。当文天祥受命出任丞相时,南宋的半壁江山,已经是“山河破碎风飘絮”,连残山剩水也所余无几,首都临安已经置于蒙古人的铁蹄之下,太后、皇帝已经宣布投降了,文天祥的使命,是同蒙古人谈判投降条件;而史可法出任南明兵部尚书时,黄河以南的大片国土,还属于明朝人所有,各地自发成立的地方武装,几乎都以“复明”为旗号,这使得他的复国活动,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而江南富庶的经济,更为他的复国活动提供了充分的物质保证,他有广阔的回旋余地。如果他真的具有军事、政治才能,即使不能如岳飞所说的那样“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待从头、收拾旧山河”,造成一个划江而治的偏安局面,是富富有余的。
尽快选立一位新的皇帝,以表明明朝皇统的延续,以维系天下的人心,这是南京政权的当务之急,头等大事。史可法应当明白这一点,以他当时的地位,他也有条件首唱其事,主持其事。可是我们发现,在这种危机时刻,对这个事关重大的事情,史可法竟无所作为,首唱其事的,居然是一个赋闲在家的前礼部侍郎钱谦益。当时的人选有两个, 一是崇祯皇帝的哥哥、福王朱由崧,一个是崇祯的叔叔、潞王朱常淓。如果按辈分,应由平辈的福王朱由崧继承,朱常淓是逆辈继承,不大合传统。但是,福王其人,道德败坏,品质恶劣,实在不是合适的人选,而朱常淓则比较贤明,所以,钱谦益力主朱常淓,这得到大多数大臣的同意。他们给史可法写信说,福王有七不可,即贪、淫、酗酒、不孝、虐下、不读书、干预有司,对于一位皇帝来说,这些缺点都是致命的。史可法接受了他们的主张。可凤阳总督马士英担心朱常淓的贤明,会妨碍他的弄权,而昏庸的朱由崧,则可被他所利用,所以主张朱由崧。他也写信给史可法,史可法没有尽力去制止他,也没有采取措施,立即迎立朱常淓,仅仅是以“七不可”转告马士英。
当两派在朝廷上争议不决,以致拔刀相向时,史可法依然没有表现出应有的决断,被马士英抢先下手,将朱由崧迎进朝廷。对于这种霸道,史可法居然默认,接受了既成的事实。于是,这个劣迹斑斑的纨绔子弟,就这样登上最高掌权者的宝座。在这国难当头的日子,这位瘟皇帝在干什么呢?他在修宫殿,他在选美女,“万事不如杯在手,百年几见月当头”,从他在后宫悬挂的这副对联,也可以想见这是位什么样的国君了。在封建专制时代,还有比选择国君更重要的事情吗?这不止关系到百官的荣辱,百姓的苦乐,更关系到国家的兴亡。南明的迅速灭亡,朱由菘自然是罪魁祸首,但史可法的软弱、妥协,也是难辞其咎的。
如果史可法是个政治强人,他对朱由崧,可以像诸葛亮对待刘禅那样,虚其位,控其权,将朝廷的大权牢牢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再安排一些志同道合的大臣,这样的人,在南明还是有的。这样,事情也许还可以有所作为。可惜,当凤阳总督马士英前来与他争权时,他又一次表现出了令人不可思议的软弱,他轻易地放弃了在朝廷中的地位,同意去扬州督师。于是,马士英把持了朝政,此人是神宗时期的进士,崇祯年间作过巡抚,但因贪污受贿,声名狼藉,一度受到降级处理。他一入朝,又不顾众人的反对,重用臭名昭著的阉党余孽阮大铖,于是正直人士,纷纷离去,留在南京城中的,便是这样一些昏君、奸相、小人,南明小朝廷的事,还能有希望吗?
