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史前历史的发现,让人们重新认识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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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史 前 历 史

  史前历史是没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对史前历史的探索只能依靠古生物学、古气候学、古人类学、考古学、民族学等学科所提供的研究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经典的史前历史已被定为是国家产生以前的人类历史,开始于人类的起源,终结于国家的产生。

  对于史前历史的研究目前分为两个阶段;前一个阶段叫做蒙眛史,后一个阶段叫做野蛮史。笔者先简单介绍一下权威部门的经典论述。

  一, 传统蒙昧史要

  从猿到人进化时期的原始群,属于正在形成中的人类群团。人类刚刚从动物界中分离出来,流徙于热带、亚热带的森林中和湖边、河畔。为了对付十分严峻的生活环境,他们结成十几个、几十个人的小群体,依靠集体的力量生存。

  人们在原始群中共同采集可食用的植物,觅食昆虫、蝼蚁、蜥蜴,捕鱼捉鳖、网鸟取蜜,猎取野兽。由于食物来源匮乏,即使得到一点点食物也要在原始群中分食。它们使用天然的石器、骨器、树枝、荆藤,集体进行采集和渔猎,过着群居、杂婚的原始生活。

  由于当时的生产力极其低下,人们没有能力单独同自然力作斗争,必须联合起来共同劳动,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生产关系的基本特征是生产资料为原始公社成员共同占有,劳动产品实行平均分配,没有剩余产品,没有阶级和剥削,实行原始共产主义原则。

  原始公社是人类社会的雏形,是原始社会的最初阶段,是血缘家族产生的基础。血缘家族是人类社会最早的组织形式,是早期人类从原始公社的群居杂婚的状态中,解放出来的社会组织和进化形式。

  形成血缘家族的婚姻形式被称为血缘婚。在血缘家族中,所有同辈的女子都是同辈男子的共同妻子,同样所有同辈的男子也是所有同辈女子的共同丈夫。这种婚姻形式排除了母子、父女之间的性关系,使人类逐渐避免因原始杂婚所造成的人口体质和人口智力低下现象的延续。

  在血缘婚阶段,一个血缘集家族就是一个生产单位和经济共同体。在其内部两性间的社会分工已经开始。妇女主要从事采集、挖掘和原始农业,男子则主要从事狩猎和建造工作。血缘家族也是氏族社会产生的基础。

  人类的蒙昧史相当漫长也相当复杂。在进入野蛮时期以后,人类社会的发展开始加快。由极其缓慢的发展进化开始加速度发展。

  二, 传统野蛮史要

  人类社会进入野蛮时期以后,血缘家族发展扩大为母系氏族。母系氏族社会是以母亲的血缘关系结成的原始社会的基本单位。它是在血缘家族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中逐渐形成的。是世界上各民族普遍经历过的历史阶段。

  在母系氏族公社中,妇女在生活和生产中起着作用。世系按母亲计算,实行母系继承制,孩子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母系氏族公社产生于旧石器时代晚期,经过了中石器时代,在新石器时代达到鼎盛时期。妇女在氏族公社中居于支配地位,氏族首领也由她们中间的德高望重者担任。除了管理氏族公社的内部事物外,妇女主要从事采集、育儿、制作生活用品,使生活的供给比较稳定。男子则主要从事捕捞、狩猎和建造活动。

  新石器时代是母系氏族公社的鼎盛时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氏族人口不断增加,血缘婚姻已变得难以维持,于是逐渐出现了对偶婚姻。对偶婚姻是由一对较为确定的夫妻组成,但结合并不牢固,也不排除婚外恋。对偶婚姻并不构成独立的经济单位,所生的孩子留在妻方的氏族内。社会的基本经济细胞仍是母系氏族。

  对偶婚姻的发展经过了几个阶段。起初对偶婚姻的配偶并不居住在一起,而是各自居住在自己的母系氏族里,婚姻采取丈夫对妻子拜访的形式,这就是所谓的“望门居”。随着对偶婚姻的发展和巩固,丈夫迁往妻方氏族居住,这就是所谓的“从妇居”。氏族的首领往往由年长的妇女担任,但氏族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氏族议事会,由全体成年男女参加,他们享有平等的权利。

