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历史变革
1.史前时期。
台湾同大陆的渊源深厚而久远。远古时代台湾与大陆相连,约几百万年前由于地壳运动,部分陆地下沉,海水进入,形成台湾海峡,台湾岛才与大陆分离。
台湾早期住民中大部分从中国大陆直接或间接移居而来。1971年和1974年两次在台南市左镇区发现了台湾迄今最早的人类化石“左镇人”。左镇人和北京周口店的山顶洞人有亲缘关系,同属中国旧石器时代的晚期智人,于3万年以前从大陆经由福建长途跋涉移居台湾,是最早开发台湾的先驱。台湾早期住民中还有少部分属于尼格利陀地域人种的矮黑人和属于琉球人种的琅峤人。上述台湾早期住民是台湾原住民族(高山族)的祖先。
2. 夏商时期。
台湾属于九州中的扬州。
3.三国时期。
吴王孙权派将军卫温、诸葛直率一支由一万余名军士、三十多艘船组成的船队到达夷洲(今台湾),是中国大陆居民利用先进的文化知识开发台湾的开始。三国东吴丹阳太守沈莹的《临海水土志》详细记载了当时台湾的生产和生活形态,是世界上对台湾最早的记述。台湾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可追溯到公元230年。
4.隋代。
大陆和台湾的接触增多。隋炀帝曾3次派朱宽、陈棱等人前往流求(今台湾)。9至10世纪的唐末宋初开始有汉族人定居澎湖。
5.宋代。
汉族人民在澎湖已有相当数量。汉人开拓澎湖后开始向台湾发展,带去先进的生产技术。12世纪中叶南宋将澎湖划归福建路晋江县(今福建晋江)管辖,并派兵戌守。大陆和台湾的联系日渐频繁。
6.元朝。
进一步加强对台湾的管理。元世祖曾派员到台湾宣抚,并在澎湖设澎湖巡检司,隶属福建泉州路同安县(今福建厦门),虽然没有直接将台湾岛并入其内,却是中国中央政府对台湾地区的首次官署设置。
7.明朝。
初期仍设澎湖巡检司,直至1387年因实施海禁而废除,并把居民迁到漳州、泉州一带。1563年考量沿海治安等因素,复设澎湖巡检司。明朝以后大陆与台湾的人民往来不绝。永乐年间郑和率船队曾在台湾停留。17世纪20年代的明朝末叶大陆居民开始大规模移居台湾,给台湾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以极大推动。其时福建人颜思齐、郑芝龙为抗拒官府欺压率闽粤居民迁居台湾,一面从事农耕、贸易,一面组织武装力量抗御倭寇和荷兰人。1628年闽南大旱,百姓无以为生,郑芝龙组织灾民数万到台湾垦荒定居,各地逐渐形成许多村落。台湾自此进入大规模开发时期。
8.荷兰、西班牙殖民统治时期。
随着15、16世纪的地理大发现,世界进入海权时代,欧洲新兴的海权国家纷纷往亚洲拓展势力。1624年属于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荷兰殖民者为建立与中国、日本贸易的据点侵入南台湾。1626年至1642年西班牙殖民者也曾侵占北台湾,后被荷兰人驱逐。荷兰殖民者盘踞台湾38年,在今台南市修筑热兰遮城(今安平古堡)和普罗民遮城(今赤嵌楼)作为殖民统治的中心,为增加米、糖等农作物产量招募福建沿海和澎湖居民迁往台湾开垦。荷兰殖民者实行强制统治,把土地据为已有,强迫人民缴纳各种租税,掠夺台湾的米、糖,将其收购的中国生丝、糖和瓷器经台湾转口运往各国,牟取高额利润。
荷兰殖民者的统治激起了台湾人民的反抗。1652年郭怀一领导了最大规模的一次武装起义,虽最终被镇压,但表明荷兰殖民统治已出现危机。九年后他们配合民族英雄郑成功驱逐荷兰人,收复了台湾。
9.明郑时期。
郑成功收复台湾郑成功是郑芝龙之子,1624年生于今日本长崎县平户市,早年以厦门为根据地起兵抗清,被南明永历帝封为延平王。因进攻南京受挫,后回师厦门大修船舰,倾力筹划驱逐侵据台湾的荷兰人,收复国土。
1661年4月,郑成功留下部分兵力守卫厦门、金门,以大明招讨大将军国姓爷的名义率2.5万将士及数百艘战舰,从金门料罗湾出发,经澎湖向台湾进军。4月30日郑军在鹿耳门(今属台南)登陆,在民众积极支援下与荷军展开多次激战,最终将荷兰东印度公司台湾长官揆一和残敌围困在热兰遮城内。郑成功在致揆一的“谕降书”中严正指出:“然台湾者,早为中国人所经营,中国之土地也,……今余既来索,则地当归我”。围城9个月后,台湾长官揆一于1662年2月1日不得不签字投降。至此中国人民收回了被荷兰殖民者侵占的宝岛台湾。
郑成功收复台湾后改赤嵌楼为承天府,设一府二县,另设一司为澎湖安抚司,总称台湾为东都,后郑经改称东宁。为纪念故土改称热兰遮城为安平镇。同时实行屯田政策,令数万军眷随军赴各地大力垦荒,在南部和西部形成一大批村镇。
郑成功收复台湾后仅4个月即病逝,时年仅39岁。尔后其子郑经、孙郑克塽前后治理台湾22年,奖励制糖、制盐,兴办工商业,发展贸易,开办学堂,改进原住民的农业生产方式,推动经济、文化迅速发展。明郑末期台湾人口已近趋20万。
10.清朝时期。