明史专家孟森先生说史可法“虑事之智亦不特殊”,当指的是这类事情吧!的确,我们不能不承认,史可法在政治上,只能算个庸人。
3,治军无功
公元1275年(宋恭宗赵显德佑元年)正月,元军渡江,朝廷诏诸路“勤王”,文天祥立即招募了一批包括众多苗、瑶等少数民族在内的万余人的军队的“勤王之师”,开始了长达四年的“勤王之旅”,不过,实事求是地说,文天祥的勤王之师,也的确乏善可陈。
宋朝的国策是,重文臣而轻武将,重防内而轻防外,最高军事指挥,总是由文臣担任,像文天祥这种“状元宰相”,能够写出锦绣文章,可要让他们去指挥百万大军,恐怕就难以胜任了,更何况这支仓促之间组合的军队,没有严格的训练,没有精良的武器,更没有指挥有方的将领,说是“乌合之众”,倒也符合实际。试想,以这样一支所谓军队,去对抗蒙古人那横扫欧亚大陆的百战铁骑,与“驱群羊而搏猛虎”有什么差别?几天以后,这支军队也就被解散了。公元1278年十二月底,文天祥在海丰北的五坡岭,被元军统帅张弘范所俘,天祥服冰片(毒药)二两自杀,未死,成了张弘范的俘虏。
史可法的处境应当比文天祥要好。可他却作出了错误的决策。此时的南明,面临着“内忧”(李自成的农民义军,即所谓“寇”)、“外患”(清兵,即所谓“虏”)两大敌人,仓促成立的南明小朝廷,不可能两面出击,作为这个小朝廷的兵部尚书,军事第一把手,他首先要确定,联络谁,打击谁。他及整个小朝廷,都毫不犹豫地选定了“寇”为敌人,而对“虏”,则置之不理。1644年6 月19日,朱由崧在南京登基,当时就“声明以‘讨贼’为基本国策”(戴逸等《清通鉴》)。有的论者以为,这是一个战略决策上的失误,应当是捐弃前嫌,与李自成联起手来,共同对抗清人。这不现实,明朝亡于李自成之手,崇祯是被李自成逼死的,这叫“君父之仇,不共戴天”。在这种情况下,要南明与李自成合作,无论从感情上,还是从道义上,大多数人都是难以接受的。
那么,与清人联手怎么样?至少,史可法是有这样的设想。这在他后来给多尔衮的复信中,可以看得出来。他有这种想法也不奇怪。就在朱由崧登级的前十天,占据北京的满清人,下令为崇祯皇帝发丧,令百官、百姓为崇祯服丧三日,然后以皇帝的礼仪,安葬了崇祯,这似乎是有恩于明廷,对满清人下一步会怎么样,当时还不得而知。史可法可能以为,清人会同唐代的回纥族一样,帮助朝廷平息了内乱,然后掳获大批子女玉帛,退回老家;至多,也就像宋朝的辽、金那样,隔河而治,隔江而治。所以,史可法的想法是,与清人联手,打败李自成,然后将北中国让出去。能保住江南的半壁江山,史可法及南明小朝廷就心满意足了。可惜,这是一厢情愿。
两个月后(1644年8 月28日),当摄政王多尔衮致史可法的信件达到史可法的手中时,满清人的目标已经图穷匕见了。在这封信中,多尔衮根本没有将史可法这个南明军事首脑,当作对等的对手,他居高临下,对南明政权的建立,严加谴责,认为这是“天有二日”,并威胁说:“将以为天堑不能飞渡,投鞭不足断流耶?”“予将简西行之师锐,转旆东征,且拟释彼重诛,命为前导”,他们要让攻打李自成的军队,掉转枪头,并且还要与李自成联手,前来进攻南明了。多尔衮轻蔑地说:“ 夫以中华全力,受制池潢,而欲以江左一隅,兼支大国,胜负之数,无待蓍龟矣。”你们明朝原来以全国的力量,尚且打不过李自成这样的草寇,现在,想凭借江南的半壁江山,来和我们大清国对抗,胜负的结局,还不是明摆着的吗!最后,向史可法及南明诸臣诱降道:“至南州群彦,翩然来仪,尔公、尔侯,列爵分土……惟执事实利图之。”这封信,文采粲然,当然不是刚刚走出深山老林不久的多尔衮所能写出,据说,操刀的,是明朝文人,东林党诗人李雯。
