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居士 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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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宗大历七年(772年)正月,白居易出生于一个“世敦儒业”的中小官僚家庭。白居易出生不久,家乡发生战争。藩镇李正己割据河南十余州,战火烧得民不聊生。白居易二岁时,任巩县令的祖父卒于长安,紧接他的祖母又病故。白居易的父亲白季庚先由宋州司户参军授徐州彭城县县令(公元780年),一年后因白季庚与徐州刺史李洧坚守徐州有功,升任徐州别驾,为躲避徐州战乱,他把家居送往宿州符离安居。白居易得以在符离度过了童年时光。而白居易聪颖过人,读书十分刻苦,读得口都生出了疮,手都磨出了茧,年纪轻轻的,头发全都白了。[1]

贞元十六年(800)中进士,十八年,与元稹同举书判拔萃科。二人订交。以后诗坛元白齐名。十九年春,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元年(806),罢校书郎,撰《策林》75篇,登"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授县尉。作《观刈麦》、《长恨歌》。元和二年回朝任职,十一月授翰林学士,次年任左拾遗。四年,与元稹、李绅等倡导新乐府运动。五年,改京兆府户曹参军。他此时仍充翰林学士,草拟诏书,参与国政。他能不畏权贵近,直言上书论事。元和六年,他因母丧居家,服满,应诏回京任职。十年,因率先上疏请急捕刺杀武元衡凶手,被贬江州(今江西九江)司马。

次年写下《琵琶行》。在庐山建草堂,思想从"兼济天下"转向"独善其身",闲适、感伤的诗渐多。元和十三年,改忠州刺史,十五年还京,累迁中书舍人。因朝中朋党倾轧,于长庆二年(822)请求外放,先后为杭州、苏州刺史,颇得民心。文宗大和元年(827),拜秘书监,明年转刑部侍郎,四年,定居洛阳。后历太子宾客、河南尹、太子少傅等职。会昌二年(842)以刑部尚书致仕。在洛阳以诗、酒、禅、琴及山水自娱,常与刘禹锡唱和,时称刘白。会昌四年,出资开凿龙门八节石滩以利舟民。

806年,白居易罢校书郎。同年四月试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及第,授盩庢县(今西安周至县)尉。807年,任进士考官、集贤校理,授翰林学士。808年任左拾遗,迎取杨虞卿从妹为妻。810年改任京兆府户部参军,811年母亲陈氏去世,离职丁忧,归下邽。814年回长安,授太子左赞善大夫。

任左拾遗时,白居易认为自己受到喜好文学的皇帝赏识提拔,故希望以尽言官之职责报答知遇之恩,因此频繁上书言事,并写大量的反应社会现实的诗歌,希望以此补察时政,乃至于当面指出皇帝的错误。白居易上书言事多获接纳,然而他言事的直接,曾令唐宪宗感到不快而向李绛抱怨:“白居易小子,是朕拔擢致名位,而无礼于朕,朕实难奈。”李绛认为这是白居易的一片忠心,而劝谏宪宗广开言路。

815年,宰相武元衡遇刺身亡,白居易上表主张严缉凶手,被认为是越职言事。其后白居易又被诽谤:母亲看花而坠井去世,白居易却著有“赏花”及“新井”诗,有害名教。遂以此为理由贬为江州(今江西九江)司马。818年冬,被任命为忠州(今重庆市)刺史,819年到任。820年夏,被召回长安,任尚书司门员外郎。

白居易的母亲虽因看花坠井去世,然而白居易早有许多咏花之作,而依宋代的纪录,新井诗作于元和元年左右(新井诗今已失传),可见此事不能构成罪名。他被贬谪的主因,很可能与他写讽谕作品而得罪当权者有关。贬谪江州是白居易一生的转折点:在此之前他以“兼济”为志,希望能做对国家人民有益的贡献;至此之后他的行事渐渐转向“独善其身”,虽仍有关怀人民的心,表现出的行动却已无过去的火花了。然而白居易在江州虽不得志,大体上仍能恬然自处,曾在庐山北建草堂,并与当地的僧人交游。

818年,白居易的弟弟白行简至江州与白居易相聚。当白居易被任命为忠州刺史时,白行简也一同与兄长溯江而上。途中与元稹相遇于黄牛峡,三人相游之处被称为三游洞。在忠州任职的时间,白居易在忠州城东的山坡上种花,并命名此地为“东坡”。

香山居士 白居易

820年冬,转任主客郎中、知制诰。821年,加朝散大夫,始正式著五品绯色朝服,(绯色即朱色,为五品以上官员所用的服色。)转上柱国,又转中书舍人。822年,白居易上书论当时河北的军事,不被采用,于是请求到外地任职,7月被任命为杭州刺史,10月到任。任内有修筑西湖堤防、疏浚六井等政绩。824年5月,任太子左庶子分司东都,秋天至洛阳,在洛阳履道里购宅。825年,被任命为苏州刺史,5月到任。826年因病去职,后与刘禹锡相伴游览于扬州、楚州一带。