  每个母系氏族公社都有自己的名称、墓地,在社会生活中,崇敬共同的祖先和图腾。在婚姻关系上,逐渐禁止族内群婚,开始同其他氏族公社实行族外群婚。在氏族公社里,除了氏族成员的个人日常用品和随身工具外,土地、房屋、牲蓄、牧场等都归氏族所有。氏族成员共同劳动、共同消费,没有贵贱、贫富之分,过着平等的共产生活。

  母系氏族公社是一个坚固的血缘集团,是人类生产获得初步发展,能维持比较定型的群体生活,禁忌近亲通婚的基础上形成的。他们必须和其他氏族成员通婚,因此母系氏族产生以后,族外的群婚也出现了。人们通过这种方式使各个原始集团之间,发生了一定的联系。互相通婚的氏族组织形成了早期的部落社会。

  原始部落组织是由两个以上具有相同或相近血缘关系的氏族或胞族联合组成的社会组织。每个部落都有自己的名称、地域,都有共同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也有相通的方言。管理部落事物的最高权力机构是部落议事会。由参加这个部落的氏族首领和军事首长组成。有的部落还要推荐一名议事会成员作为部落组织的首领。

  自从社会大分工以后,无论是在农业生产还是在牧业生产中,都需要较强的劳动力。男子的劳动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妇女转为从事家务劳动。妇女的家务劳动同男子谋取生活资料的劳动比较,处于次要的从属地位,男子的劳动高于妇女的劳动。这就促使以母系为中心的母权制氏族,逐渐转变为以父系为中心的父权制氏族社会。

  由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的转变,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母权制的遗俗在很长时间内被保存下来。父系氏族社会仍然保留着母系氏族公社的民主性质,它由若干个家长制大家族组成。家长制大家庭是父系氏族社会的基本经济细胞,往往包括三、四代的父系亲属,集体耕种属于氏族的被的土地,在大家庭内共同消费。

  母权制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从此妇女成为父权制家族中,料理家务的不自由的劳动力。

  在氏族社会后期,战争逐渐增多,为了对付共同的敌人和保障生存区域的安全,两个以上的部落联合组成了一种更大的社会组织,叫做部落联盟。部落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联盟议事会,也叫“贵族议事会”。由参加这个联盟的各个部落代表组成,此外还设有联盟大酋长、军事首领、平民大会等。

  部落联盟的形成,扩大了各个部落之间的经济和文化联系,扩展了地域和军事关系,同时也加强了部落酋长和联盟首长的权力,出现了王权的萌芽。部落联盟是更高级的社会组织,也是国家形成的社会基础。

  <熊猿论新说>

  由神秘熊猿进化而来的原始人类,作为万物之灵、百兽之王,他们单体的生存能力达了

  顶峰。他们继承了隐匿洞穴时代的独立自主和个体生活的风俗习惯,以少量的采摘、挖掘、伏击、渔猎为生。他们分散在广袤的草原、丘陵、湖边、河畔,利用地形地势在背风避水、便于隐蔽的地点,建造地窖、火塘、掩体、棚屋、围栏、套间、阁楼等。制造出更加精良的工具和武器,烧制出便于贮存的熟食和美味。

  原始人善于利用陷阱、绊索、拦网、投掷物伏击、诱杀较大的动物。他们偏爱较大的动物,主要是投入少产出多,也可以从中获得惊喜感、胜利感、征服感,进行精神享受。他们利用尚无天敌的动物心理优越感强,警惕性差的弱点,可以接近、智取最大的草食动物猛犸象,也可以诱杀最大的杂食动物大雷熊和最大的肉食动物剑齿虎。控制了大型动物的发展,无意中保护了弱小动物和草原植物。

  原始人类虽然没有天敌,但其追击速度慢、持续耐力差,两只脚的追不上四只脚的,重心高的追不上重心低的。所以不能围猎较多的动物,只能伏击、偷袭、诱杀猎物。他们加强了交流与协作,使语言、思维、技能、联络有所提高,但集体狩猎的效果不好,集体协作的意义不大,使得交流与协作主要发生在个体家庭之中。

  多数学者认为在洞穴、湿地、滩涂、涧底、崖下发现的大量动物遗骨,可以证明原始人类能利用石器、骨器、木矛、火把围追、堵截成群的动物,使他们陷入绝境或掉到崖下。其实那只是动物的墓场。是某种动物衰弱后、临死前自动走到僻静的地方,以免被肉食动物吃掉。动物的坟场一般都在阴暗之处,不易被发现的地方,减少了临终者被折磨的痛苦。有些动物就逐渐形成了临终走向墓场的习惯。