相对于多尔衮的傲慢,史可法未免有点低声下气,他称多尔衮为“大清国摄政王殿下”,这就等于承认了满清政权的合法性,而这在明朝, 是从来没有过的,史可法开了这个先例。他称多尔衮的来信是“琬炎之章,真不啻从天而降也”,对清人进入北京后的一系列举措,感激涕零地说:“此等举动,振古铄今,凡为大明臣子,无不长跪北向,顶礼加额,岂但如明谕所云,感恩图报已乎!”面对着多尔衮的来势汹汹,他没作任何军事上的预防,反而同多尔衮斤斤计较于弘光政权的正统,还自作多情地希望多尔衮“坚同仇之谊,全始终之德,合师进讨,问罪秦中,共枭逆贼之头,以泄敷天之愤”。这简直就是与虎谋皮。这封信,也不是史可法的手笔,而是由另一个东林党人、李雯的好友侯方域代笔,在文采上,当然不能甘拜下风。但是,文章好,不等于决策好。
如果说出于策略上的考虑,此时尚不愿意同满清人翻脸,至少自己应当有所准备。其实,史可法完全可以不理会“寇”和“虏”,自己打自己的。此时,满清的大军多集中在西线,与李自成作战,河北、山东、河南等大片地区,“寇”已去,“虏”未来,处于权力真空,各地官民纷纷组织起来,自动恢复明朝政权,如果史可法能乘机占据,黄河以南,至少淮河以南大片国土的收复,是完全有可能的,这样,周旋的余地就更大了,治理得好,就可以抗衡清人;至少,后来清兵南下就不会那么顺利,扬州的处境就不会那么艰难,南明也就不会那么快地灭亡。
可当北上与清人谈判的使臣被拘,史可法本人也已经在宿迁(今江苏宿迁)与清兵短暂接火,他也明知道,“和议固断断难成”,“敌必图南”的情况下,他于12月10日上朝廷的奏书中,提出“今宜速发讨贼之诏,严责臣与四镇,使悉简精锐,直指秦关”,仍然将李自成作为作战的主要目标。这不能不说是决策上的一大错误,这表明,史可法没有战略的眼光,没有全局意识。不过,这些话,也就是说说而已,事实上,史可法在“讨贼”上也同样是无所作为,不要说“秦关”,他连黄河都没去过。
实事求是地讲,史可法不是带兵打仗的材料,更不是统兵御将的材料。他是个文人出身,他的成为南明政权中的军事一把手,实在是阴错阳差。说来也真够为难他的,他这个军事一把手,徒有虚名。他手中没有掌握一支如岳飞的“岳家军”那样属于自己的军队,更没有可以依靠、信赖的大将,他其实是个光杆司令。当时在南京政权中,有实力的,一是左良玉,二是所谓“四镇”,即高杰,刘泽清,刘良佐,黄得功。左良玉在南明政权成立不久就死了,“四镇”都些什么货色?“时武臣各占分地,赋入不以上供,恣其所用,置封疆兵事一切不问,与廷臣互为党援,干预朝政,排挤异己,奏牍纷如,纪纲尽裂”,在这国家危亡之秋,他们不恤国事,忙于占领地盘,忙于争权夺利,忙于排斥异己,忙于自相残杀。这样的军队,怎么能用来打仗?从南明政权的成立,到史可法殉难,他几乎用了全部的尽力和时间,来调停这些骄兵悍将之间的矛盾,但是成效甚微。作为一个军事首脑,他既没有令人信服的丰功伟绩,也没有震慑人心的威望,更没有足够的权谋手段,这些骄兵悍将也根本没将他放在眼里,高杰一度甚至将他软禁起来。
以这样的军事统帅,以这样的将领士兵,面对着八旗的铁蹄,不一败涂地才怪呢!“扬州之难”,与其说是由于敌人的强大,到不如说是由于自己的无能。
孟森先生说:“史公之可传,以纯忠大节,千载景仰。然其治军之才甚短,虑事之智亦不特殊。”(《明清史论着集刊》)这个评价是实事求是的。
4,牺牲壮烈
公元1279年正月初六,文天祥被押离潮阳,十三日至厓山,写下了《过零丁洋》。二月六日, 决定宋朝覆亡的最后一仗展开了,战争极其惨烈,文天祥目睹了这场战争的全过程,战争以陆秀夫背伏着小皇帝赵昺投海而告终。至此,文天祥作为南宋最后一任丞相,结束了他全部的政治生涯,以一个俘虏的身份,被押赴元大都(今北京)。