明郑政权末期与清政府处于军事对峙状态,逐步演变成地方割据政权。1683年7月8日,清政府派福建水师提督施琅率水陆官兵2万余人、战船200余艘,从铜山(今属福建漳州)向澎湖、台湾进发。清军向澎湖守军发起攻击,郑军溃败。郑克塽率众归顺清政府。至此台湾在清政府直接统治之下。1684年(清康熙二十三年),清朝设置台厦道,台湾与厦门共署,设一府三县,置台湾为一府,称台湾府,府治设在今台南,下辖台湾县(今台南)、凤山县(今高雄左营)、诸罗县(今嘉义),隶属于福建省,道署设于厦门。台湾重新纳入中国中央政府的统一管辖之下,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与大陆的联系更加密切,成为国家统一整体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1727年,台厦道分出台湾道,道署移至今台南,设一府四县二厅。1811年,不包括山地的原住民族,台湾居民已超过200万人,多数是来自福建、广东的移民。移民大量开垦荒地,使台湾成为新兴的农业区域,并向大陆提供大量稻米和蔗糖。由大陆输入的日用消费品和建筑材料等使台湾经济得到相当程度的发展。此时台湾与福建、广东来往十分密切,中华文化更加全面地传入台湾。19世纪中叶西方列强侵略矛头直指中国,中国边疆危机四伏,而台湾战略地位显要,成为英、美、日、法等列强武力侵犯的重点。由于西方列强逼迫中国开放通商口岸,1860年起台湾(今台南安平)、沪尾(今新北淡水)、鸡笼(今基隆)、打狗(今高雄)相继开港。开港后洋行林立,茶、糖、樟脑赚取大量外汇,刺激经济、社会快速变迁。明治维新伊始日本确立“开疆拓土”的侵略总方针,琉球(今日本冲绳)和台湾成为其对外扩张的首选目标。1874年5月日本以琉球漂流民在台湾被杀为借口入侵台湾,10月中日签订《北京专约》,虽然清政府对日本作出妥协,但《北京专约》仍表明中国对整个台湾行使主权。日本第一次对外侵略扩张首选的目标即为台湾,给清政府敲响了警钟,也暴露了日本霸占台湾的野心。此后清朝官员提出台湾设省的建议。1883年法国挑起中法战争,战火扩大到中国东南沿海,侵略目标首指台湾,使得刘铭传被清政府重新启用派往台湾。刘铭传率部抗击法军,成功保卫台湾。中法战争后,清政府为了加强海防,于1885年(清光绪十一年)将台湾从福建省析出升格设立台湾省,成为中国第20个行省,由刘铭传出任台湾省首任巡抚。1887年台湾建省行政工作完成,下设三府十一县三厅一直隶州,省会设于彰化县桥孜图(今台中),1894年省会移至台北。刘铭传在台湾积极推行洋务运动,清理田赋,增加财政收入,购买轮船,架设电报线,设立邮电总局,建造铁路;购买军舰,增设炮台,设立机器局自造武器;成立煤务局,安装新式采煤机器;设立兴市公司,建街造路;创立西学堂、电报学堂,培养建设人才。台湾现代化事业进展颇多,在马关割台前已是中国现代化最进步的省份之一。
11. 日本殖民统治时期。
1894年日本蓄意挑起中日甲午战争,翌年清朝战败,派遣李鸿章前往日本议和,与日本首相伊藤博文于1895年4月17日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把台湾和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消息传出后举国同愤,在北京会试的包括台湾在内的18省千余举人公车上书,反对割台。台湾全省哭声震天,鸣锣罢市。台湾人民不愿沦为亡国奴,决定以自己的力量浴血奋战、抵挡到底。1895年5月25日,为了免于被割让,丘逢甲等台湾士绅建立台湾民主国,推举原台湾巡抚唐景崧任大总统,清军将领刘永福任大将军,率黑旗军和以徐骧为首领的义军等抵抗力量反抗日本的侵占,坚持了5个月的战斗,历经大小百余仗,使日本侵略者付出惨重的代价,但因武器落后和后援不继终遭失败。6月7日日军占领台北。首任台湾总督桦山资纪6月17日在台北举行始政仪式,正式建立起在台湾的殖民统治。10月21日日军占领台南。面对如此不稳的情势,日本设台湾总督为殖民台湾最高长官,实行武官总督专制独裁的统治体制,在台北设置台湾总督府,为在台最高统治机关,建立严密的警察制度控制台湾社会,并复活保甲制度辅助警察政治。一战后全球“民族自决”思潮高涨,日本调整统治政策,实施“内地延长主义”,改派文官总督,企图把台湾人民教化成日本国民。1937年日本全面发动侵华战争后,为彻底动员支持战争,重派武官总督镇台,推行“皇民化运动”,极力强化皇民思想教育,强制普及日语,鼓励养成日式生活、改日本姓氏等,企图从精神层面消灭台湾人民的民族意识,将台湾人民同化为日本的“忠臣良民”。太平洋战争末期除征兵制造成台湾青年大量伤亡外,1944年后历经盟军25次大空袭,台湾农工产值于二战结束前降至最低。初期,日本实行“农业台湾,工业日本”的经济政策,榨取台湾廉价的粮食与原料,推销日本的工业产品,以甘蔗、稻米为中心的商业性农业飞速发展,但利益多被日本财阀所垄断。