  对动物心理学略有了解就会知道,群居动物中的长者和首领,对生存环境非常了解,组织、指挥能力也很强。它们总是在自己熟悉的草场、开阔的水旁长途迁徙。它们的嗅觉、听觉很发达,警惕性也很高,休息时四面放哨。袭击者越多异味越大、动静越大,越容易被发现,它们就会在投掷距离外望风而逃。而且某种动物能被原始人类成批地围捕,那也就会在豺狼、虎豹的长途奔袭中灭绝了。即使围猎能够成立,人们也是将猎物进行分配。由每个人背回家中烧制成食品,全家共享,而不可能就地生吃,留下遗骨堆于隐蔽的地方。

  这一点是可以证实的。比如精选几千名田径、竞技、搏击、狩猎健儿,到东非野生动物园。在动物迁徙的道路上,先围堵较弱小的羚羊。模仿原始人类只能拿着粗糙的石器、骨器、木器、火把。因为制作弓箭、人工取火、放牧骑马、精良工具的出现还不到一万年。当现代人离开现代工具就会明白,围追野生动物是多么不可能的故事。即使弱小的羚羊不改道而行,经过整顿后它们也会利用地形、地势选择薄弱环节,发动冲击突出重围。在这一过程中,羚羊会快速、连续、猛烈地顶撞、踢踏猎人,结果一定是猎人比猎物的伤亡还惨重。

  人们的交流与协作主要是在建造棚屋、制造工具、烧制食品方面。在建造越来越大的棚屋和作坊过程中,人们的交往与集体活动越来越密切,但基本上还是分散的定居形式,总体上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假设原始人类能集体群居的话,那周围很快就会缺少食物,就要放弃原来的棚屋,长途迁徙不断的重建棚屋。这样就破坏了生态平衡,也破坏了自己的生存环境,包括自身都不能持续发展下去。

  三, 蒙昧史新说

  蒙昧时代是人类的幼年时期,人们虽然愚昧无知、天真浪漫,但生活资料很容易取得,精神上有君临天下、独步武林的境界。人们比动物们更有时间教育、培训、观照下一代,孩子们大多都很愉快。由于人们对于各种自然现象的发生、变化缺乏基本知识,产生了很多困惑,以为日、月、水、火、风、雨、雷、电和某样物品、某种植物、某些动物都具有灵性,因此把它们当做神灵来崇拜,祈求消灾得福。

  原始人类具有丰富的想象力和强烈的求知欲,产生了人类文化的最初精华,奠定了自然崇拜和原始宗教的基础。在墓穴崇拜和原始宗教的活动中,人们经常聚集在一起,交流经验,探讨不明事物。在作坊中的交流与协作更加密切,他们共同研究工具和武器的制造、改进和提高,探讨建造和烧制技术的更新、协作和提高。原始人们在各个方面的发展都很顺利,在自由探索、自行其是、自然交往、自主恋爱的散居生活中,心理素质、语言思维、生存技能、社会活动都有长足的发展。

  在蒙昧时期人们初步掌握了生物界和自然界的一些变化规律,古地中海大盆地又提供了良好的自然条件,人类应该发展的比较快。可是上天给人类设置了很多障碍,只让人类具有近距离爆发力,去控制暂无天敌、警惕性较差的大型动物,避免了大型动物无限制发展。

  恐龙时代后期,就是因为恐龙向大型化发展,数量无限增加,破坏了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食物短缺来不及再生,导致全球大陆的荒漠化,自身也就难以生存了。上天造就人类以后,用人类来调节生态平衡。虽然也多次出现了冰河期和荒漠期,由于人类的作用使其强度减小,相对成为小冰期和局部沙漠。

  原始人类由于只能采用分散定居的生活方式,他们的发展进化非常缓慢。经过了漫长的岁月,人类的体能、技能、智能、语言、意识达到了一定水平,质量、数量不断增加,他们开始走出人类的摇篮古地中海大盆地,向四周扩展开发更加广阔的新天地。

  孩子们大多在父母的教育、观照、培训中生活的很愉快,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也很好奇,对人类的精神活动也会产生崇拜和向往。孩子们长大以后,带着生存绝技和个人梦想,在君临天下、独步武林的感觉中,去开创新生活走向新天地。

  在蒙昧时期原始人类由于分散定居的生活方式,个人生活能力和独立性很强。人们之间很少争斗,在建造房屋、制造工具、采集渔猎、精神活动等方面的交流、协作比较自由,也无法控制他人和异性。