在大都,文天祥被关押在兵马司牢房(今北京东城区府学胡同),开始了长达四年的囚徒生涯。在兵马司那仅可容身的囚牢里,他写下了流传千古的《正气歌》,在这首诗中, 他一口气列出了历史上十二个著名的古人:春秋时齐国太史(佚名)、晋国的太史董狐、刺杀秦始皇的张良、汉朝北匈奴拘禁的苏武、东汉末年的诸葛亮、严颜、管宁、西晋时的嵇绍、东晋时的祖逖、唐朝安史之乱时的张巡、颜杲卿、和唐朝藩镇之乱时的段秀实等,在正史中他们都属于“忠烈”一类的人物。文天祥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回忆起这些人,盛赞了他们的浩然正气,他表示:“是气所磅礴,凛烈万古存。当其贯日月,生死安足论”,“鼎镬甘如饴,求之不可得”,他无疑是要以这些前贤为榜样,为楷模,激励自己,以应对他生命中最后一次的严酷考验。
公元1283年1月(元至元十九年十二月),元主忽必烈亲自召见他,为诱使他投降作最后的努力,说:“你以对待宋朝的忠心来效忠我朝,我当以你为宰相。”文天祥也知道,这是他最后的机会了,他依然不改旧志,回答说:“天祥受宋朝恩德为宰相,怎么能效力新朝,愿赐一死足矣。”忽必烈,这个元朝的开国之君,既有爱才之心,又有容人之度,依然不忍失去他,可由于传说有人要劫持文天祥,左右大臣极力主张从文天祥之愿,这才不得不诏令处刑。
1283年1月9日(元至元十九年十二月初九日),文天祥被押赴柴市(今北京交道口南大街)。那是一个天寒地冻、大风扬沙的晦暗的日子,刑场周边簇拥着数万人,文天祥从容四望,问道:“哪里是南方?”围观者告诉了他,他向南跪拜后,慷慨就义。时年四十七岁。人们在他的衣带里,发现了一纸遗书曰:“孔曰成仁,孟曰取义。惟其义尽,所以仁至。读圣贤书,所作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
《金台外史》曰:“张世杰等当国之灭亡,莫之可救而死之者,捐躯以殉君也,故书曰‘死难’。文天祥至是时,国已亡矣,无难可言,无君可殉矣,而死之者从容以就义也,故书曰‘死节’。”他是中国历史上为数不多的死节遗臣。
史可法的死,也同样壮烈。
公元1645年5 月,清军完成了对扬州的包围,力量的对比是悬殊的,扬州城中只有二万人,此外再无外援,而清军多达十几万。清军统帅豫王多铎采取了“先礼后兵”的办法,诱降史可法,被史可法一次次严辞拒绝,并以重炮轰击攻城的清军,使清军遭受惨重伤亡。史可法就这样坚持了九天。最后的战斗在5 月20日,史可法自知无力保卫扬州,他下定了以身殉国的决心,对副将史得威说:“我没有儿子,你就作为我的儿子,侍奉我的母亲。我不负国家,你也不要辜负我。我死后,当葬我于高皇帝(朱元璋)的陵旁,如果不能,就葬我于扬州梅花岭可也!”他留下了几封书信,在写给母亲的信中他说:“儿在宦途,二十八年,备尝艰辛,既不能有益于朝廷,又荒废了对母亲的照料,不忠不孝,还有什么面目立于天地之间!儿即使以死殉城,也不足以赎罪。希望母亲不要过于悲伤。”在给夫人的信中说:“法早晚必死,不知夫人肯随我去否?如此世界,生亦无益,不如早早决断也!”
城破之日,史可法以剑自刭,被部将许瑾紧紧抱住,可法伤而未死,部将拥着他突围,终于寡不敌众,被俘。面对众多的清兵,史可法毫无惧色,高声道:“我就是史阁部,带我去见你们的主将吧!”多铎劝他投降,说:“我多次以书信召先生,先生不从,如今你已经竭尽全力,算是为明朝尽忠了。如果能替我收拾江南,一定会有重任。”史可法说:“我来此,只求一死!”多铎说:“先生没见洪承畴吗,投降必有富贵。”史可法说:“我怎么会效法他!我作为朝廷大臣,岂肯偷生为万世罪人!我头可断,身不可辱,希望早死,以从先帝于地下。”又说:“城亡我亡,我的决心已定,即使碎尸万段,也甘之如饴。但是,扬州百万生灵,不可杀戮!”最后壮烈牺牲,其时年仅四十四岁。
多铎当然不会理会史可法的请求,城破之日,恨其顽强守城,抗命不服,大开杀戒,全城数十万人,无一得脱,据当时人记载:“查焚尸簿载数共八十余万,其落井投河闭门焚缢者不与焉。”这就是后人谈虎色变的“扬州十日”。
史可法如愿以偿地安葬在扬州的梅花岭,不过,墓中并没有他的遗体,他的遗体混杂于扬州被屠的百万城民遗体之中,无法辨认。墓中放置的,是他的衣冠,所以人称衣冠冢。