在杭州刺史任内,见杭州有六口古井因年久失修,便主持疏浚六井,以解决杭州人饮水问题。又见西湖淤塞农田干旱,因此修堤蓄积湖水,以利灌溉,舒缓旱灾所造成的危害,并作《钱塘湖石记》,将治理湖水的政策、方式与注意事项,刻石置于湖边,供后人知晓,对后来杭州的治理湖水有很大的影响。离任前,白居易将一笔官俸留在州库之中作为基金,以供后来治理杭州的官员公务上的周转,事后再补回原数。当这笔基金一直运作到黄巢之乱时,当黄巢抵达杭州,文书多焚烧散失,这笔基金才不知去向。

西湖有白堤,两岸栽种有杨柳,后世误传这即是白居易所修筑的堤,而称之为白公堤。事实上这道“白堤”在白居易来杭州之前已存在,当时称为“白沙堤”,且见于白居易的诗作之中。当白居易在杭州时,元稹亦从宰相转任浙东观察使,浙东、杭州相去并非太远,因而二人之间有许多往还的赠答诗篇。当白居易任满离开杭州时,元稹要求白居易交出全部的作品,编成《白氏长庆集》五十卷。

在苏州刺史任内,白居易为了便利苏州水陆交通,开凿了一条长七里西起虎丘东至阊门的山塘河,山塘河河北修建道路,叫“七里山塘”,简称“山塘街”。

827年,白居易至长安任秘书监,配紫金鱼袋,换穿紫色朝服(三品以上官员所用的服色)。828年,转任刑部侍郎,封晋阳县男。829年春,因病改授与太子宾客分司,回洛阳履道里。830年12月,任河南尹。831年七月元稹去世。832年,为元稹撰写墓志铭,元家给白居易润笔的六七十万钱,白居易将全数布施于洛阳香山寺。833年,因病免河南尹,再任太子宾客分司。835年,被任命为同州刺史,辞不赴任,后改任命为太子少傅分司东都,封冯翊县侯,仍留在洛阳。839年10月得风疾。841年,罢太子少傅,停俸。842年,以刑部尚书致仕,领取半俸。846年8月去世,赠尚书右仆射。葬于龙门(今龙门石窟之白园)。

晚年的白居易大多在洛阳的履道里第度过,与刘禹锡唱和,时常游历于龙门一带。作《池上篇》、《醉吟先生传》自况。845年,白居易74岁,尚在履道里第举行“七老会”,与会者有胡杲、吉皎、郑据、刘真、卢贞、张浑与白居易;同年夏,以七老合僧如满、李元爽,画成“九老图”。白居易晚年笃信佛教,号香山居士,为僧如满之弟子。

晚年白居易的生活,大多是以“闲适”的生活反应自己“穷则独善其身”的人生哲学。而844年,73岁的白居易出钱开挖龙门一带阻碍舟行的石滩,事成后作诗《开龙门八节石滩诗二首并序》留念,诗中仍反映出他“达则兼济天下”的人生观。[2]

香山居士 白居易

题材集中是白居易讽喻诗的艺术特色之一。他一般只选择最典型的一件事,突出一个主题,“一吟悲一事”,主题非常明确。为使主题更明确传达给读者,或诗题下加小序点明主题,或“卒章显其志”突出主题。其次,白诗的艺术特色还表现在刻画人物上,他能抓住人物的特征,用白描方法勾勒出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但白诗的诗意并不浅显,他常以浅白之句寄托讽喻之意,取得怵目惊心的艺术效果。《轻肥》一诗描写了内臣、大夫、将军们赴会的气概和席上酒食的丰盛,结句却写道:“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这是一幅多么惨烈的情景。

闲适诗和讽喻诗是白居易特别看重的两类诗作,二者都具有尚实、尚俗、务尽的特点,但在内容和情调上却很不相同。讽喻诗志在“兼济”,与社会政治紧相关联,多写得意激气烈;闲适诗则意在“独善”,“知足保和,吟玩性情” (《与元九书》),从而表现出淡泊平和、闲逸悠然的情调。

白居易的闲适诗在后代有很大影响,其浅切平易的语言风格、淡泊悠闲的意绪情调,都曾屡屡为人称道,但相比之下,这些诗中所表现的那种退避政治、知足保和的“闲适”思想,以及归趋佛老、效法陶渊明的生活态度,因与后世文人的心理较为吻合,所以影响更为深远。如白居易有“相争两蜗角,所得一牛毛” (《不如来饮酒七首》其七)、“蜗牛角上争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对酒五首》其二)的诗句,而“后之使蜗角事悉稽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八)。即以宋人所取名号论,“醉翁、迂叟、东坡之名,皆出于白乐天诗云”(龚颐正《芥隐笔记》)。宋人周必大指出:“本朝苏文忠公不轻许可,独敬爱乐天,屡形诗篇。盖其文章皆主辞达,而忠厚好施,刚直尽言,与人有情,于物无着,大略相似。谪居黄州,始号东坡,其原必起于乐天忠州之作也。”(《二老堂诗话》)凡此种种,都展示出白居易及其诗的影响轨迹。

