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人类的家园(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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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

  在结束了风雨中的漂泊后

  在自己营造的聚落中

  创造出灿烂的居住文化

  也为文明的形成

  打下了坚实的根基

  人类的居住方式,在最早的阶段大约显示有较多一些的动物性,还没有发明建筑技术,常选择洞穴或是岩棚作为栖身之处,正所谓“穴居野处”。到了旧石器时代末期,出现了最原始的建筑,人类建起窝棚之类作为栖身之所。到了新石器时代,人们聚族而居,较为稳定的定居生活造就了村落。村落在发展中逐渐有了一定的布局,真正意义的聚落出现了,这与农耕文化的成熟有密切的关系。人类在结束了风雨中的漂泊以后,在自己营造的聚落中创造出灿烂的居住文化,也为文明的形成打下了坚实的根基。

  [1]

  人类历史上真正的定居生活,是开始于新石器时代。定居使得聚落的规模由小变大,以居住建筑为中心的聚落的布局及功能也不断完善。中国在新石器时代前期,在大量存在的小型聚落的基础上,出现了一些大型聚落,聚落平面形状或方或圆,有的显然在建成前有一定规划。

  如在北方的内蒙古敖汉旗兴隆洼,发掘出一处布局十分严谨的兴隆洼文化聚落址,早期聚落有平面作圆形的围沟环绕,围沟周长 570米,聚落面积达2.4万平方米。近100座方形半地穴式房址分成8列,排列有序,有的居室面积比较大,一般为50~80平方米,居于中心的大房址面积达140余平方米。在敖汉旗的北城子还发现一处更大的聚落址,聚落一面临河,三面有壕沟,里面有居住建筑200多座。

  而南方的湖南澧县八十垱,发现了一处时代还要早一些的彭头山文化环壕聚落遗址,它北倚一条河道,其他三面掘有壕沟,沿沟的内侧还筑有土围。围沟的平面大体为长方形,面积约3万平方米。聚落内发掘出长方和方形地面建筑居址十多座,居住区周围散布着一百多座墓葬。

  在黄河流域的河南舞阳贾湖,则发现了一处裴李岗文化的大型聚落址,面积达5.5万平方米,也见到壕沟遗迹。发现有大量的房址、墓葬和陶窑,房址成组分布。贾湖中晚期墓地与居址分离独立,出现大型公共墓地,墓地中有明显分片的墓群。

  由这些发现看,中国新石器时代前期出现的大型聚落,已经具有中心聚落的性质。这样的聚落有壕沟作防卫设施,聚落内有严谨的布局。居址与墓地的分群分区,则体现了基本的社会结构:家族与氏族。

  在南方地区还没有发现像北方一样的年代较早的超大型聚落遗址,但河姆渡文化的发现表明当时也可能出现了具有相当规模的定居村落。浙江省余姚河姆渡遗址发现一种栽桩架板的干栏式建筑居址,下层堆放杂物或者圈养牲畜,上层做起居场所。其中一座干栏式长屋长达23米,进深7米,推测长屋可能是当时的氏族公共住宅。

  [2]

  到了距今7000前以后的新石器时代中期,中国农耕聚落的发展进入到繁荣期,也是新石器时代的繁荣时期,仰韶文化是这一时期中国新石器的代表文化,有的研究者称这一时期为“仰韶时代”。

  仰韶文化遗址主要分布在黄土高原上,少部分在黄土地带的边缘地区。关中渭河流域是这支文化分布的中心地区,这里的遗址多位于发育较好的马兰阶地上,特别是河流交汇处。遗址分布较为密集,在沣河中游沿岸其密度大体与现代村落相等,在10公里距离内发现遗址十多处。遗址面积一般在数万或十数万平方米,大的达几十万乃至百万平方米,最大的如华阴西关堡、咸阳尹家村遗址可达100万平方米左右。各遗址往往保存着房基、灰坑、陶窑、墓葬或大片墓地。仰韶早期的这些大型遗址为中心聚落,到晚期在中心聚落基础上开始形成城堡,在仰韶文化中心分布区的外围地带发现了筑有城墙的城址。