  原始人类由于分散定居,使得语言、思维、交流、协作发展缓慢,经常回家不便远行,活动范围有限,而且男女交往需要较高的技巧,婚配成功率低,所以早期人类的发展还是很缓慢。当人们沿着北温带到达亚、非、欧大陆腹地时,时间已经过去了几十万年。

  在蒙昧时期人类度过了天真、愉快的幼儿阶段。这一时期加上熊猿时代大约100万年,是上苍设置的最美好时期,用来创造和培育灵魂动物——人类。当人类在完成调节地球的食物链、动物圈、生态圈任务的同时,由于没有了天敌也有无限发展的趋势。这样上苍就制造了一个非常隐蔽的天敌,来改变人类的发展模式。

  这个非常隐蔽的隐形天敌使人类加快了发展速度,被迫组织起来开始了社会化生活。这个隐形天敌虽然促进了人类的进步,但也给人类带来无穷的困惑和苦难,至今人类也没能逃出它的魔爪。

  四, 野蛮史新说

  当人类的足迹便布非、欧、亚大陆时,万物之灵的身材已达到1.5—1.6米,体重大约50—60公斤,大脑容量已达到1200—1500毫升。原始人类虽然发展异常缓慢,但经过了几十万年的进化,终于产生了人口过剩,使生活资料相对短缺。

  到了这一时期,刚刚成年的青少年外出觅食渔猎,搜集生活资料,经常遇到同类的争抢,生活资料取舍越来越困难。生活区域内同类的活动也越来越多,在交流、协作中开始强者多得多占。分配不均和不合理协作,使他们感到不愉快,不断产生烦恼和争斗。

  这种境遇就迫使青少年常常返回父母家中,与生存能力较强、生活经验丰富的父母共同生活。为了生存斗争的需要,迫使个体家庭不得不牺牲部分自主,把父辈家庭与子辈家庭结合起来,靠集体的技能觅食渔猎、建造棚屋、制造用品、烧制熟食。在共同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加强了血缘关系纽带,放松了姻缘关系纽带。

  由于生活资料越来越难索取,在分配食品、用品、居室、工具时,父母总是偏向自己的子女,给儿媳和女婿的物品较差、较少。这种情况就迫使儿媳和女婿逐渐返回到自己的父母家中。这样以自由婚姻为基础的个体家庭开始破产了,代之以由兄弟姐妹和姐妹所生的子女组成的血缘家族。血缘家族往往能达到三、四代子女,生存方式由分散定居逐渐转变为集中生活定期迁徙。

  血缘家族是单一的经济共同体,内部没有小家庭,也不是正式的社会组织。家族成员在首领和长辈的安排下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共同消费,过的是原始共产主义生活。血缘家族内部减少了自由发挥和自主行动,加强了组织和教育,加快了语言和思维的发展,交往和协作的技能明显提高。当时人类的知识很有限,首领和长辈也有很多偏见和偏爱,所以生活中出现了不合理、不公正、较野蛮的事件。

  血缘家族都是母系家族,自由婚姻以对偶婚姻关系保存下来,同时出现了血缘婚姻。由于个人行动受到一定限制,也产生了诱奸和强奸。以血缘为主的婚姻并不是完全的族内群婚,双向选择也起一定作用,也可以有族外艳遇。血缘婚姻时期可以排除母子之间的性关系,但不能排除父女之间的性关系。因为母亲可以确认自己所生的孩子,父亲不能确认自己所生的孩子。当时还没有意识到父女关系的重要性,而且父亲也可能在其他的血缘家族中。

  在血缘家族中,个人为了生存只能牺牲部分自由,与家族成员协同作战、觅食渔猎。在集体活动中增加了交流、探索、培训、模仿等内容,对知识、技能的传播和语言、思维的提高有很大好处。各个家族之间虽然为了生活资料经常发生争抢、打斗,但也有少量的合作和交往,也有家族外的恋爱。主要是在经济上和食宿时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血缘家族的首领往往由能力较强、生存经验丰富、德高望重的长辈担任,没有性别歧视也不需要正式选举,而是自然形成。族内成员的分工是按实际能力和个人意愿由首领确定,并非是按性别分工。妇女们只是凭借朴素的个人感情,偏爱自己的子女和照顾老幼病残,强健的女性也跟随男子外出渔猎、驱赶外族、建造房屋、制造工具。老弱的男子也跟随妇女在附近采集、挖掘、制作生活用品、烧制熟食、从事家务活动。

