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豪族,指的是以一个有力的大家族为核心,通过血缘、宗族等手段控制宗族成员、门生、宾客、佃户等依附人口结合而成的一个大集团。
豪族是东汉至魏晋时一种社会形态,是在一定历史时期和范围内形成的一种社会制度和社会关系,是东汉至魏晋时期的政治基础。豪族的产生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上层阶级经过政治角力和长期演变,以各种关系做为纽带而形成的政治势力。其中,通过婚姻关系形成的联姻,对豪族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关系。可以说,很多豪族都是通过联姻方式逐步壮大而形成的。
一、东汉豪族的特点
东汉是一个建立在大地主和大豪族基础上的朝代,刘秀的帝业是建立在豪族地主阶级的支持之上的。做为回报,豪族大地主阶层在政治上的地位也被加强了。在官吏的任用上,东汉的察举制也好,征辟制也好,都以注重门第和出身,长此以往,各级政权都被豪族地主把持,很多大豪族地主累世为官,形成了可以影响整个社会的政治势力。
豪族大地主都是占有大量土地的。在古代农业社会,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社会财富的主要体现。豪族们不论是兼并也好,获得政府的赏赐也好,又或者是强占也罢,他们都无一例外的对土地进行疯狂的兼并,甚至连公田都不放过。
有人占田,就有人失田。那些失去了土地的农民,为了生存只得依附在豪族大地主的门下,成为他们的“徒附”。这是一种半农奴身份的农民,他们不仅替豪族耕种田地,还是豪族的私兵。他们被控制在豪族的土地上面,很多人没有户籍,失去人身自由。而豪族地主们为了自身利益,还会组织私人武装,这种武装也往往是由这些徒附们组成的。他们被编成“部曲”,既是生产者,也是武装者。
相对于豪族地主阶层,一般的中小地主阶层要想入仕,就必须依附豪族阶层。而豪族大地主为了扩充势力,也愿意拉拢那些中小地主。在表现方式上,出现了一种新型的依附关系——门生故吏。这些人是在政治上依附豪族地主的一股庞大的势力,也是豪族地主控制政治的一种有效手段。门生故吏与豪族地主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政治上是君臣关系,感情上是亲属关系。他们往往形成政治上的合力,维护并扩展各自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地位。
二、豪族的婚姻特征
豪族婚姻有三个基本特征,既等级性、地域性和家族性。
所谓等级性,就是婚姻双方有着比较接近的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正如王充在《论衡》中所说:“富贵之男取富贵之妻,富贵之女亦得富贵之男”。上自皇帝选妃,下至中小地主娶妻,都要求符合等级制度。这是东汉后期豪族地主阶层对封建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垄断的结果,也是一种几乎蔓延贯穿整个封建社会的婚嫁等级性特征。
(通婚的士族)
所谓地域性,指的是豪族之间的婚姻形成的同一地域内的圈子。这种圈子基本上以一个郡县为范围,距离并不十分远。因为在同一个郡县内,豪族之间拥有更多的利益牵连,通过婚姻更容易形成一个庞大的社会网络,从而垄断一个郡县的政治系统以及发言权,对婚姻缔结的双方都有利,当然,那些特别大的豪族的婚姻地域性更广一些,他们的势力触角延伸得更远,能与他们并驾齐驱的豪族也更少一点,所以不可避免的会将势力范围延伸至更远的地方。
所谓家族性,指的是两个豪族之间存在多起联姻。随着姻亲关系的加强,两个豪族之间的共同利益也越来越多,共同的世界观和权力观促使他们结合得更加紧密。
三、豪族婚姻对门阀制度的影响
婚姻是一种血缘关系的纽带,它可以将不同地区的豪族地主们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形成延亘数代的豪门高族。
(士族通婚)
“门阀”指的是“家门阀阅”,最开始是建立在官员选拔制度之上的。为了更好的维护本身的利益,豪族地主们把持的政治集团在选拔官员时,依据的不是才干和品德,而是出身和血统,形成了一种“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政治局面。
东汉时的外戚,就是依靠婚姻制度而获得政治地位的典型。外戚凭借与皇帝的婚姻关系,往往很容易进入政治权力核心,他们又凭借这种得天独厚的条件,与更多的高官豪族缔结姻亲关系,这在东汉政坛上是屡见不鲜的现象。同样,那些豪族高门也有着严格的婚姻等级制度,“士庶不婚”是大家奉行的共同信仰。
东汉是一个土地兼并非常剧烈的朝代,也是豪族阶层发展演变的关键时期。这种演变的过程中社会关系网络的构建和拓展是相伴始终的,是豪族在东汉社会世族化、士族化的进程中,出于实际需要与理性考虑,有意识的积极编织构建的。
做为一种血缘关系,婚姻是豪族组织存在的基础。在原有的血缘社会关系网络不足以提供豪族的各方面资源,以维系其势位、促进其实现更大的发展时,豪族开始广泛利用婚姻关系扩充关系网,以实现宗族组织的社会化和权力占有的家族化、世袭化。
通过婚姻关系在内,由宗族、利益等关系,编织的豪族间的社会关系网络,实现了豪族权力的再生产,实现了新的关系构组,豪族得以一步一步向中央王权靠拢,甚至实现对权力的世代占有,于是门阀便形成了。
纵观东汉社会,无论政治上还是经济上,豪族对社会的控制、土地的占有和浮夸奢靡的社会风气的盛行都有着直接的联系。而大士族联姻对象早已超越地域局限,划分出不同的婚姻圈。这些通过婚姻缔结出来的门阀,会因相似的政治抱负、共同的政治利益走到一起,又因为家族性质、社会地位而结为党羽,形成了东汉政权中具有共同政治利益的一个个豪族集团,围绕最高权力展开斗争。
豪族之间形成的婚姻网络为豪族们争夺国家权力提供了方便,因婚姻关系缔结出的豪门纽带,也是祸福均沾,共享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这就是婚姻制度对东汉豪门的作用,也是他们通过强强联合,把控国家资源的一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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