  新石器时代繁荣期的大型聚落址,在大地湾、半坡、姜寨、北首岭等仰韶文化遗址中都有重要发现,聚落布局较为清楚,居住遗迹也保存比较完整。陕西西安半坡遗址面积约5万平方米,平面为不规则的圆形,分为居住区、氏族墓地及公共窑场三部分。

  围绕着居住区挖有宽深各5~6米的壕沟,为村落的防御性设施。居住区面积约3万平方米,发掘出一座大型的和45座中小型的房基,房址门向大体朝南,有一条小沟将居住区分为南北两片,中间有道路相通。发现的70多个幼儿瓮棺葬,主要分布在居址周围。壕沟以北有公共墓地,发现有170多座成人墓葬。壕沟以东有公共窑场,发现了6座陶窑。

  陕西临潼姜寨遗址面积约为5.5万平方米,是一处比半坡保存更为完整的仰韶时期聚落遗址。居住区周围挖有宽深约2米的壕沟,在东部留有跨越壕沟的通道,建有寨门和哨棚。居住区中心为一面积4000平方米的广场,广场四周的地势稍高,100多座房屋基址构成5~6组,围绕在广场周围。每组建筑以一个大型房屋为主体,附近分布着十几座或二十几座中小型房址。小型房址又以中型房址为布局的次中心,构成一个个更小的单元。房址无论大小,几乎所有门向都朝向中心广场。有些房址附近分布着窖穴群或幼儿瓮棺葬群。壕沟外东北部及东南部有三片较大的公共墓地,有170多座成人墓。西南方向的小河旁发现了几座窑址,是一处公共窑场。

  陕西宝鸡北首岭遗址面积约6万平方米,居址和墓地构成聚落的主体。遗址西靠陵塬,东临河流,平面为长椭圆形。聚落有一个面积约6000平方米的中央广场,近50座房址分为三组环绕在广场周围,门向多数也都朝向广场。居址以南为墓地,发现墓葬400多座。

  甘肃秦安大地湾遗址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位于五营河岸边,为半坡文化的一处聚落遗址;另一部分位于甲址以南的小山坡上,为仰韶晚期文化的大型聚落遗址。前者发现的房址有一百多座,门向都向着中心广场。居住区外围有壕沟环绕,西部为墓葬区。后者面积约36万平方米,村落布局以北边山坡的901号大房子为中心,向南呈扇面形展开。整个村落分成若干小区,每个小区中都有大房址和小房址。大地湾已经发掘的房址有240座,这是仰韶文化的一处山地村落,在聚落布局上别有特点。

  仰韶文化大型聚落有这样一些明显的特点:由大小不同按一定规则排列的房子构成聚落的中心,有中心广场一类的公共活动场所,有公共窑场,居址外围建有壕沟之类的防御设施,居址附近有分片的公共墓地。在北首岭、半坡、姜寨和大地湾所揭示出的聚落布局,可能是几个氏族或胞族聚居的部落居址。

  甘肃秦安大地湾遗址面积达36万平方米,应是聚落群中的中心村落,它是高于一般村落一级结构的所在地,或许就是部落联盟的所在地。无论是部落的居址还是单个氏族的居址,它都形象地体现着氏族制度具有的那种向心精神。居住区内居址分组分群现象和墓葬区分片分群现象,显然与居民之间存在的亲疏关系有关。同一组居址内的居民,一定具有更为直接的亲缘关系,有着最近的同一直系祖先。

  在北方的红山文化中,也普遍发现环壕聚落的存在。一些地区如内蒙古敖汉旗的调查表明,500多处遗址中十分之一为环壕聚落。

  [3]新石器时代繁荣期末期,聚落形态又有一些明显改变。一方面是居住建筑向复杂化发展,而另一方面却是中心聚落与一般聚落的明显分化,考古发现的这一时期的重要聚落遗址有大河村、八里岗和下王岗等。