  由于自然资源的相对短缺,血缘家族在首领的带领下,为了寻找新的生存资料,开始了向有利于自身生存的地方移动,生活方式逐渐由集中定居、定期迁徙转变为不断迁居。在流徙过程中,较强的家族按季节、气候定期轮回,进行四季轮作驱赶外族,一年后又回到原来的驻地,而且势力范围不断扩大。较弱的家族则被迫向北寒带或海边发展。

  这一时期人们为了对付恶化的生活环境,采用兽皮、树皮、籘麻、骨针制作服装、铺盖、帐篷、网袋,制造便于携带的生活用品,烧制便于携带的食品,提高了采集火种和管理火器的能力,以备流徙生活的需要。近海的家族制造出树筏、树栅、独木舟、麻网,用于水上作业,向岛屿发展。

  从个体家庭向血缘家族的转变,是人类分散定居的生活方式向群体流徙的生活方式的转变。残酷的生存环境迫使人类加快了发展速度,逐渐加强了集体活动,用血缘关系把人们组织起来。精神活动也复杂起来,向多神祗发展。

  这一时期人类开始出现人种变化,最初表现为三大人种:由地中海向南发展的一支被称为尼格罗种型,肤色逐渐变黑;由地中海向北发展的一支被称为欧罗巴种型,肤色逐渐变白;由地中海向东发展的一支被称为蒙古利亚种型,肤色逐渐变黄。笔者认为皮肤中的黑色素是防御太阳光线中紫外线的。日照强度越高皮肤中的黑色素就越多,日照强度越低黑色素就越少。所以距离地球赤道越近肤色就越黑,距离赤道越远肤色就越白,而且熊类也有类似的现象发生。

  五, 氏族公社

  人类在自然界原本没有天敌,现在由于人口过剩逐渐变成了人类内部互为天敌的局面,这在动物界也是罕见的,昆虫界倒可能有这种现象。为了应付越来越严酷的生存环境和争夺自然资源,人们被迫加强了交流协作,进行有组织、有目的的联合行动。血缘家族逐渐扩大发展为母系氏族公社。最初的氏族公社是由姐妹家族或姨姐妹家族逐渐联合起来,发展壮大形成了母系氏族公社。

  那时人们在客观上日益与自然界区分开来,但在主观上还不能认识到这一点。常常把本氏族和氏族图腾的动物、植物和物品当做自己的同类,而把本氏族以外的同类当做异类的动物。当时人们还没有“人类”的概念,他们只知道氏族的界限,不知道人作为同一类的界限;只知道氏族内部的关系,而不知道人类内部的关系。于是人们开始以氏族为单位互为狩猎对象,从血缘家族时期的相互争夺生活资料,发展成为氏族公社时期的互相猎杀对方。

  为了在生存斗争中取得胜利和发展,各个氏族公社都建立起正式的社会组织,每个人都有了明确的分工,实行了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立功授奖的原则。逐渐淘汰了血缘家族的各尽所能,自愿组合,按需分配的原则。氏族成员为了生存不得不放弃更多的自主、自愿、自由、自在权益,而尽量服从各级首领的统一指挥。

  氏族社会组织的正式建立,使人们的交流协作、集体行动的能力有所发展。人们的思维、意识、语言、表达能力不断提高。在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集体活动中,各个氏族集团向军事化方向发展,开始了大规模的联合战斗和大规模的狩猎活动。只不过作战和狩猎的对象是和自己相当的异族同类。

  由于人口过剩,在氏族公社时期,各个氏族集团把异族同类当成异类动物,进行伏击、偷袭、大规模围猎,联合作战掠夺外族或协同行动保卫家园。因为人类的速度、特长、技能、习性基本相同,互相围猎和掠夺就成为可能。这比围猎其它群居动物要容易得多,起码可以接近和追击,而且每次胜利方可获得较多的肉食和物品。

  在氏族集团之间的掠夺战中,胜利者将对手当成猎物,捕杀后烧制成熟食并掠夺物品和领地。人们凭借朴素的感情意识,收葬在战斗中牺牲的本氏族烈士,为伤者疗伤,为死者祭奠超度亡灵。野蛮时期就是因为这段真正的人吃人的历史而命名的。