5,享誉后世
中国古人讲,立德、立功、立言,为人生三不朽。文天祥的功业无足称道,他虽然也是宰相,也有一部《文山先生全集》传世,但其识见,其影响,也都平平;他的诗词,在“勤王”之前,“可以说全部都草率平庸”,“勤王”之后的作品,“大多是直抒胸臆,不讲究修辞,然而有极沉痛的作品”。(钱钟书语)《过零丁洋》、《正气歌》就属于这类作品, “辛苦遭逢起一经”,“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 (语出《孟子•公孙丑上》:“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於天地之间),“孔曰成仁,孟曰取义”,虽有这些语句都表明,文天祥是按儒家道德规范培养出来的一位英雄。文天祥生命的全部事业,都包在这两首诗中了。
这类作品,其感人之处,不在于艺术性,而在于其所包含的思想、道德力量。“立德”,是文天祥全部人生价值之所在。
这里所谓的“德”,主要指的是是政治道德,其核心内容是一个“忠”字,或者说是“节”字,其要义是“不事二姓”,不能先后效忠于两个王朝。对于通过选举而产生最高领导人的现代国家来说,“不事二姓”的观念是不可思议的,是荒唐的,可在有着几千年“家天下”传统的中国来说,这就是天经地义,是高于性命的人生信条,是区别高尚与卑下的准则。一个人,特别是政治人物,尤其是文人出身的政治人物,一旦被视为不忠,无节,那就会为世人所不取,被青史所唾弃,如同打入万劫不复的地狱,永远不得翻身。至于他至死不变所效忠的那个“姓”,是否就是代表着正义、高尚,是否给国家带来了繁荣,给百姓带来了幸福,则可以忽略不论。而文天祥之所以特别被后世所景仰,更在于,当他所效忠的那个“姓”,自己都已经承认失败,都已经向新的“姓”纳降称臣,并劝说文天祥承认现实时,文天祥依然坚守不变,初衷不改,矢志不渝,誓死靡它,在这一点上,文丞相甚至超过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诸葛武侯,所以至今乃被视为我们民族的精神典范,道德楷模。
史可法的死,得到明清两代统治者的褒奖,南明小朝廷谥他为“忠靖”。转眼一百年过去了,当乾隆皇帝再次阅读史可法的《覆多尔衮书》时,写下了这样一段文字:“卒读一再,惜可法之孤忠,叹福王之不慧,有如此臣而不能信用,使权奸掣其肘,而卒至沦亡也。福王即信用可法,其能守长江而为南宋之偏安与否,犹未可知,而况燕雀处堂,无深谋远虑,使兵饷绝, 忠臣流涕顿足而叹,无能为力,惟有一死报国,是不大可哀乎!夫可法即拟之文天祥实无不可。”这位皇帝也将他与文天祥相提并论,后来他南巡至扬州,来到史可法墓前凭吊,为其加“忠正”谥号,并亲笔书写“褒慰忠魂”四个大字,以示敬重。但,对于无辜被杀害的百万扬州百姓,这位皇帝不置一词。鲁迅说得好,墨写的字迹,毕竟掩盖不住血写的事实,乾隆轻飘飘的几句话,不痛不痒的几个字,是无法赎回他祖先的罪恶的,
如今在扬州的梅花岭上,除了史可法的衣冠冢,还有史公祠,史可法纪念馆,祠前的楹联上写着:“数点梅花亡国泪,二分明月故臣心”,附近还有一条史可法路,凡是到扬州来的人,无不到这里凭吊,就史可法而言,可谓求仁得仁,他可以死而无憾了。可是谁为扬州那百万无辜的生灵,立一座纪念馆,竖一座纪念碑?难道他们的被杀,就是理所当然的吗?我们在谴责清兵的惨无人道的同时,对史可法为了个人的所谓名节,而置百万生命无不顾的选择,是否就应该颂声一片呢?近来,有的论者说,为了保住百万生命,而牺牲个人的所谓名节,那才是真正值得尊敬的,可惜,这种见解,目前,还没有被众多的人所理解和接受。
在任何样式的权力争斗中,牺牲最大的,永远是老百姓。扬州百姓的不幸遭遇,向世人昭示着这样一个现象:中国人对生命的漠视,对个人权力的漠视,到了何等极端的地步!