  河南郑州大河村遗址面积达30万平方米,遗址前四期堆积原被划属仰韶文化,其中三、四期遗迹遗物最为丰富,性质与庙底沟文化接近。三、四期发现单间和连间的房址20多座、瓮棺葬70多座。房屋建筑技术比较进步,居址平面有长方形、方形和圆形三种,有单体建筑,也有多间连建和套间地面建筑。其中有2座4连间的地面建筑,它们是随着同居家庭的不断繁衍而逐间增修成的,这种建筑形式反映了血缘家族聚居的居住形态。

  河南淅川县下王岗遗址面积6000平方米,遗址下层堆积原被划属仰韶文化,发现居住址43座,各类墓葬近600座。遗址中期约当仰韶文化晚期,清理出大型长屋居址,长屋坐北朝南,长达85米,进深6.3~8米,房屋分间达49间之多。

  长屋中的正房都设有门厅,构成17个单元套房,多数为单间套房,少数为双间套房,有的还建有门槛,门向东南。另有3间无门厅的偏房,为单间居室,门向西南。这三类房间内除门厅外都发现了铺地的竹席痕迹,居住面平坦坚实,草拌泥墙壁光滑平整,表明它们都是居室。约1/3的套房内建有火灶,有的一房一灶,有的一房二灶,还有一房六灶的。长屋前后还有用红烧土铺成的公共活动场地,附近散布着一些窖穴。这种十分整齐的单元居址构成的长屋,表现出大家族中个体小家庭的分居形态,是家族结构产生变化后的一个生动的缩影。

  河南邓州八里岗遗址也相当于仰韶文化晚期,发现有地面排房建筑,排房为东西向,由南至北排成3大排,最长的一排已发掘的长度达70米。每排由数座多间套接的大屋构成,每套大房由一大一小的两间或一大二小的三间房组成,大小间之间有门道相通。这种居住形式可能体现了小家庭(小间)、大家庭(套间)、大家族(排房)和氏族(整个聚落)四级社会结构关系,只有严密的社会结构才使得这样规整的聚落形态有可能出现。

  与八里岗相似的发现还见于湖北枣阳雕龙碑遗址。遗址现存面积约3万平方米,分早、中、晚三期,年代大体与仰韶文化相当。早期发现有房屋建筑基址一座,是由东、西两个椭圆形浅坑并排相连构成的半地穴式套间房屋,两居室之间设有通道,居住地面、墙壁及通往室外的门道均经火烧烤。中期房屋皆为地面建筑,有方形单间、长方形单间和双间几种样式,木骨泥墙。居住面和墙面经火烧烤,十分坚硬。

  晚期的房屋为长方形地面建筑,由东北向西南顺序排列,有单间、双间和多间等样式,面积较前两期有所增加,出现有建筑面积多达一百多平方米的大型多间式建筑。木骨泥墙的木骨构架两面用草拌泥包裹封闭,经火烧烤,室内居住地面抹有白灰面。门道安装有推拉式结构的屋门,这在新石器考古中是很重要的发现。

  在黄河下游的大汶口文化中,过去只发现过一些规模很大的墓地,人们据此推断当时也应有大型聚落存在,只是考古没有发现而已。如山东泰安大汶口墓地、兖州王因墓地、莒县陵阳河墓地、江苏新沂花厅墓地等,这些墓地不仅规模较大,而且还见到少数高等级的大型墓葬,表明它们附近应当有中心聚落存在,遗憾的是考古没有发现众多房址组成的居址。