白居易是中唐时期影响极大的大诗人,他的诗歌主张和诗歌创作,以其对通俗性、写实性的突出强调和全力表现,在中国诗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在《与元九书》中,他明确说:“仆志在兼济,行在独善。奉而始终之则为道,言而发明之则为诗。谓之讽谕诗,兼济之志也;谓之闲适诗,独善之义也。”由此可以看出,在白居易自己所分的讽喻、闲适、感伤、杂律四类诗中,前二类体现着他 “奉而始终之”的兼济、独善之道,所以最受重视。同时提出了自己的文学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而他的诗歌主张,也主要是就早期的讽谕诗的创作而发的。[3]

早在元和初所作《策林》中,白居易就表现出重写实、尚通俗、强调讽喻的倾向:“今褒贬之文无核实,则惩劝之道缺矣;美刺之诗不稽政,则补察之义废矣。……俾辞赋合炯戒讽喻者,虽质虽野,采而奖之。”(六十八《议文章》)诗的功能是惩恶劝善,补察时政,诗的手段是美刺褒贬,炯戒讽喻,所以他主张: “立采诗之官,开讽刺之道,察其得失之政,通其上下之情。”(六十九《采诗》)他反对离开内容单纯地追求“宫律高”、“文字奇”,更反对齐梁以来“嘲风月、弄花草”的艳丽诗风。在《新乐府序》中,他明确指出作诗的标准是:“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谕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诫也;其事核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其体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这里的“质而径”、“直而切”、 “核而实”、“顺而肆”,分别强调了语言须质朴通俗,议论须直白显露,写事须绝假纯真,形式须流利畅达,具有歌谣色彩。也就是说,诗歌必须既写得真实可信,又浅显易懂,还便于入乐歌唱,才算达到了极致。

白居易对诗歌提出的上述要求,全部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补察时政。所以他紧接着说:“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 (《新乐府序》)在《与元九书》中,他回顾早年的创作情形说:“自登朝来,年齿渐长,阅事渐多,每与人言,多询时务;每读书史,多求理道,始知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为时为事而作,首要的还是“为君”而作。他也说:“但伤民病痛,不识时忌讳”(《伤唐衢二首》其二),并创作了大量反映民生疾苦的讽谕诗,但总体指向却是“唯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寄唐生》)。因为只有将民情上达天听,皇帝开壅蔽、达人情,政治才会趋向休明。

《琵琶行》与《长恨歌》是白居易写得最成功的作品,其艺术表现上的突出特点是抒情因素的强化。与此前的叙事诗相比,这两篇作品虽也用叙述、描写来表现事件,但却把事件简到不能再简,只用一个中心事件和两三个主要人物来结构全篇,诸如颇具戏剧性的马嵬事变,作者寥寥数笔即将之带过,而在最便于抒情的人物心理描写和环境气氛渲染上,则泼墨如雨,务求尽情,即使《琵琶行》这种在乐声摹写和人物遭遇叙述上着墨较多的作品,也是用情把声和事紧紧联结在一起,声随情起,情随事迁,使诗的进程始终伴随着动人的情感力量。除此之外,这两篇作品的抒情性还表现在以精选的意象来营造恰当的氛围、烘托诗歌的意境上。如《长恨歌》中“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琵琶行》中 “枫叶荻花秋瑟瑟”“别时茫茫江浸月”等类诗句,或将凄冷的月色、淅沥的夜雨、断肠的铃声组合成令人销魂的场景,或以瑟瑟作响的枫叶、荻花和茫茫江月构成哀凉孤寂的画面,其中透露的凄楚、感伤、怅惘意绪为诗中人物、事件统统染色,也使读者面对如此意境、氛围而心灵摇荡,不能自已。贞元十六年(800)中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集贤校理,参与整理国家藏书。后擢翰林学士。元和十年(815)贬为江州司马。文宗即位,迁刑部尚书。武宗时以刑部尚书致仕。晚年退居洛阳香山,自号香山居士,他对现实主义诗歌的发展 有卓著的贡献。在整理集贤院藏书时,使他有机会接触大量的藏书,对他的文学创作有很大的影响。私家藏书颇富,建有藏书楼,名“池北书库”。他曾作《池上篇》,言其“罢刑部侍郎时,有栗千斗,书一车”。著有《白氏长庆集》等。他曾以自己藏书为基础,编撰了一部词语佳句类书《白氏经史事类六帖》(又名《白氏六帖》),分为1 367门。宋代黄鉴著《杨文公谈苑》记载:“人言白居易作《六帖》,以陶家瓶数千,各题门目,作七层架,列置斋中。命诸生采集其事类,投瓶中。倒取之,抄录成书。”可见《白氏六帖》在最初搜集资料时,就开始以类汇集。另编有《元白因继集》、《刘白唱和集》、《洛下游赏宴集》(又名《洛中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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