《南明史》的作者对史可法有这样一段评价:“作为政治家,他在策立新君上的致命错误,导致武将窃取‘定策’之功,大权旁落;作为军事家,他以堂堂的督师阁部的身分经营江北近一年,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却一筹莫展,毫无作为,直到清军主力南下,他所节制的将领倒戈投降,变成清军征服南朝的劲旅,史可法驭将无能由此可见。即以扬州战役而言,史可法也没有组织有效的抵抗,……至于他的整个政治生涯并不值得过分夸张。明清易代之际,激于义而死焉者多如牛毛,把史可法捧为巨星,无非是因为他官大;孰不知,官大任重,身系社稷安危,史可法在军国重务上的决策几乎全部失误,对于弘光朝廷的土崩瓦解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这样来评价一位以身殉国的人,似乎有失仁人之心,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事情就是这。几百年来,史可法之所以还能得到如此的景仰,归根结底,就是由于他的“以纯忠大节,千载景仰”。这里有一个问题,为什么一个视死如归的英雄,在政治、军事上,却是一败涂地?原因在与,史可法根本不懂得政治、军事。上述作者,将他称之为“政治家”、“军事家”,实在有点高抬了他。
作为一个政治家,要认清时势,要胸有全局,要能识别是非,要能分辨敌友,要敢于决策,善于行动,必要时,也应该使用权变,纵横捭阖,虚虚实实。这一切,在史可法身上,我们没有见到。在史可法身上,我们见到的是什么呢?逆来顺受,无所作为。昏君,他认可了;奸臣,他接受了;骄兵,他管束不了;悍将,他驾驭不住;正确的决策,他没作出过;错误的决策,他执行了;不能挽狂澜于未倒之时;不能出百姓于水火之中。他是以身殉国了,但政治家的使命,就是慷慨赴死吗?在事情还大有作为之时,只是一死了之,这不叫无畏,这叫无能,因为,面对着如山的困难,死,有时倒是最好的解脱。我们无意苛求于古人,但,我们也不能说,只要死了,就值得赞美。
由此,我们大概可以对儒家的英雄观,作这样一个概括,两句话:可以无能,必须有德;生得未必伟大,死得颇为壮烈。这是一种弱者的英雄观!
鲁迅先生曾经说:“印给少年们看的刊物上,现在往往见有描写岳飞呀,文天祥呀的故事文章。自然,这两位,是给中国人挣面子的,但来做现在的少年们的模范,却似乎迂远一点。 他们俩,一位是文官,一位是武将,倘使少年们受了感动,要来模仿他,他就先得在普通学校卒业之后,或进大学,再应文官考试,或进陆军学校,做到将官,于是武的呢,准备被十二金牌召还,死在牢狱里;文的呢,起兵失败,死在蒙古人的手中。”
写书人对文天祥、史可法一直怀有崇敬之心,这样来议论他们,颇有些亵渎英灵之嫌,但是,作为对我们民族生存观、价值观的反省,却有颇多可以检讨之处。想一想经济、文化曾一度十分繁荣,甚至遥遥领先于当时世界其他国家的大宋、大明,拥有辽阔的疆遇,数千万的人口,竟一而再、再而三地沦陷于异族之手,而这些异族,有的是马背上游牧的无根民族,有的才刚刚走出深山老林,尚未完全开化,人口不过区区几十万,这真令人气短。为什么我们这个有着几千年灿烂文明历史的古老民族,总是成为后进民族刀俎上不胜其觳觫的牛羊? 为什么我们不可以作充塞宇宙的严寒?为什么我们不可以作夺人之帅的强军、夺人之志的强人?为什么我们不可以作吹折劲草的疾风?为什么我们不可以作横流天地的沧海?
孔子的培养目标是君子而不是强者。这种人,文质彬彬,温文尔雅,举止有礼,进退有节,温良谦让,乐道安贫。他们身上也许有一种阴柔之美,却缺乏一种阳刚之概。他们安于命运,接受既定的一切,缺乏改变现实、敢为天下先的勇气;他们面对强者、强权,有的是顺从,愚忠,缺乏抗争的胆量,更不敢有取而代之的雄心;大难临头,他们敢于慷慨赴死,却没有力挽狂澜的本领。他们可能是君子,是忠臣,但绝不是英雄。
我们应当有新的生存观、英雄观,新的英雄标准,新的英雄形象。这种英雄,不止应当具有高尚的道德,远大的志向,更应当具有卓越的实践能力,在危难时刻,能挽狂澜于既倒, 在承平时期,能在锦上造就璀璨的花园;他们不应当只是敢于献出自己的生命,更应当是以自己的生命,去建树卓绝的丰功伟绩,当然,这种丰功伟绩,不应当是“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为一家一姓效力,而是可以给人类的生存,历史的进步,社会的繁荣,带来显著的、巨大的、积极的、正面的影响,让百姓从中获利、受益。这才是我们所需要的真正的英雄!这种英雄,从《论语》中是找不到的,《论语》也培养不出来,需要我们自己缔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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