  不过近年的发现证明,学者们过去的推断是极有见地的,安徽蒙城的尉迟寺遗址发掘到了大汶口居民的中心聚落。尉迟寺遗址平面为圆形,总面积达10万平方米,中心居住址面积为2.5万平方米,发掘出房屋居址40多座、墓葬200多座。东西南北都有两间一组或多间短排房址构成的居住群,中部偏北为多组长排房构成的中心建筑群,在长排房建筑中都有面积25~30平方米的较大的房址。部分房址前面有活动广场,最大的约有300平方米。居址周围有总长达470米、宽30米、深4米余的壕沟环绕。

  此外,在仰韶文化和大汶口文化的许多遗址,都发现了以多人二次合葬墓为特点的大型墓地。山东兖州王因遗址面积约6万平方米,发掘大汶口文化早期墓葬近900座。墓葬多为长方形浅穴,以单人仰身直肢为主要葬式,死者头向东方。同时流行多人二次合葬,发现二次合葬墓100多座,有时一墓埋入20多个死者,普遍见到的是同性合葬,墓中不见随葬品。在其他墓葬中只有部分见到随葬品,有实用陶器,也有明器,主要器形有鼎、豆、罐、盆、钵和觚形器等。有的墓还以饰物、食物、龟甲和獐牙随葬。

  陕西华县元君庙墓地面积600平方米,清理半坡文化时期墓葬57座,多数为多人二次合葬,墓穴排列整齐有序,合葬有一定的规则。随葬品有生产工具、陶器、装饰品和食物,以日用陶器为主。墓地可以看出明显的分区与分组,这被认为是氏族、家族和家庭形态的体现,这与仰韶文化居址中的建筑组合形式正相吻合。

  新石器时代繁荣晚期聚落形态的新变化,还表现在可能已经出现了围绕着高大城墙的城堡。1995年河南郑州西山发现了一座这时期的城址,是在黄河流域发现的年代最早的史前城址。城址平面近圆形,尚保存有高3米、宽5~8米的残垣,城外环绕着宽5~7.5米、深约4米的壕沟。城墙采用版筑法夯筑而成。城址规模并不大,城内面积估计为3万平方米。城址延续使用的时间为距今5300~2800年。城内发现大量地面居住建筑址,还见到不少以人、畜为牺牲的祭祀坑。有人认为这座城址还只是一个具有中心聚落意义的城堡,属于“雏形城市”,也可能是“军事民主制时期部落联盟中心”,不一定是一个真正统治一方的政治中心。

  史前时代较早的城址在南方地区也有发现。湖南澧县城头山遗址发现了迄今中国最古老的城址,年代在距今6000多年前,最早兴建于大溪文化时期。城头山城址主体建筑为屈家岭文化时期,平面为圆形,直径300米有余,面积约8万平方米。城垣夯筑而成,顶部保存宽度约7米。城外有城壕环绕,城内有夯土祭坛基址,还发现附有排水沟系统的红烧土道路。城中还建有制陶作坊区,在城北部位则发现有大片墓地。

  [4]

  新石器时代繁荣期结束后,进入准文明时代的龙山文化时期,过去的聚居传统又有了明显的改变,考古至今没有发现这一时期较大的聚落遗址,村庄内也没有见到专门的制陶作坊区,窑场都散布在一些房屋附近,明确分属于某个家庭单位;窖穴都掘在室内,私有财产观念有了明显的表现。村落内也没发现是否有中心广场,周围也不见有深深的壕沟。不过在龙山时代却见到许多城堡遗址,这是比一般意义的聚落级别更高的一些中心聚落,有的则可能具有了早期国家的功能。

  通过新石器时代繁荣期主要是仰韶文化时期的聚落规模、聚落布局、聚落演变的考察,对史前聚落功能、聚落性质有了一定的了解。在繁荣期的前期,大型环壕聚落已经出现,它表明以血缘为基础的大群体的形成,在聚落内同时也明确表现了家庭的本体社会结构。在繁荣期的后期,由于大型中心聚落的发展,标准的城邑已经形成,聚落已突破家族、氏族的界限,出现了超血缘的以更高管理形式为基础的新的社会联合体,文明形成的进程进入最后的发展阶段。

标签: 史前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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