  出于生存斗争的需要,为了提高人口质量和整体素质,氏族公社逐渐禁止了血缘家族内部的血缘婚姻。亲兄妹、亲姐弟、姨亲兄妹、姨亲姐弟禁止通婚,通行氏族内、家族外的多婚制,双向选择也起一定作用,对偶婚姻仍然保留下来。这时仍然不能排除父女之间的性关系,因为父母不在同一家族中,不能确定父女关系。

  氏族公社集团内部分工是按个人的体能、技能、智能和经验进行的,形成固定的准军事化组织,性别分工并不明确。较强的女性也能外出征战、警戒、狩猎,从事建造和开拓活动,老弱的男子也可以从事采集、捕捞、烧制食品、制作生活用品等家务活动。

  氏族公社在本质上都是母系社会,但妇女并不占据支配地位,也没有过所谓“母权制”。残酷的生存斗争使得人们没有精力去搞性别歧视,男女分工也不很明确。母系社会的形成是因为母亲可以确认自己所生的子女,而父亲不能确认自己的子女。

  氏族首领的选择主要是出于本氏族的整体利益考虑。除了个人表现出来的才能和经验外,还要经过氏族议事会协商任免。氏族社会的各级首领多由母舅传给自己的外甥,也有女性当选。每个氏族公社都有自己的名称、墓地,崇敬共同的神祗和图腾。在氏族公社中,除了个人的日常服装、用品和工具外,领地、房屋、食品、备品等都归氏族公社共有。所有氏族成员根据自愿原则都可以参加氏族议事会,讨论、协商、表决本氏族的内、外事物。

  每个氏族公社都是一个社会集团,内部家族成员已经打破家族界限,由首领统一指挥、集中驻防、分工明确。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立功授奖的原则,但成员之间并没有贵贱之分。虽然在消费上有些差异,但仍然是财产共有、互相帮助、共同消费,过着平等的精神生活。每个氏族集团仍然是基本的经济共同体,只是用组织纪律和清规戒律代替了血缘纽带,加强了社会化管理,提高了整体的生存能力。

  六, 氏族、胞族、部族、部落

  随着氏族集团之间的战斗不断升级,较强的氏族不断发展壮大,较弱的氏族逐渐被淘汰。强大的氏族不断分离出小氏族,形成了围绕中心氏族的胞族、部族。胞族是新分离出来的小氏族由于血缘接近,往往还遵循原氏族的风俗戒律、崇拜图腾,互相成为了姐妹胞族。分离较早、血缘较远的氏族则被称为部族。

  由一个发展起来的强大氏族部落,分离出多个部族和胞族,为了保卫公社领地和自然资源,共同抵抗外族的掠夺和猎杀,需要互相联系、协同作战。逐渐把联络站、协调会、指挥部固定下来,形成了氏族部落议事会。氏族部落议事会由各个部族的首领参加,制定一系列有利于本部落生存发展的规章戒律,也把宗教仪式和风俗习惯固定下来。

  部落首长也由氏族部落议事会选出,并组织一支卫队负责保护部落首长和议事会成员。部落首长在紧急情况下,带领卫队统一指挥各个部族集团协同作战,也把卫队作为战斗预备队紧急增援各个部族集团的薄弱环节。氏族部落象氏族公社一样,需要定期迁徙,过着游牧生活,生存环境不断恶化。

  氏族部落为了提高人口素质和增加人口,促进部落社会化发展,推行了在部落内部,氏族和胞族以外的多婚制度。在禁止了血缘婚后,又禁止了血缘接近的氏族和胞族内部的通婚。对内推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互相帮助、统一行动的政策,根据个人才能和众人认同选拔各级首领。对外推行定期迁徙、四季轮作、掠夺外族、保卫领地的政策。

  氏族部落在战斗中和迁徙中,加快了语言、思维、体能、技能的发展,提高了组织性、纪律性,向社会化、军事化方面发展。残酷的生存斗争促使人类加快了成长速度,精神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在氏族部落内部生活中,全体成员互助友爱、团结一致、共同对敌。以战胜对手为荣誉,以猎杀外族为收获,以掠夺领地为胜利。

  在这段时间里,地球冰河期的海平面要比干旱期低100多米,亚洲东部和南部的一些部落、部族迫于生存斗争的压力,就通过露出的大陆架和大冰层向美洲、澳洲发展。从目前资料分析,最早的移民时间应该在距今5—10万年之间。

标签: 史前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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