1930年代日本侵略华南、南洋日亟,台湾成为日本南进政策的跳板,故推动以军需产业为重点的工业化,把台湾当作日军的补给地,台湾进入半工半农的社会。1939年台湾工业产值首次超过农业产值。日本为攫取更多利益及证明治理殖民地的能力,因而在台湾引进许多近代化设施与制度,包括环境卫生的改善,殖民主义色彩浓厚的国民教育的推展,以及交通、水利、农业、金融等各方面的基础建设。但日本实施差别待遇政策,台湾人民在社会、教育等方面饱受歧视。在日本侵占台湾的五十年间,台湾人民从未屈服日本的殖民统治。初期以农民为主体的抗日武装进行了持续20年的斗争。后来,台湾文化协会、台湾民众党、台湾共产党等组织领导了民族抵抗运动。原住民抗日行动有莫那·鲁道领导的雾社事件。许多台湾人还从事政治、社会运动以争取权益。1937年日本制造“七七事变”,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全面爆发,许多台湾青年奔赴大陆参加抗战。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12月9日国民政府发布《中华民国政府对日宣战布告》,明确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马关条约》自属废止之列。
12. 战后时期。
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发表《开罗宣言》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国际协定重新肯定了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共同签署的《开罗宣言》中规定:“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后又有苏联参加签署的《波茨坦公告》中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中的条款,无条件投降。中国人民经过8年的艰苦抗战,付出巨大的牺牲,终于同全世界人民一道打败了日本侵略者,使台湾重新回归祖国的怀抱,结束了台湾人民蒙受日本奴役的屈辱历史。台湾人民欢天喜地,庆祝回归祖国。国民政府将台湾设置为中国的一省,省会定于台北,任命陈仪为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行政长官。10月25日,中国政府在台北公会堂(今中山堂)举行台湾省日军受降仪式,台湾省行政长官陈仪代表中国政府接受日军的投降,并正式宣告:“从今天起,台湾及澎湖列岛已正式重入中国版图,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置于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权之下”。台湾光复后,接管台湾的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施政失当,官员贪污腐败,军警横行,加上粮食恐慌、物价飞涨、失业严重,引起台湾人民强烈不满。因一件私烟查缉血案而引爆冲突,1947年2月28日,台湾爆发反对国民党政权、要求民主自治的运动。国民政府以“企图颠覆政府,夺取政权,背叛国家”的罪名进行了血腥的残酷镇压,数千人被杀、被捕,失踪、逃亡的不计其数。国民政府在“二·二八事件”后将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改组为台湾省政府。1949年,国民党内战失利,蒋中正(蒋介石)率部分国民党军政人员退踞台湾,5月19日颁布《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布告戒字第壹号》(简称台湾省戒严令),宣布台湾处于战时动员状况,封闭全省,限制出入境,实行军事管制,封锁大陆消息,严禁一切违禁的言论、出版和罢工、游行等活动。12月7日,国民政府迁至台北市。12月11日,国民党中央党部迁至台北市。
二、行政区划
台湾地区现行行政区划为2个省(台湾省、“福建省”)、6个“直辖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园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其中台湾省下辖11个县、3个市,省会位于南投县南投市中兴新村;“福建省”下辖2个县(金门、马祖),“省会”位于金门县金城镇。“福建省”与台湾省分别在1956年和1998年将省级政府职能精简,将大部分省级政府机关并入“中央政府”以精简行政作业,仅保留象征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